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制定新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镇绿化管理条例》具体实施细则的建议
2020-04-15 15:54:29
延边州的绿化工作始终走在在吉林省绿化工作的前列,但是相应的绿化法律法规办法的制定相对于落后地方绿化发展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延边州绿化发展和保护。
2015年1月22日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镇绿化管理条例》,其中第五章附则中第二十四条自治州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与之配套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是2005年制定的,其中第十七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申领资质证书,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2017年4月,住建部官网正式发布通知,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现行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已与现有的国家政策不统一。
建议:加快制定或者修编《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使得绿化管理和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管理更加规范,发展方向明确,提高我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党建引领法治政府建设的践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