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工资待遇和养老保障标准的建议
2018-04-10 15:10:05

众所周知,村干部是党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落实党在农村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组织者、宣传者和执行者。村干部实行坐班制,日常工作又多又细,基本上没有双休日,“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早出晚归”,“压力不小”。而与工作量成反比的却是,村干部任职期间普遍存在工资待遇偏低的现象,离任以后的经济保障也不高。仅以汪清县为例,经过几次调整增加补助后,村干部工资补助标准村书记和村主任每月才只有2000元,其他村干部工资更少,养家糊口面临诸多困难。特别是一旦离任以后,每月100多元钱的养老金难以维持生活。有的村干部工作忙得顾不上自家副业,显得特别无奈地说:“群众脱贫,干部返贫”。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顶层设计上应高度重视村干部待遇问题,对此,提出两点建议。

一是增加村干部补助标准。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村干部补助标准,为他们解决一些后顾之忧。

二是提高离任后应享受的待遇标准。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精心设计,合理安排,对村干部离任后应增加固定补助标准,或应纳入城镇职工社保,让苦干了多年的村干部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