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01-08 14:45:53

 

——202018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春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延边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州政府、州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着力提升监督水平,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把握高检院关于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11个司法标准,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融资等经济活动,除法律有明确禁止外,不以违法犯罪论处,做到案件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做到“九个正确区分”,即正确区分民事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企业正常经营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产权纠纷与恶意侵占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正常借贷与挪用资金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企业正常融资与非法集资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企业为正当利益而被动索贿与谋取不正当利益而主动行贿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企业收受回扣手续费后纳入财务管理与商业贿赂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招商引资人员按规定所得的奖金与违法犯罪收入的界限。坚持“三严四宽”司法政策,即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家权益犯罪,严格监督妨碍企业发展行为,严守企业涉案秘密;从宽处置企业家改革失误,从宽提出企业负责人处罚建议,从宽办理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轻微刑事犯罪,从宽保障企业家服刑期间行使民事权利。做到“六个严格把握”,即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罪与非罪不清的,实行疑罪从无;严格把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能认定行贿罪;严格把握企业正在投入生产和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原则上不予查封、扣押和冻结;严格把握对符合速裁、简易程序的涉企案件,做到依法从快办理;严格把握对涉嫌犯罪的事关企业发展人员,慎重采用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严格把握对企业和经营者涉案信息慎重披露,注重维护企业形象。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3169人,起诉149305人,提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检察建议3件。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379人,提起公诉191324人;发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检察建议108件,提起公益诉讼17件,通过办案,恢复耕地、湿地、林地238亩。助力脱贫攻坚,全州两级院选派22名干警驻村帮扶脱贫。

深入推进民生检察。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深入部分中小学、社区法治宣讲40场次,受众7600多人次,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923人,起诉2331人,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感化、挽救,依法不批捕涉案未成年人68人,不起诉45人,犯罪记录封存1936人。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答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00多人次,有效性回复率100%

二、依法履行司法办案职能,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形成震慑。全州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涉黑犯罪836人,不批捕24人,起诉657人,法院一审判决220人;依法批捕涉恶犯罪2351人,不批捕1223人,起诉25125人,法院一审判决643人。依法严格把握案件质量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决不允许人为拔高或者人为降格,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全州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9991447人,起诉24823414人。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批捕严重暴力犯罪5663人,提起公诉6167人。依法有力打击毒品犯罪,依法批捕毒品犯罪5381人,起诉43109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所有刑事案件除涉黑涉恶以及重大恶性案件外,只要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都可以适用从宽制度。加大释法说理工作力度,对轻微犯罪及初犯、偶犯和老年人犯罪的,当宽则宽。有针对性地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伏法,从相对量刑建议转向绝对量刑建议,努力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度。全省检察机关“以案明纪、正风肃纪”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和人数适用率分别提高了65.4%56.8%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结合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州检察院成立了侦查部,专门办理司法机关政法干警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主动与监察委建立提前介入、强制措施执行、线索移送等工作衔接机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工作。2019年共受理监察委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8296人,通过刑事立案、依法审查等法定程序,依法决定逮捕3941人、起诉4854人,依法不批捕66人、不起诉88人,在办3039人,向监察委移送涉嫌职务犯罪线索77人,监察委立案调查44人。依法受理省监察委和州监察委调查终结的大要案,其中,正厅级22人,副厅级22人,县处级66人。依法审查起诉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褚民华贪污、受贿案;吉林省信托公司原董事长高福波贪污、受贿、行贿、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挪用资金案;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原总队长刘伟、原政委黄冰军受贿案;延边州政府原副秘书长王玉珏贪污、受贿案;龙井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崔宪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国华贪污、受贿案等重大案件,依法严惩,形成震慑。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在办案中,必须听取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必须核实关键证人的证言证词,必须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加强立案监督,对公安等侦查机关监督立案4347人、撤案1010人,纠正漏捕53人,纠正遗漏同案犯67人。依法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10件。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审查民事监督案件385件,通过释法说理等方式息诉94件,向州法院提出抗诉21件,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1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8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8件。受理行政生效监督案件66件,审结50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监狱巡回检察2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4件、检察建议153件。监督纠正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58人。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6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56件,办案单位采纳145件。

四、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加强自身建设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州两级院组织检察干警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狠抓办案能力建设。全州两级院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549件。州检察院制定《朝汉双语检察工作五年规划》,研发启用检察朝汉互译APP软件。全面开展业务大竞赛、岗位大练兵活动,先后有11名同志获得省级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州院荣获优秀组织奖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以案明纪、正风肃纪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深入查找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各项规定。针对检察干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8次,纪律处分5人。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依靠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开展工作。州院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工作情况。两级院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检察机关重要会议、专项检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525人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取得的成绩,是州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州检察机关,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司法诉求还有差距;二是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法律监督手段刚性不足;三是司法办案专业化能力有待提升,办案能力有所不足;四是部分基层检察院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2020年,全州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和省检察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推动全州检察工作全面提升。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动摇,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二是着力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司法保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经济发展,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提供更优质的法治服务和检察产品。三是聚焦司法办案,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均衡发展,切实增强监督刚性。认真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犯罪分子认罪伏法、改造自新。四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检察根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大力弘扬以上率下、求真务实、追求极致“三种作风”和敢于担当、敬业奉献、清正廉洁“三种精神”,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州检察机关将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本次会议精神,锐意进取,恪尽职守,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扎实推进新时代延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