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就全州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行专题调研
2025-08-21

   

  为深入了解当前我州基层社会治理现状,分析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成功经验,推动我州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近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秀玉率领调研组,先后深入珲春、图们、汪清、安图等4个县(市),就全州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行专题调研。部分省人大代表、州人大社会委委员参加调研。州公安局、民政局、政数局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围绕基层治理制度建设、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建设、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平安体系建设等情况,深入各地部分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代表家(站)等15个点位进行了实地参观调研。期间,听取各地基层社会治理有关政策及减负工作落实情况,考察各街道、村、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并探讨交流进一步做好全州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对各地“党建+网格”治理模式给予充分肯定,各地通过党建引领,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充分调动村(社区)、相关单位、人大代表、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形成村(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合力,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社区)”,有效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合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延边样板。 

  

  基层社会治理事关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调研组建议,要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强党的领导,做强“党建+”品牌,推动党员干部深入一线,带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始终聚焦“便民利民、暖民惠民、安民乐民”的核心目标,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基本养老、医疗、餐饮、文娱等综合服务水平,共同打造幸福和谐的村(社区)环境。要不断创新治理模式。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积极搭建多元化的社会组织参与治理平台,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代表家(站)、社会组织以及公众等不同治理主体协同参与机制,形成多方联动、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州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张继波)

  初审:张 

  复审:张永峰

  终审:郑风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