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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

2014-03-20 15:12:34

珲春林业集团贮木场工会主席  于 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生”。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更是各级政府部门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全州食品安全总体形势趋于良好。但是,我们也必须清楚的认识到,现阶段食品安全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校园周边食品消费安全,更应该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净化青少年食品消费环境,保障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势在必行。

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基本状况

1、青少年是“三无”食品受害者。

目前,校园周边食品销售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流动摊点出售的食品,无任何许可证件,卫生问题更无从谈起。这类摊点为数繁多,携带食品量少、行动便捷、流动范围广,不易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即使被行政执法部门查获,所受到的行政处罚轻微,商贩们不思悔改现象屡见不鲜。而行政执法部门也没有足够的人力和时间对其进行长期监管,学校更无监管此类流动商贩的权力,这类流动商贩日渐猖獗。另一类是校园周边商店出售的食品,《中国青少年儿童零食消费指南》相关标准规定,零食分为“可经常食用”、“适当食用”、“限制食用”三个推荐级别。在对校园周边商店出售的食品进行调查后发现,各县市中小学生购买的食品主要以油炸、膨化食品和碳酸饮料为主,这类食品均为“限制食用”范围,并且“三无”食品较多,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直接性的危害。

2、青少年缺乏足够的食品安全知识

从学生消费情况来看,所购买的商品多以零食为主,商店和流动摊点是学生购买零食的主要渠道,学生因饥饿或经不起诱惑的情况下购买零食占多数。在对家长调查中得知,家长对孩子食用哪类饮食对身体有益、有弊的知识了解较少,大多数家长没有听过或不知道《中国青少年儿童零食消费指南》,因此,学生在没有正确的健康饮食宣传和引导下,多会去购买口味较重、价格便宜的麻辣、膨化等不利于身体健康的限制类食品。

3、青少年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

校园周边无证经营的流动摊点较多,营业网点所出售的部分食品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学校对流动摊点无执法权力,执法部门又没有足够时间和精力进行治理。

二、建议:

1、全州教育部门要加强青少年食品安全教育,多为青少年及儿童组织中华美食、食品安全、合理消费等方面知识讲座,使他们了解危害和有益饮食的区别,减少不健康饮食的摄入。在全社会广泛宣传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和食品消费的相关知识,通过家长来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购买有益食品。

2、全州公安、工商、执法、卫生、质检等相关部门成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组,建立长效机制。对无证照流动摊点加大处罚力度,定时对校园周边无证照流动摊点进行检查。

3、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电子溯源”平台建设,建立“体制健全、产地准出、销地准入、质量可追溯、风险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全程监管格局,实现商家进货查验和记录全程网络备案,以此控制危害青少年健康的假冒伪劣食品的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