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01-13 10:43:42

 

——2021113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 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延边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州政府、州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充分发扬“以上率下、求真务实、追求极致”三种作风和“敢于担当、敬业奉献、清正廉洁”三种精神,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着力提升监督水平,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66814人,起诉21883334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05人,不起诉689人。监督侦查机关刑事立案3756人,监督撤案1620人,纠正漏捕22人,纠正遗漏罪行133人,追诉遗漏同案犯116人。依法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8件次。提出刑事抗诉24件,其中,法院已改判1013人、发回重审936人。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31人,审查后提出建议28人,办案单位全部采纳。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53人。纠正社区矫正违法违规54件。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35件,提请、提出民事抗诉8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件、纠正违法检察建议94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件,不支持监督申请并息诉93件,终结审查33件。持续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虚假诉讼案件71件。特别是在办理一起恶势力集团诈骗、敲诈勒索犯罪案件中,发现61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其中提出抗诉56件、再审检察建议5件。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以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对行政生效裁判提请抗诉5件,提出行政审判活动检察建议15件、行政执行活动检察建议192件,对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社会治理提出检察建议377件,采纳率93%。举行公开听证会41次,深入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化解行政争议70件。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文物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推动公益诉讼检察提质扩面。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67件,其中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13件、提起公益诉讼54件,同比分别上升86%237.5%

二、主动服务全州发展大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努力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对21件涉疫刑事案件全部提前介入,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办理防疫物资监管、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0件。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严格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所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提前介入,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258人、涉黑“保护伞”11人,存量案件全部提起公诉。严惩严重暴力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批捕严重暴力犯罪108111人,提起公诉213267人。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主动与监察委建立提前介入、强制措施执行、线索移送等工作衔接机制,制定《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办法》。依法决定逮捕职务犯罪1011人、起诉3240(其中县处级4人、厅局级1人),向监察委移送涉嫌职务犯罪线索15件。

更实举措支持企业经营发展。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快审快结、挂案清理专项行动,受理涉民营企业及经营者犯罪2631人,依法不批捕2人、不起诉14人。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18次,提供法律意见23条,切实帮助企业消除法律风险点。

扎实服务决胜“三大攻坚战”。维护金融安全。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657人,起诉120346人。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重点惩治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妥善做好后续处置工作,主动配合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提高追赃挽损和协同处置涉案资产的效能,最大限度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会同人民银行等6家相关单位建立反洗钱协作机制,向金融监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件。助力脱贫攻坚。建立健全涉案扶贫资金快速返还机制。为14个受害家庭申请司法救助37.6万元。投入615万元,巩固包保帮扶村脱贫战果。保护青山绿水。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从严惩处公益违法犯罪活动,全面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依法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322人、起诉114198人,提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检察建议122件、提起公益诉讼16件。

深入贯彻司法为民服务理念。妥善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严格实行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切实解决合理合法诉求,接待群众1124人次,回复率100%,涉检信访化解率100%。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感化、挽救,依法不起诉49人、附条件不起诉22人、落实法律援助86人,建成观护帮教基地5处。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223人,起诉3548人,设立专门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为6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13万元。投入200余万元,建成延边州院暨延吉市院未检专区。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举办法治讲座50场,录制线上法治教育宣传片16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不懈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引导司法理念更新。坚持“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适用缓刑的依法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司法理念,全年不批捕率达到27.3%、不起诉率达到17.1%,同比分别提高2.255.85个百分点;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1122人,同比上升204.1%。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84.1%,量刑建议采纳率97.6%,一审服判率89.8%,有力促进了矛盾化解、社会和谐。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持续提升办案质效,“案-件比”由去年的12.72下降至11.54

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坚持以上率下,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275件,同比上升58.6%。组织业务培训52次,开展实战化练兵220次。健全完善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制度,推选精品课程和精品微课程30项。扎实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设置考评指标1061条,制定细化考评指标动态调整、结果运用、绩效奖金分配等配套制度8项,检察官工作积极性和案件质量效果同步提高。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广泛开展基层建设年、“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纯洁政法队伍”、弘扬“三种作风、三种精神”、“两提升·一促进”等专项教育活动,制定实施《工作纪律监督实施办法》,切实加强检务督察,从严执行三个规定。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廉政风险点132个,制定风险防范措施112项,制作《廉政档案》116份。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对检察业务数据实行季度发布。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876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50件,公开法律文书2467件。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组织开展公开听证110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重要会议、案件公开审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652人次。

一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先后有10个集体、46名个人荣获国家和省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州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州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检察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州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理念仍需更新,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州检察工作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思维方式还有待进一步转变,服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平衡,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到位,部分法律监督手段刚性不足。三是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司法办案的科技支撑还不够充分。四是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基层院缺少专家型业务人才、司法不规范等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紧盯问题不放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全州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和省检察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坚持优质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主动参与政治、金融、公共安全等领域风险防控。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努力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释法说理,创新普法形式,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围绕健全司法监督制度,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着力降低“案-件比”,提高当事人司法满意度。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是坚持打造过硬队伍。狠抓政治建设,持续改进作风,扎实开展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活动,持之以恒从严治检,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深化检察官业绩考评,健全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充分调动检察官干事创业积极性。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州检察机关将在州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和州人大的有力监督下,锐意进取,恪尽职守,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为全面开启延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