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持我州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相关举措的建议
2019-04-25 15:08:32

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商业银行都加强了风险控制体系的管理,同时不断紧缩企业贷款,由于融资途径有限,很多中小企业都因为缺少流动资金而破产。

在当前经济运行较复杂的环境下,企业遭受市场不景气和资金链持续紧张的双重压力。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许多中小企业虽然有订单、有市场,但由于缺信用、缺信息、缺抵押,相较于大中型企业,贷款成本高、风险大。同时“过桥贷款”的高融资成本也成为企业经营发展的大包袱,日利息达到4‰以上,直接导致企业负债成本大幅攀升、偿债能力下降。如今“过桥贷款”被很多企业比喻成“金融鸦片”,这种原本是帮助企业获得临时资金以偿还银行贷款的好事,不但没使企业从根本上化解问题,而且一旦企业资金流断裂无法还上贷款,将引发一系列的危机,企业借高息贷款“过桥”后如果银行不能正常续贷或紧缩贷款,将直接导致企业流动资金枯竭,就算有订单也无法生产,只能被迫停产。

据统计,当前我国有7000多万户民营中小企业,分布在各行各业,贡献了超过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50%以上的税收、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可以说,民营中小企业是吸纳就业、激励创新、带动投资和促进消费的主力军和重要生力军,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落实好支持中小微企业各项政策措施,多渠道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李克强总理要求,扩展普惠金融业务、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中小企业发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的政策措施,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就是其中一项。3月28日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决定,由中央财政发起、联合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目前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正式成立并与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等8家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签订了再担保业务合同,与建设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签订“总对总”银担合作协议。

这是一项通过和地方政策性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带动形成全国性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并通过与银行进行“总对总”合作,共同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较低成本的担保融资服务。

由此看来,在当前经济下行周期,缓解民营中小企业的经营困难已经上升为当下经济政策最优先级考虑的战略选项,其重要性远大于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以上形势及个人经营企业的多年切身体会,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以我州民营企业切实需求为前提,协调推进我省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金融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逐步扩大我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规模及担保力度,控制担保费率,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多策并举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同时支持企业采取股权或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

二、鼓励我州各金融机构针对当下形势积极转型升级,对那些信用记录良好、经营正常的中小企业进行贷款展期,发放新贷款偿还老贷款,避免中小企业去市场上找更贵资金“借新还旧”。并通过开展“无还本循环贷”等业务,降低企业“过桥”成本,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落实相关举措破解资金瓶颈,为企业良性发展解困搭桥。设立帮扶经营困难企业专项资金并协调我省建立民企纾困基金,帮助民营中小企业渡过资金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