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商业银行积极发展“校园贷”业务的建议
2019-04-26 09:07:52

目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校园贷”可分为三类:电商背景的电商平台,如淘宝、京东等提供的信贷服务;消费金融公司推出的产品;P2P贷款平台(网贷平台)。其中,消费金融公司和P2P网贷平台等推出的部分产品,因其渗透校园力度大,催收方式等一度备受争议,违法违规的“校园贷”被政府纳入到严厉整治的范围,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作为延边交行的负责人,我在工作中接触到很多在校大学生因为无法偿还贷款引起的纠纷,有的高校学生因为躲债而辍学,还有的甚至因此走上轻生的道路。

2017年,教育部等多部委出台规范校园贷管理的文件,明确任何网络贷款机构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并鼓励正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同年12月,央行和银监会又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网贷平台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

为此,建议州政府尽快出台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发展“校园贷”业务的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