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良好环境推进电网建设的建议
2018-04-10 14:41:03

电网是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十二五”期间,国网延边供电公司加快建设“电力高速”,累计完成电网建设投资27.11亿元,电网网架结构、科技装备、整体功能全面提升,实现坚强电网,确保电力送得出、落得下、用得上,充分发挥电力对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的支撑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电气化铁路建设的提速,电源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对电网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电网建设面临的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建设难度不断加大。

一、电网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

1、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通知》《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明确规定电网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区域,除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不得征收、征用、占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电网建设面临的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2、政府部门规划执行的刚性与电网规划的周期不匹配,延边电网“十三五”电网规划项目不能及时全部纳入政府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特别是涉及基本农田项目面临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电网项目落地受到较大限制。

3、电网建设过程中拆迁、青苗补偿、道路开挖等补偿方面与居民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导致电网工程在发改委核准两年有效期内很难正常开工建设。

二、建议

1、建议将延边电网规划项目纳入州及各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预留电力设施建设用地、架空线路走廊和地下电缆通道(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电力舱),在项目用地和补充耕地指标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并做好规划变电站站址用地和线路走廊保护。州及各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未考虑电网建设用地的(特别是基本农田),应根据电网规划布局及时动态调整,保障电网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2、建议将电网建设项目纳入政府重点项目,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网建设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6〕52 号),请政府出台支持电网建设文件,为电网建设提供相对宽松的环境。

3、建议各级政府、州工信、发改、国土、林业、住建、公安、环保、水利、文化、交通(公路)等部门站在推进民生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电网建设环境的角度,加大对电网建设项目在立项、核准、拆迁、征林、征地赔偿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共同推动和保障电网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电网建设取得新的突破,努力为延边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坚强、可靠的电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