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01-12 09:15:31

 

——20211月12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州财政局局长 文金哲

 

各位代表: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州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冲击,全州各级政府、各部门,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州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高质量完成全年主要目标任务。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要求,全面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为全州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有效财力保障,预算执行保持较好水平。

(一)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州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58.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4%,比上年增长1.0%。地方级财政收入加上一般债务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等378.9亿元,收入总计437.6亿元。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58.7亿元,占13.4%;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78.3亿元,占63.6%;一般债务收入67.4亿元,占15.4%。全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385.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8%,比上年增长4.6%;加上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支出等51.9亿元,支出总计437.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385.7亿元,占88.1%;债务还本支出19.8亿元,占4.5%;结转下年支出21.2亿元,占4.9%。全州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为4.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57.8%,比上年下降30.8%,主要是宁波对口帮扶援助资金收入2.9亿元,从捐赠收入调整到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加上一般债务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等35.6亿元,收入总计40亿元。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4.4亿元,占11.0%;省转移支付收入29.1亿元,占72.8%;一般债务收入2.9亿元,占7.1%。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32.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2%,比上年下降45.9%,主要是长白山森工集团天然林保护和森林资源管理等支出转列省级,上年共支出22亿元;加上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支出等7.8亿元,支出总计4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32.2亿元,占80.6%;债务还本支出0.9亿元,占2.2%;结转下年支出3.5亿元,占8.7%。州本级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州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509万元,结余509万元,均按预算法规定补充州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州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3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州政府性基金收入21.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8.6%,比上年增长2.2%;加上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余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和调入资金等84.1亿元,收入总计105.9亿元。基金收入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9.4亿元,占88.9%。全州政府性基金支出84.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9.2%,比上年增长96.4%,主要是新增州本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支出12.4亿元;加上调出资金1.9亿元,基金总支出95.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2亿元。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0.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7.6%,比上年下降0.7%;加上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省转移支付收入5.5亿元,收入总计6亿元。基金收入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0.4亿元,占70.7%。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3.7%,比上年增长416.0%,主要是州本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支出3.8亿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0.9亿元,基金总支出5.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8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州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141.1亿元,为预算的72%,比上年下降32%,主要是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省统收统支制度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导致收入减少;加上滚存结余收入91.6亿元,收入总计232.7亿元。全州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167.4亿元,为预算的78.9%,比上年下降15.5%主要是2019年部分县(市)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准备期清算,当年一次性支出抬高基数。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65.3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9.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1.7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1.5亿元。

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8.6亿元,为预算的116.9%,比上年下降69.5%,主要是2020年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省统收统支制度,调剂金收入减少;加上滚存结余收入17.9亿元,收入总计26.5亿元。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8.9亿元,为预算的102.6%,比上年下降63.2%,主要是2020年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省统收统支制度,调剂金支出减少。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7.6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6.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3.6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州政府债务限额479.1亿元(一般债务限额300.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79亿元),当年新增债务131.6亿元(新增一般债务67.4亿元,新增专项债务64.2亿元)。新增债券资金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截至2020年底,全州政府债务余额392.7亿元(一般债务251.9亿元,专项债务140.8亿元),债务余额比核定限额低86.4亿元,严格控制在省核定的债务限额内。我州法定债务率有效管控在国家规定的风险警戒线以内。

(三)落实主要财政政策及重点工作情况。

1.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认真履行财政职责,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工作。争取中央抗疫特别国债13.9亿元、筹措疫情防控资金2亿元,确保疫情防控所需各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面落实减税降费、财政贴息等扶持政策,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全州减税降费14.56亿元,其中减税6.45亿元、降费8.11亿元;安排“促消费、稳增长”系列活动资金0.7亿元,带动消费3.5亿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资金1.9亿元,惠及500户困难企业2万名职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8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密切关注国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政策,争取各类补助资金294.4亿元,同比增长4.2%,争取资金额度创历史新高。一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争取地方政府债券131.6亿元,同比增长167%,主要用于支持延吉机场迁建项目、延边艺术中心、敦白客专高铁及水利、交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建设,为稳定经济提供有力支撑。二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筹措拨付1.2亿元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改善科技基础条件设施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筹措拨付0.3亿元,稳妥推进旅游业恢复增长,支持航线开发和旅游项目建设。三是推动改革开放持续深化。筹措拨付2亿元,用于加快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圈河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发展电子商务、完善流通体系、补贴服务外包企业等,努力把全州改革开放合作大门打得更开

3.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助力脱贫攻坚精准高效。聚焦州委、州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部署要求,筹措拨付专项扶贫资金9.1亿元、整合各类涉农资金14.5亿元、东西部协作资金2.95亿元,助力全州5个贫困县(市)高质量脱贫摘帽。二是污染防治持续推进。筹措拨付各类资金6.2亿元,支持打好打赢“蓝天、碧水、青山、耕地质量、草原湿地”五大保卫战和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扎实推进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环境整治和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我州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取得新进展。三是债务风险稳步化解。压实债务化解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盘活资源资产资金,采取争取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偿还存量债务等方式,科学做好政府债务清偿工作。2020年共偿还债务本息66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0.6%。推荐延吉市、珲春市成功入围2020年全国债务风险化解试点县(市)。

4.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筹措拨付专项资金13.4亿元,主要用于实施保护性耕作,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粮食生产和农业发展基础,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水平。二是深化农业综合改革。筹措拨付资金2.1亿元,全力支持“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百村引领、千村示范”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美丽乡村提档升级、农村综合改革,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是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发放各类涉农补贴12.8亿元,用于稳步提高我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扩大畜产品和蔬菜生产规模、保障重要生活物资储备供应。四是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强化“银担合作+”工作模式,推动信贷担保业务向县(市)延伸,撬动社会金融资本7.8亿元,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5.切实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全州各级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了327.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的84.9%。一是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筹措拨付各类就业资金3.04亿元,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二是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筹措拨付资金31.1亿元,重点用于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覆盖各类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发展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筹措拨付企业养老金38.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7亿元、城乡居民养老金1.8亿元,落实各类养老政策,巩固养老保险改革成果。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助水平,筹拨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5.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每年520元提高到550元。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筹拨付基本公共卫生资金1.3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60元提高到74元。筹措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6.4亿元,全州低保平均补助标准提高城市月人均570元、农村年人均4200元左右。四是推动文化体育传媒事业高效发展。筹措拨付资金1.9亿元,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和优秀文艺作品创作。五是改善群众居住生活条件。筹措拨付资金24.6亿元,用于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支持公租房保障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6.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一是推进州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印发《延边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州与县(市)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将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养老保险等8大类、18个事项,确定为州与县(市)共同财政事权,明确具体保障标准,为后续推动各域改革提供引领和支撑。落实改革任务,结合延边实际,对教育、科技、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州和(市)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以及配套措施进行明确。二是完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印发《延边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延边州州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延边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对全域旅游发展资金、2019年航线开发补贴资金等6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项目资金1亿元,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下一年预算编制。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编制完成《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开展重点资产调查登记,摸清查实国有资产资源现状,梳理汇总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积极做好房屋、车辆等闲置资产处置工作,实现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8亿元。

7.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原则,紧紧围绕上级政策规定和州委决策部署,突出重点项目,压缩一般性支出20%、压减预算单位公用经费5%,为财政专项资金集中投向,发挥聚合效应奠定基础。积极开展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结转上年资金14.6亿元,收回存量资金4亿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推动收回资金尽快形成实际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建立州县财政联动机制,落实县(市)“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制度,加强库款监测,提高财政库款保障水平。加大对困难县(市)的财力补助,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8.深入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各项举措。全州各级政府和各预算部门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审查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为人大对政府预算实施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创造条件。落实省财政厅有关工作要求,提升支出预算和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改进预算编报的全面性和规范性,健全完善部门预算制度体系;完善服务人大审查监督的工作机制,及时报告当年预算执行情况、下年度预算编制情况和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认真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并及时改进。

各位代表,2020年我州财政运行经受住了严峻考验,总体平稳,好于预期。这得益于州委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得益于州人大、州政协及代表委员的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是各级政府各部门共同努力、密切配合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收入增长乏力。近年来,我州税源经济基础薄弱的现状未得到根本性改变。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影响,部分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诸多困难,财政收入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税收持续增长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二是收支矛盾突出。受疫情防控、民生类项目投入持续加大、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等影响,刚性支出大幅增长,部分县(市)“三保”压力加大,财政库款紧张,有潜在的支付风险。三是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由于财政支出结构日益固化,加之地方政府债务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期,部分县(市)对到期的隐性债务本息难以及时足额偿还,债务风险不断累积,给财政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带来较大压力。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1年收支预算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和外部环境仍存在不确定性的背景下,编制好2021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一)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州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真正发挥财政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改革,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州各级党政机关要继续过紧日子。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1年收支预算安排。

由于我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较小,因此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到一般公共预算编列。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州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预期60.5亿元,比上年增长3.0%,主要是经济企稳回升,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加上政府债务转贷收入、返还性收入、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50.2亿元,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总计210.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州财政支出安排204.2亿元,比上年支出基数下降47.1%,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提前告知较少;加上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和上解省支出6.5亿元,支出总计210.7亿元。

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预期3.9亿元,比上年下降11.4%,主要是罚没收入等一次性收入减少;加上政府债务转贷收入、返还性收入、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5.9亿元,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总计29.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州本级财政支出安排29.8亿元,比上年支出基数下降7.5%,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提前告知较少,支出总计29.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州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17.9亿元,比上年下降17.9%。加上专项债务收入、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含特别国债)收入等11.6亿元,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总计29.5亿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全州基金支出27.7亿元,比上年支出基数下降67.2%,主要是上年度有抗疫特别国债支出加上调出资金等1.8亿元,支出总计29.5亿元。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0.4亿元,比上年下降28.4%。加上专项债务收入、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含特别国债)收入等0.8亿元,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总计1.2亿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州本级基金支出0.6亿元,比上年支出基数下降85.1%,主要是上年度有抗疫特别国债支出加上调出资金等0.6亿元,支出总计1.2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州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169.3亿元,比上年增长20%;加上滚存结余收入65.3亿元,收入总计234.6亿元。全州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8.2亿元,比上年增长0.4%。收支相抵,滚存结余66.4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1.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滚存结余13.1亿元。

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8.6亿元,比上年增长0.6%,加上滚存结余收入17.6亿元,收入总计26.2亿元。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亿元,比上年增长1.7%。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7.2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7.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3.5亿元。

4.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全州申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26亿元,计划偿还政府债券本息39亿元。目前,省财政厅尚未下达我州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待正式下达后,我们将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州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发行、使用,分别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2021年财政收支主要政策。

1.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严格落实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要求,有效杜绝“过头税”、违规揽税、虚增收入等违规行为。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

2.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助力高质量发展,立足自身优势和产业基础,推动优势产业发展。落实中央和省、州推动经济发展的各项财政政策,保障延吉机场、艺术中心等州内重大项目建设。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补齐短板,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3.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大力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推动脱贫攻坚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平稳过渡。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落实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改善。

4.全力保障基本民生。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有序推进全州公共卫生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落实各类养老金补助政策,扶持养老事业发展。支持教育公平优质发展,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重点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发展租赁住房。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5.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依法构建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禁各类违法违规举融资行为,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总结推广延吉、珲春两市存量债务风险化解的成功经验,积极将州内其他符合条件的县(市)纳入全国债务风险化解试点。支持提高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和防灾减灾能力。把好财政支出关口,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防止脱离实际、寅吃卯粮,确保财政可持续和稳定运行。继续推进州对县(市)“三保”支出预算审核,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

(四)2021年财政主要工作措施。

2021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州重点工作任务和财政收支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强化资金管理监督,严控财政风险隐患,全力推动各项财政政策落地见效,确保全年各项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1.坚持以收定支,确保年度收支平衡。加强收入统筹管理,大力挖掘收入潜力,依法依规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坚持量入为出,合理控制年度支出总规模,确保与财力水平相适应。严控新增支出,除上级确定的各项民生政策提标扩围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点领域支出增长外,原则上不予增支。

2.大力优化结构,突出保障重点支出。做好规划政策对接,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完善财政规划管理,增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资金保障。加大存量资金调整盘活力度,调整支出结构不合理造成的存量,腾退错位的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支出统筹管理,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各类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强化预算资金、债券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衔接。

3.强化支出控制,从严从紧安排支出。全面落实“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减腾出资金全部统筹用于保障基层运转和民生领域等支出。做细做实做准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应保尽保、能压则压、能减则减的原则安排项目支出,按项目进度分期分批安排资金,减少资金沉淀。

4.加快绩效融合,提升资金配置效益。规范绩效目标管理,科学设置各类资金项目的绩效目标,确保资金投入与绩效产出结果相匹配、相适应。在全面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推进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及整体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将评估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5.提升管理效能,落实提质增效新要求。坚持节用裕民,在结构调整中突出政策“提质”要求和“增效”导向,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到刀刃上。在开源节流上下功夫,精打细算,量入为出,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继续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加强财政政策资金引导,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能,引导资金投向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聚焦州内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资金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拉动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

6.接受审查监督,做好人大决议落实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监督。紧紧围绕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财政支出政策。全面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的决议,积极配合落实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和政策拓展的各项要求,扎实做好人大提前介入和专题审议等工作。

位代表,做好2021年财政预算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州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