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清理“无籍房”工作力度的建议
2019-04-26 09:08:32

多年以来,由于房地产市场发展不规范,监管缺失,致使我州“无籍房”问题较为突出。从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到,截止2018年10月,全州“无籍房”89877户,总面积达到673万平方米。其中:延吉市22225户,面积173.5万平方米;图们市436户,面积3.7万平方米;敦化市40145户,面积296.4万平方米;珲春市9149户,面积72.7万平方米;龙井市4147户,面积33.9万平方米;和龙市7538户,面积47.4万平方米;汪清县2948户,面积21.2万平方米;安图县3289户,面积24.3万平方米。

“无籍房”问题是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办理不了产权证,百姓房产交易难、继承难、融资难、改善居住环境难,由此引发的群体上访问题十分突出,不仅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了社会稳定,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影响了党的执政基础。

“无籍房”的成因很多。主要有:一是政府的相关部门监管及执法的问题。监管不到位,执法不到位,开发企业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就开始运作项目,土地出让金没交或没有交齐就开始建设,没有施工许可证就开始建设,没有预售许可证就开始发售房屋。二是很多开发企业的实力不足,信誉不高,资金短缺,在主观上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各种税费能拖就拖,能欠就欠。三是群众的维权意识也不强,也不知道能不能有房照,当时有需求就购买。

建议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清理“无籍房”的工作力度,以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政府的威信。

一、要按照“打破常规但不破法规”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处理每一个问题,保证全程公正、公平、公开,坚持依法依规,对所有开发商做到一视同仁,不能简单以时间划线。

二、要本着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坚决追缴所有“无籍房”所欠税费和罚款,不能助长违法行为,使政府受损失。

三、要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对开发商“走死逃”和已经成为既定事实的要件缺失等情况,由政府出台意见研究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能让群众为政府和开发商过错买单。

四、要本着简化办事程序,形成一套解决“无籍房”问题的科学操作机制,可以借鉴四平市关于清理“无籍房”问题的做法和思路,解决我州“无籍房”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