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惠及更多困难群体的建议
2014-03-20 15:14:52
珲春林业集团贮木场工会主席 于 杰
近年来,延边州积极贯彻国家住房保障政策,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的原则,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保障政策的落实。目前,全州廉租房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仍然无法满足社会的需要,廉租房还只能考虑城镇常住人口,而且还只能解决其中一部分。相对狭窄的保障范围,使得符合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困难群体因属地的原因,仍处于廉租房保障范围之外。如:珲春的林业低保户、六〇三地质队等困难群体,全州其它县市也有类似情况。
根据廉租房的性质和功能,廉租房的对象应该包括所有没有经济实力从市场获得住房的低收入居民家庭,包括具有城镇户口享受低保的城镇居民,也应包括城市中一些受区域划分限制的困难群体。
建议:州政府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增加廉租房受益面,打破原有的区域划分限制,进一步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使更多的困难群体享受基本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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