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保障农业农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
2019-04-25 15:23:23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依托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之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要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延边州农村发展经济而言,应盘活农村现有资源,推进乡村从向产业化、社会化、管理化发展转型。为此建议立足全州实际,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延边州美丽乡村建设新时代,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建立“农调扶贫险”地方特色农业风险保障机制,化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风险

为切实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保障农民收入,进一步提升延边州地方特色农业产业优势,有效化解和优化调整农作物的自然损失风险和市场风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建立“农调扶贫险”农业保险保障机制。

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基础,大力发展全州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为100万亩调优的替代农业产业提供保险保障,建立稳固有效的风险保障体系。以服务“三农”、保障民生为宗旨,以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为导向,按每亩最低2000元收入为保障目标,建立以政府、企业(农户)、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发挥保险助推脱贫攻坚作用,切实推动我州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力争实现全州范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退一进十”替代作物保险全覆盖,种植企业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达到“应保尽保”,一般种植农户达到“愿保尽保”。

二、建议加强支农融资的应用,促进产业扶贫升级

通过“政府政策支持+保险资金融资+保险风险保障”形式,直接向农业保险客户提供融资支持。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农户”的产业精准扶贫项目,不断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的内生发展动力和“造血”功能。积极争取公司资金支持贫困地区资源开发、市政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及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建立政府扶贫救助保险保障机制,化解返贫风险

为缓解政府救灾压力,提高民政救助水平,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政策,通过民政渠道出资,购买“政府综合民生责任保险”即: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附加(赠送)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为全州城乡农村居民因自然灾害或见义勇为遭受的人身伤亡提供保险保障,“外卖小哥冰冷河水救人”等见义勇为事件均可以获得全面保障。满足多元化扶贫需求,在我州试点开展返贫责任险、自然灾害救助、意外事故救助及医疗救助等一揽子扶贫救助保险工作,为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提供全方位风险保障,防止贫困户因伤致贫、因病返贫。

四、建议建全农村社会管理体系,保障美好乡村建设

建立农村综合治安保险保障机制,保障贫困县民生发展,实施全州农村家庭财产综合治安保险统保工作。扎实推进“平安延边”建设,创新政府减灾救灾模式,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社会管理职能以及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后重建资金保障能力,使广大农户在受灾致损时能及时得到经济赔偿,切实维护边疆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