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2018-04-10 14:25:09

无障碍设施是城市建设和发展水平的体现,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尤为重要。目前,我州的无障碍设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此项工作起步较晚,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数量和水平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同国内其他先进地区和城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社会和公众缺乏认识。我州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意义缺乏深刻认识,导致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层面上缺乏系统安排和考虑,社会公众层面缺乏自觉性。

二是我州无障碍设施的数量和建设水平无法满足城市发展要求。一些重要的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仍存在空白,商场、公厕、公园、场馆、马路、公交站点等公共场所设置的无障碍设施寥寥无几,城市中无障碍设施特别是盲道设置不连续,而相当数量的次干道和小街小巷因各种原因未铺设盲道。并且无障碍清扫保洁不及时、不到位,残疾人、盲人、老年人出行十分不便。

三是现有无障碍设施被破坏、侵占的现象极为普遍,对无障碍设施缺乏有效管理和维护。以延吉市为例,多数路段的无障碍设施都被占用,有些商场设置了残疾人专用通道,但大多不能正常使用,被购物车或异物侵占,影响了对现有无障碍设施的有效利用。

四是无障碍设施被人为挤占情况严重,对残疾人出行安全造成影响。较常见的情况:一是人行道上的沿街商铺违章搭建、铺成极大隐设货品,沿街建筑装修时搭设脚手架和堆放建材占用盲道。二是一些大型商场、超市、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门口,各类临时性停放车辆和开展商业活动常常把盲道堵得水泄不通,有的沿街餐饮、娱乐企业,为招揽生意在人行道上设机动车泊位,恰好都压着盲道。三是占用盲道从事摆摊经营行为等。常见有盲道铺到电线杆、拉线、树木、井盖等障碍物处,没有采取措施给予导向提示。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全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认识高度,尽快出台针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条例,从全州城市建设管理的高度,在各个公共场所全面建成无障碍设施,对没有配套无障碍设施的任何新建和改建项目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予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和验收。

第二,进一步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标准。明确具体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和日常维修养护标准,确保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行动不便者安全有效使用。

第三,成立免费为盲人出行服务的志愿服务队。要想从扩大盲道建设范围,提高盲道通畅条件等常规办法解决盲人出行难问题,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不仅需要占用大量人行道路面积,而且今后的管理更是难上加难,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要转变思路,从为盲人建设盲道转变为一对一精准为盲人带路,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盲人解决他们最为关心的出行问题。建议我州各县(市)的中心区、主干道和大型公共设施加大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力度。同时,在全州各县(市)以社区为单位,成立免费为盲人出行服务的“我为您带路——盲人(残疾人)志愿服务队”。今后盲人出行将全程由志愿服务者和盲人家属一同带领,志愿服务队的组成人员为社会志愿服务者、爱心人士、义工等。这样既可以为城市省去大量的盲道建设面积,省去的盲道可作为城市绿化用地和机动车停车位。同时也能大量节约盲道建设资金,一部分可用于盲人(残疾人)志愿服务队的投入中,一部分可投入到残疾人事业中。此项措施如果能顺利实施可把这一经验在全省、全国推广,让更多的盲人和残疾人受益。

第四,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无障碍出行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盲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关注、支持和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