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01-22 13:22:16

——2019年1月22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春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延边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州政府、州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强化监督、维护公益、创新发展”总基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延边安全稳定

依法惩治犯罪促进和谐2018年,全州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92件1459人,提起公诉2979件3996人,其中,批捕严重暴力犯罪197人,起诉367人;批捕毒品犯罪130人,起诉113人。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延吉巨成集团特大集资诈骗案、张伟等67人团伙跨境电信诈骗案等重大刑事案件,实现了精准打击。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等犯罪,依法不批捕463人、不起诉497人。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一站式”司法便民服务平台,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462件,远程视频接访22件。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州检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与监察委、法院、公安建立线索移送、信息通报、案件协商等机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2018年,全州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8件31人,起诉13件112人。依法从严办理了珲春金某等11人涉黑案件、敦化肖某等20人涉黑案件。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分案起诉、法律援助等制度,依法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6件28人,不起诉14件15人,图们市院成功抗诉一起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全州两级院建成未检工作区,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检察长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等工作,防止校园暴力欺凌。

二、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着力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坚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优先考虑民营企业生存发展,做到“九个正确区分”,即正确区分民事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企业正常经营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产权纠纷与恶意侵占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正常借贷与挪用资金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企业为正当利益而被动索贿与谋取不正当利益而主动行贿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企业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手续费后纳入财务管理的行为与商业贿赂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招商引资人员按规定所得的奖金与违法犯罪收入的界限。坚持“三严四宽”司法政策,即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家权益犯罪,严肃监督纠正妨害企业发展行为,严守企业涉案秘密;从宽处置企业家改革失误,从宽提出企业负责人处罚建议,从宽办理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轻微刑事犯罪,从宽保障企业家服刑期间行使民事权利。依法惩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50人,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严格把握定罪标准,做到案件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做到“六个严格把握”,即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罪与非罪不清的,实行疑罪从无;严格把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能认定行贿犯罪;严格把握对涉案企业正在投入生产和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原则上不予查封、扣押、冻结,确需提取犯罪证据的,可采取拍照、复制等方式提取;严格把握对符合速裁、简易程序的涉企案件,做到依法从快办理;严格把握对涉嫌犯罪的事关企业发展的人员,慎重采用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严格把握对企业和经营者的涉案信息慎重披露,注重维护企业形象。

依法保障民生民利。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提起公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等犯罪45人,监督立案32件,依法提前介入涉案金额达3000多万元的朱某等10人团伙制售假酒案。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州院驻村干部尽心竭力,主动帮助农民运用法律维权,为9户农民成功追回拖欠近10年的89万元卖粮“血汗钱”,对拖欠粮款涉嫌犯罪的,检察机关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帮助农民讨回公道。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8万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三、坚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铁案”意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和证据裁判原则。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监督公安等侦查机关立案111件143人,监督撤案83件88人。纠正漏捕79人,纠正遗漏罪行58人,追诉遗漏同案犯113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133件次。依法监督审判机关定罪不当、量刑失衡等问题,提出刑事抗诉32件,其中,法院改判14件,发回重审6件。

全面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监督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56件;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174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59件,被采纳147件。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481件,监督纠正46件。监督清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13人,执行机关全部收监投改到位。

全面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28件,向省院提请抗诉17件,向州法院提出抗诉13件,息诉109件。提出检察建议2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法院全部采纳。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7件,开展违法调查39件。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8件,法院审查12件,采纳12件。提请行政抗诉案件41件,发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85件,行政机关全部采纳。

四、坚持深化各项改革任务,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坚决拥护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中央部署要求,如期完成反贪、反渎、预防等职能机构检察人员转隶111人。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工作,探索与监察委建立提前介入、强制措施执行、线索移送等工作衔接机制,依法受理监察委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74件80人,通过刑事立案、审查等法定程序,依法决定逮捕31件31人,起诉52件53人,不起诉12件17人,向监察委移送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线索17件17人,监察委立案调查5件5人。依法受理省监察委调查终结的大要案3件3人,其中,正厅级1件1人,副厅级2件2人。依法审查起诉省人大常委会原内司委主任王克成受贿案,松原市政协原副主席宇树志受贿案,吉林省工商学院原副院长张国志贪污、受贿案,吉林省地税局机关服务中心原主任苏秀东受贿、行贿案,松原市地税局原局长李波受贿、行贿案。

持续深化检察改革。探索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相挂钩的绩效考评机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全州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767件。检察官职务序列等级晋升员额检察官4人,晋升检察官助理86人、书记员4人,全州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工资全部兑现。积极探索“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强捕诉衔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如延吉市院成立刑事案件快审组,对简易案件集中办理,共受理案件570件570人,审结554件554人,审结率达97%。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全州两级院成立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推进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大数据平台建设,开展公益司法保护“六进”活动。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为重点,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5件,行政机关纠正179件,恢复耕地、林地、湿地总面积750万平方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办理全省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五、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州院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永葆忠诚的政治本色。

正风肃纪树形象。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两级院领导班子对照“五个清单”,认真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系统内巡察、检务督查、案件质量评查35次,教育干警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健全州院领导同志联系基层工作机制,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珲春市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接受监督促公信。始终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全州两级检察院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0多人次,邀请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司法活动120多人次。2018年,州院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得到与会代表的好评与热议。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检察工作动态信息1000多条,公开法律文书3164份、重要案件信息452条、案件程序性信息5430条,努力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2018年,延边检察工作在全省九项重点业务考评中全部进入全省优胜行列,全州检察工作取得的这些成绩,离不开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州政府、州政协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州检察机关,向各位领导和全体代表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全州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全州检察工作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仍有较大的差距,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二是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益等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基层院缺少专家型业务人才、司法不规范等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四是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需要提高,司法办案的科技支撑作用发挥不充分。对此,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紧盯问题不放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州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州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牢记检察使命,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业绩。一是坚持聚焦政治过硬。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和省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聚焦服务大局。加强民生检察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惩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加大对非公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聚焦主责主业。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秉公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坚持聚焦检察改革。进一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新型办案团队建设,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智慧检务工程,优化检察职权配置。五是坚持聚焦自身建设。狠抓政治建设,强化检察队伍忠诚的政治品格。强化业务能力建设,持续改进作风,把铁的纪律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全过程,用铁的纪律带出钢铁般的队伍。

各位代表,全州检察机关将紧紧依靠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在新的征程中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新时代延边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