关于在我州屠宰企业建立生猪运输车辆洗消车间的建议
2020-04-15 15:59:43
一、我州生猪运输车辆清洗和消毒存在的问题
生猪运输车辆的清洗、消毒是防控非洲猪瘟的关键环节之一,《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农业农村部和交通运输联合发部的《关于切实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64号)要求动物外调必须凭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运输车辆清洗消毒证明,方可装运外调。目前我州尚没有满足生猪运输车辆清洗消毒的洗消车间,生猪运输车辆只能在州内各屠宰场卸完生猪以后自己进行简单冲洗,冬季基本没有地方可冲洗消毒,难以满足防疫工作的需要。
二、建议
1、生猪运输车辆洗消车间的建设存在建设成本高,选址困难、污水处理复杂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建议洗消中心设立在生猪屠宰量比较大的屠宰企业,选址和污水可以得到解决,这样方便车辆卸完生猪后可直接清洗、消毒。各地畜牧主管部门可为建设洗消车间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对符合标准建设的提供财政补助,洗消车间建成后由企业收费运营,畜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2、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生猪产地检疫申报后,应当严格检查运输车辆清洗、消毒情况。发现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的,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