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司治理,提高小微企业融资能力的建议
2019-04-25 15:18:32

小微企业融资难一直以来是两会代表、委员多次呼吁要求破解的难题,州委州政府也为此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特别是州工信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延边支行共同创建的“延边工信融资服务平台”初见成效,但是,融资难依然是当下需要关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关于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外因已经基本达成了共识,所以,就提高小微企业融资能力,试图从企业内因分析提出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一、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内部原因分析

1、小微企业大多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认识不足。国家继续实施“营改增”政策,在进一步为企业减税降费的同时,加强了“金税三期”“社保入税”“虚开增值税发票入刑”“银行账户监管”等一系列的监管措施,目的就是规范企业经营,依法治理。市场经济下20%的优秀企业在发展壮大,70%的合格企业求生存,10%的淘汰企业必然出局,这是市场商战中的竞争法则决定的。

2、小微企业无所谓公司治理,大多粗放式经营。企业没有自己的章程设计,千篇一律为工商部门通用范本,而每家企业的运营模式及盈利模式是不同的,不同的商业模式,对人才及劳动力的需求也是不同的,所以当前小微企业大部分企业股权架构是不合理的,而且企业实际控制人除向外的债权融资意识外,无企业股权融资的资本思维。

3、大部分小微企业财务管理混乱,不透明。企业内部多为两套账,甚至有三套账,关联企业以及实际控制人个人财产与企业的财产不分造成企业人格混乱,带来了很大的法律风险。

以上原因造成了具有理性投资思维的投资机构,投资人不敢也不愿意投资小微企业,大量的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基本上是借贷,甚至是高利贷,不能真正起到服务助力的目的,结果企业要么被高利贷拖死,要么是放贷人血本无归,同归于尽,留下一地鸡毛,无法形成良性的投融资关系。

二、几点建议

1、要加大对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财务人员的“干货”落地培训。不仅要宣传《中小企业促进法》更要培训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公司法》下的公司治理结构,讲《合伙企业法》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区别,可以设立持股平台隔离风险,讲企业好的股权架构设计对吸引投资人的作用,讲股权激励使真正的人才与创始人走合伙之路,让小微企业股东充分认识到雇佣时代走向瓦解,合伙时代已经到来。

2、引导小微企业按照《公司法》的治理架构对企业进行规范,使具备条件的企业真正发挥“三会一层”的作用,使其在创业之初发展之时对不合理的股权架构进行调整,向三板挂牌、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学习建立规范的公司组织架构,争取用几年的时间,让小微企业的经营思维转变为资本思维,使投资机构,特别是私募股权基金及自然人投资者不会因为股权架构不合理,企业经营不规范而放弃投资,未雨绸缪,逐步让20%的优秀企业向资本市场对接,没有上市意愿意的企业也能够融到资,股权意识要深入小微企业家的人心。

3、企业依法经营,防范财税风险是必然。虚开增值税发票就是国家的红线。所以小微企业今后要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加强现金流管理,树立融资思维与经营思维并重的理念。只有财务透明规范,才能使投资人敢于投资。随着国家征信体系建设的逐步完善,“微众银行”也会普及,规范的小微企业必将因其在市场的信用背书而融到资。

总之,小微企业既要向外借力发展,也要注重提升企业的内升动力,吸引投资才有企业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