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延边州各县市医保参保人员转诊转院规定的建议
2018-04-10 14:52:47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与延边州8县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共10家医院建立了医疗联合体,组建了有区域特色的互惠互利的延边地区医联体,建立了医联体章程,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构建了分级诊疗的就医格局。但在落实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延边州内各县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规定》不统一、不规范。很多县市参保患者未经本地区三级以上医院(含专科医院)审核,由县域内二级医院自行转诊转院到州以外的医疗机构诊治。跨省、跨地区看病就医增加了医保资金和患者的负担。实施药品零差价后,吉大一、二、三院没有财政补助收入,原来的药品差价收入通过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形式予以补偿,因此,医院的医疗收费标准大幅度增长。2017年1-9月份吉大一、三院住院患者平均费用2万元以上,吉大二院住院患者平均费用1.8万元以上,省人民医院住院患者平均费用1.6万元以上。与之相比,延边医院住院患者平均费用仅为1.3万元,远远低于上述医院。如果各县市患者转诊到吉大医院及省医院,住院患者平均费用将增长4000-7000元/人,如果转诊到北京、上海等大医院,住院患者平均费用将增加的更多。这样就给延边州的医保资金和患者本身带来巨大的负担。同时也增加了急危重症患者转诊途中的医疗风险,并阻碍了国家分级诊疗政策的实施

建议:

为了确保我州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促进基本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建议结合我州实际,修订延边州各县市医保参保人员转诊转院规定。转诊转院按照分级医疗、逐级转诊的原则,各县市参保居民到延边州以外医院诊治时,必须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由本地区内定点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为其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后,方可到州外医疗机构医治。以发挥医保政策对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