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分利用现有“矿山资源”的建议
2019-04-25 15:11:27

目前全州矿山企业由于历史开采原因,很多矿区内占有了部分国有林地,例如:汪清庙岭烟筒砬子矿已开采了二三十年,近年精准测量后发现主矿区内已占用国有林地三处共计3.14公顷,现所占部分已被林业部门勒令停采,至使该矿区再无法整体开采,一半以上近2千多万吨矿石储量再无法继续开采利用,资源即将浪费掉。

由于烟筒砬子矿现有北方水泥庙岭公司及海鑫炉料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共同使用,而该矿品位好可同时搭配其它矿品位较低的矿石使用,搭配使用可持续10年之久,如果该矿无法整体继续开采,几家企业就面临停产危机,也势必逼迫企业重新寻矿,找矿、建矿、运距等都将大大增加企业生产成本,不利于企业发展,而且新的青山也会被破坏。所以建议如下:

一、协调林业部门现占用的国林部分拿出处理意见,加快补办手续。

二、企业可交保证金,待矿区整体开采闭矿后,全部履土栽树。

三、此举即解决了企业的生产原料问题,也防止了资源的浪费,而且也保住了就业,企业也会随之更好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