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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实施新型节能路灯工程的建议

2014-03-20 15:15:44

珲春市大海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洪万卓

据初步测算,延边州各县市的照明路灯数量约为40000盏,每盏路灯功率400瓦,每天用电11个小时,那么全州每年耗电量为6336万度,每度耗电费用按0.9元计算(含电损耗),合计电费约为5702万元人民币。如果我州全部实施LED式纳米陶瓷技术的新型节能灯的节能减排项目,每年可节约电费60%,节约用电费用约为3421万元。

此节能减排项目如今已经在我国南方城市大面积推广,由国家认证的节能减排企业来投资维护,地方政府前期“零投入”即可完成城市整体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工程。企业从中收取节约下来的电费。采用的方法为第一年费用100%给企业,第二年费用10%返还政府,连续三年每年递增10%。从第五年开始以后每年给政府40%节约电费。在此期间企业负责路灯质量维护,如此下来政府基本不用支付路灯的维护费用,反而能节约电费。长期如此能为地方财政节省下一大笔费用,有效解决路灯电能资源浪费。

为此,建议全州尽快实施新型节能路灯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