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 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首先,我谨代表全州检察机关和全州各族检察人员,向我州在不同时期为民主法治建设辛勤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历届人大常委会的老领导、老同志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热烈的祝贺,向各级人大常委会多年以来给予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有着强大生命力和无比优越性。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改进党的执政方式、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现实需要,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必由之路,也是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机制的完善和进步。30年来,伴随着我州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全州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发展,在发展中前进,在前进中完善,走过了一条从无到有、逐步加强的光辉道路。为推动全州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推进法治延边、平安延边、和谐延边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促进民主法治进步、改革开放深入、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的大好局面的形成,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可以说,我州各级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的30年,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作用的30年,也是民主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30年,这些都将载入我州政治文明建设的光辉史册。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机关依法实施监督,既是对检察权的一种制约,更是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和促进。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是宪法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州各级人大常委会走过光辉历程的30年,也是全州检察机关恢复重建、检察工作快速发展的30年。30年来,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充分行使地方立法、监督、人事任免等职权,依法监督检察工作,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尽心尽力督促指导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促进了检察权的规范行使,保障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全州检察机关也始终站在事关检察工作人民性的高度,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不断加强和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运行机制,改进与人大代表的服务工作,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州检察院设立专门机构,建立完善了接受人大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工作机制。坚持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主动汇报重要事项,坚决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认真接受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认真办理交办案件,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机关重大活动。两级院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员负责服务联系工作,加强信息交流。加强与人大代表面对面交流,到田间地头、生产车间、办公场所与人大代表见面,促膝交谈,汇报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全州两级院定期刊出与人大代表联络《专刊》,及时向两级人大代表汇报工作情况。为全州各级人大代表赠订《检察日报》。始终在人大常委会强有力监督下依法开展检察工作,赢得了广大代表们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更好地促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取得良好的法律监督成效。
州人大常委会不断为检察工作提供法律支持。2009年,州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议》,在切实推进检察工作深入开展的同时,也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和良好的环境。30年来,全州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检察工作。共听取和审议检察工作专项报告200多次,进行执法检查110多次,视察检察工作200多次,促使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得到不断加强。特别是近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全州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分别作出了审议意见。去年州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还亲自带队,视察了全州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工作,推动全州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及诉讼监督等工作实现了突破性进展。2009年,我州各项检察工作在省院的综合考评中,分别名列前茅,其他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基层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教育培训和检察队伍建设也走在了全省检察机关的前列。
全州各级人大常委会非常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着力帮助检察机关解决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检察队伍存在的人员短缺、断层断档、检察机关监督能力、监督环境等问题,引起了金硕仁主任等人大领导同志们的高度重视,金硕仁主任在全国人大会期间专门提出建议,引起了省院、高检院的高度重视。近年来,通过上级党委和上级院的积极努力,全州检察机关录入选调生人数超过全州检察人员总数的六分之一,切实改善了检察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增强了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多年来,各级人大常委会还在人事任免、基础建设、检务保障等方面给检察机关以大力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全州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强化,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检务保障不断改善,服务全州大局、保障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发挥得更加富有成效。
回首过去,展望未来,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只有认真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才能保证检察机关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只有认真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才能使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得到规范;只有认真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才能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只有认真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才能保证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只有认真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才能让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更加满意。
各位领导、同志们,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建设好、完善好,是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新的历史形势下,特别是当前我州着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实施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创新驱动战略的关键时期,各项工作更离不开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在未来的工作中,全州检察机关将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纪念我州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认真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服务人大代表工作的各项措施,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全州检察工作新局面。一要扎实做好保障我州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全州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改善民生工作,着力服务全州大局;二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平安延边建设等重点工作,着力维护和谐稳定;三要严肃查办和预防群众关注、损害民生、破坏党的执政基础的各类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四要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侵犯群众利益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着力维护司法公正;五要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公正廉洁为民执法水平,为推动我州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延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