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促进农村社会持续稳步发展建议
2018-04-10 14:49:27

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已进行了第十届。我在农村担任十余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务期间,对农村村级组织现状进行了多年的了解和调查。目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依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一是,由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没有作具体的规定,给那些贿选、违法违纪、素质低的人提供当选的机会。二是,由于目前有些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素质和文明素质有待提高,在“民主海选”中往往出现用钱物或其他利益收买的方向“倾斜”。三是,村干部三年任期太短、选举活动频繁,村干部队伍不稳定,难以在短期内改变村面貌。这将影响农村的长远发展。四是,因为村干部工资待遇越来越高,使得换届选举竞争激烈,在农村往往出现不利于团结的局面,很难形成共同团结奋斗的氛围。五是,很多新当选的农村干部在第一年换届形成的“紧张局面”中谋划工作、第二年真正想干事业时也到了第三年、第三年以后就要换届,下一届能不能轮到自己,又不一定谁当选,难以全面施展。

根据上述情况,我建议;鉴于我国农村现实情况,应由乡(镇)党委、政府和村民代表相结合通过考核形式推出候选人,并进行差额选举;三年一换届增加了乡(镇)和村的工作量,浪费了人力物力,还影响农村持续、稳步发展,建议将村民委员会届期由三年改为五年,使县、乡(镇)、村的五年换届选举同步进行,稳定农村社会秩序,发挥村干部的能动性,使发展规划得到连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