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延边大米”品牌的建议
2020-04-15 15:45:26

随着我州优质农特产品“走出去”的规模不断扩大,品种逐步增加,销售渠道逐渐通畅,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州在宁波的延边产品产销对接销售点达到60个以上,并推进了2个消费扶贫展销中心建设,木耳、大米、桑黄等20多种延边农特产品进入专区,今年我州农特产品在宁波市场的销售额达到1.3亿元。

存在的问题:

(一)产品价格参差不齐。在宁波市场上,我州产品标价混乱,同厂、同品、同质产品在不同销售网点的销售价格不统一,易引起宁波市民的质疑,影响我州的商业信誉。

(二)产品品牌杂乱。以延边大米为例,2018年我州水稻总产量为30万吨,大米外销量为15万吨。同时,水稻加工、经销企业却多达300余家,买、卖大米的个体户数不胜数,大米品牌超过400个,品牌杂乱。

(三)产品销售点过多。在与我州结对帮扶的宁波4个县区,及州内企业和宁波本地各类经销商设立的延边产品经销店超过了60家,规模不等,分布集中,所售产品质量、标价高低不一,无产品追溯源。同时导致经销商之间、供应商之间恶性竞争,相互排挤。

这些问题正在严重影响我州品牌形象,极大地阻碍市场开发和拓展。这些问题不解决,我州特色农产品在宁波乃至南方市场的销售将面临巨大的信誉挑战。

建议:

好产品需要好市场,好市场需要好管理。只有市场秩序的进一步完善,才能使延边农副产品在宁波等地市的市场开拓变得可持续。延边与宁波的交流将不仅限于大米等农副产品,会更加多元多边,后续可以进一步开展更深层次的人才技术引进,产业协作。

(一)整合政府专业部门资源,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思路、统一行动。各部门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加强建设统筹联动产业联盟,把现有品牌整合,最终形成“延边大米”品牌。

(二)建立企业准入机制。为确保产品的质量与安全,规范市场环境,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审查。注重引导组织管理规范、质量达标、信誉度高的企业进军宁波市场,以龙头企业为主导,制定价格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流程统一的销售策略。

(三)统一收购代理延边特色产品。为避免州内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增强消费者信心,可采用对规模企业进行统一授权授信等方式,指定符合资质的企业承担延边州产品在宁波的统一销售行为。

(四)确保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授权企业配合监管部门做好产品管理与审查,做好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等日常工作,完善原辅料台帐记录。

(五)加快建设“延边大米”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打造从源头到消费终端的全方位追溯防伪体系,为消费者和上下游企业监控产品流通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