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几点建议
2019-04-26 10:05:11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发展理念,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为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为我们开启了新时代农业现代化的新征程。我州在振兴乡村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产业发展制约因素较多。一是受资金、地域等条件制约,产业发展规模小、效益不高。一些乡镇由于资金、技术、市场等条件限制,发展的产业规模比较小、技术含量低、市场销路窄,带动群众摆脱贫困能力弱。二是部分乡镇没有产业好项目。一些农村由于地理位置、人口、资源等因素,难以找到适合本地发展效益好的项目。三是部分乡镇产业融合发展欠缺。现代农村经济发展趋向于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拉长产业链条,把产业利润最大程度留在乡村,为乡村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但现实是一些乡镇在产业融合上做的还不够,不能有效的产业利润最大化。四是产业发展风险把控不到位。主要是地方在产业发展上急于求成、顾眼前效益,即使发展不成功,为了考评指标,用财政兜底也要上产业项目。另一方面是产业项目发起人现代经营风险意识不强或者是能力弱,造成一些产业项目失败。五是乡村缺乏农业领域专业人员。城乡发展的差距,一些农村有一技之长的劳力进城创业发展,乡村留下来的基本上是老年人和年龄较大的留守妇女,专业工作人员的匮乏导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难。

2、各方对振兴乡村建设的参与度不高。主要体现:村民参与度不高,认为振兴乡村是政府的任务与其无关,原因是缺少对村民进行宣传和发动,建设内容与村民生产生活结合度不够,村民积极性并不高。另外,社会尤其是企业参与度不高,主要原因是还没有找准契入点,政府也未出台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建设的相关政策,因此难以吸引社会企业参与投资建设。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强化村级组织建设。发展农村产业首先要有坚强的村级组织,有强有力的领导,这样群众才会相信组织、才有信心发展产业。应选派农村工作经验丰富、能吃苦耐劳、有现代经营发展理念的同志到村级任支部书记或第一书记,着力打造一支能力强能带领群众发展产业的村级队伍。

是州、市县两级政府在制定乡村振兴方案时应该把农民参与度作为村庄选择、建设标准和考评标准的重要依据,对农民参与度高的村庄应列为重点示范村实行资金倾斜、产业扶持。各级政府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能够充分了解乡村振兴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同时要制定奖励政策,积极鼓励农民参与乡村的建设中来。要有计划的组织企业参与到乡村振兴战略中来。州、市县两级政府应定期组织企业家参观乡村建设,听取企业家对乡村产业发展的建议。要制定出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乡村发展。

三是推动产业发展,为振兴乡村增资蓄力。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要素。首先,要大力推进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只有村集体经济发展了,乡村振兴才能收到实效。其次,通过打造延边州全域旅游将城市旅游产业延伸到乡村,让旅游成为乡村振兴的助推器。其三,鼓励本村本土的企业家积极投身家乡建设中,并对他们投资家乡建设要给予政策支持和荣誉上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