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我州文化旅游景区(点)建设的建议
2018-04-10 14:33:39

长期以来,延边州委、州政府始终把旅游业作为重点支柱产业进行培育,旅游业已成为我州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且仍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与发展空间。目前,我州比较知名的景区(点)主要以自然景观为主,如长白山景区、防川景区等。而知名的人文景观品牌却相对较少。现有的人文景区(点)也多是建设标准低、规模小、服务设施简陋,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都不够显著,还不能完全适应人们对文化旅游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州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我认为,应给予发展我州文化旅游产业高度重视,积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我州文化旅游景区(点)建设。以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为两翼,助推我州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一、提高开发文化旅游重要性的认识。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文化旅游产业是挖掘地方文化、完善旅游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撬动地方经济腾飞的重要发展方向,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我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全州各级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要充分认识我州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全面贯彻落实《延边州十三五规划纲要》关于发展我州旅游业的战略部署,以全民创业万众创新和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强化舆论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立足我州文化旅游资源优势,紧紧抓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历史机遇,不断强化政策引导、资金支持、任务建设和人才保障等,整合文化旅游资源,推出文化旅游精品,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构建以文化提升旅游内涵、以旅游促进文化繁荣的良好局面,将我州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二、突出文化特色,引导民间资本开发打造文化旅游品牌。

我州属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是朝鲜族聚居地和满族发祥地。我州还是革命老区,是抗日联军的主要根据地之一和解放战争中的大后方。形成了以红色文化和民俗文化为主的多元文化并存的文化现象,为我州开展文化旅游提供了丰富的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资源。制定《延边州开发重点文化旅游项目目录》,引导民间资本围绕我州特有的文化资源进行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如开发建设以体现朝鲜族、满族传统文化与民俗风情为主题的民俗村(园)、博物馆等;以展示抗联精神、弘扬革命优良传统为主题的纪念馆、博物馆等。各级政府文化旅游部门应加强对民间资本开发建设文化旅游景区(点)的指导,使其始终坚持把弘扬先进文化、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开发建设文化旅游项目的首要任务,促进文化旅游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全州文化艺术界参与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的积极性,切实增强文化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和艺术感染力。

三、加大对民间资本开发建设文化旅游项目的扶持力度。

制定出台《延边州重点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对填补我州文化旅游产业空白、投资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文化旅游项目给予重点扶持。鼓励文化旅游单位升级上档,如对评定为国家级3A、4A、5A景区,被认定为州级、省级、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被评为国家三级、二级、一级博物馆等的文化旅游单位,可分别给予不同的一次性资金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积极主动帮助文化旅游单位落实享受国家和省有关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扶持奖励政策,政府各有关部门应主动为文化旅游企业提供相应政策信息,并协助文化旅游单位做好申报、审批等环节的工作,切实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把国家和省各项扶持政策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