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法规或条例的建议
2020-04-15 15:33:58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工程,也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

目前,镇、村都能做到高度重视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镇村干部带头行动、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等方式进行整治,经过一段时期的持续发力,垃圾随处堆放、污水横流、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乱摆乱放的现象得到了一定改善,但现在农村污染防治思想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目前又无专门立法,相应的规定只是散见于一些法规之中。而政府出台的措施主要是以上下级之间工作要求的形式出现,对广大村民不能产生直接的约束力。对乱扔乱倒、乱堆乱放等不良行为缺乏必要的行政强制手段和处罚措施,且部分村民不配合、甚至刁难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和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农村环境卫生工作让村干部感到心很累,即使付出了很多,但收效不明显,缺少长效机制。

为了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法来约束和带动工作有效开展,现提出如下建议:

研究出台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地方性法规或条例,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实现对群众生产生活的规范治理,从农村养殖污染、农村生活污染、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资金投入等方面入手,从立法上解决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出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或条例,依法破解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难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