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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3-12-23 10:17:40

 

——2013年12月22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车光铁
各位代表:
我受州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年是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在州委的领导下,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个延边”建设全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全年共组织制定单行条例(草案)1件,废止单行条例1件,报省批准实施单行条例3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8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15次视察和调研活动,对4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60人次,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扎实推进立法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年来,常委会以促进全州科学发展和服务改善民生为重点,坚持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突出民族地方特色,合理制定立法规划,按照立、改、废并重原则,严格立法规范,提高立法质量,推动立法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制定五年立法规划。为高质量地做好新一届人大立法工作,常委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拟定14件立法建议项目,并审议通过了《州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为本届人大立法工作科学深入地开展提供了有效依据。
组织开展立法工作。常委会根据全州深入实施“开放先导、项目带动、城乡统筹、文化引领、民生优先”发展战略的需要,把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强化资源保护、保障改善民生作为立法工作重点,制定并审议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外国人管理服务条例(草案)》,明确了对来延外国人旅游、经商、留学、居住等规范管理内容,拟提交本次大会审议通过。同时,积极推进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各项条例报批工作,《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专业农场发展条例》已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公布施行,为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生态延边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结合州情实际和形势发展需要,认真做好已施行条例梳理工作,启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废止程序,增强了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参与国家和省立法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立法工作需要,积极组织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吉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吉林省邮政条例》、《吉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9部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和反馈工作,多项意见、建议被国家和省采纳。
二、全面加强监督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科学发展
今年,常委会紧紧围绕事关全州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为强化计划、预算监督,常委会分别听取审议了2013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2013年1至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2012年财政转移支付和州本级项目资金使用及2013年州本级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报告,审查批准了2012年州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和2013年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在提出夯实财政收入基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完善审计监督体系等审议意见的同时,责成并督促有关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根据全州改革发展实际,听取审议了州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全州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报告,推动有关部门在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推进结构优化升级、加强招商引资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发展质量。对我州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建设和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提出了用足用活政策、回收闲置土地、产业错位发展等意见、建议,推动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深入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调研,提出了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等意见、建议,为有效应对和减少“营改增”试点对我州地方税收、财政收入和企业税负等方面带来的影响,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借鉴。
围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州政府关于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就完善机制、经费保障、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要求有关部门研究落实,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服务水平。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整改工作,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加大了安全隐患整治力度,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的全面落实。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文化工作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了推动作用。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加强归集、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对老年体育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建议政府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运动,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此外,常委会还对“兴边富民”行动、房屋产权证照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关心下一代等重点民生工作进行了视察,促进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有效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利益。
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常委会围绕加快推进生态延边建设,对全州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农村环境保护等情况,深入开展系列专题调研和视察,针对基础设施滞后、资金投入不足、覆盖面不宽等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深入开展“延边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围绕环境资源保护与开发、循环经济和“青山、碧水、蓝天”工程等重点工作,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扩展宣传主题、发掘宣传深度,先后发表专题新闻报道120余篇,进一步凝聚了社会共识,激发了群众热情,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围绕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监督。常委会高度关注“三农”工作,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提出了科学整合资源、完善投入机制、强化灾害防御等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开展。同时,常委会通过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州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在全面掌握和深入分析我州新农村建设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科学规划、完善机制、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审议意见。州委常委会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州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思路、强化措施、推动落实,对全面加快我州新农村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围绕维护公平正义,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加强对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了州中级人民法院专项工作报告,要求全州审判机关进一步更新审判理念,完善调解机制,不断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优化司法环境。州法院认真研究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全州律师管理工作进行视察,针对律师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贯彻落实《律师法》的具体意见、建议,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措施。同时,常委会还对公安队伍建设、禁毒、林业公检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围绕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常委会按照《监督法》规定开展法律监督,组织对全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调查检查,对州政府报备《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老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备案审查,有效推进了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在监督工作中,常委会高度重视和发挥信访工作的作用。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集体访、重复访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加大交办督办力度,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6件,协调督办18件,促进了一批重要信访问题的解决,增加了监督实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强化代表主体地位,努力为代表履职尽责提供服务
常委会认真执行《代表法》,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提高代表工作水平,支持和引导代表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不断完善服务保障措施。坚持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等制度,为代表订阅寄送刊物,充分利用代表信息平台,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良好条件。强化代表培训工作,举办新一届人大代表培训班,累计培训各级代表5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代表履职考评暂行办法》,对代表出席会议、参加活动、联系选民、守法自律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代表履职档案,为推动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认真组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按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规定,及时将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33件建议,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制定《2013年州人大代表重点建议面复工作方案》,实行常委会领导牵头,各专门委员会具体负责制度,对14件代表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改进办理方式,实行动态监督。截止8月份,所有代表建议全面办复完毕,办理质量、办复效率和代表满意率有了明显提高。
组织开展闭会期间活动。积极组织省、州人大代表参加和开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保证代表能够及时全面掌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邀请43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州政府常务会议,组织120余人次代表参加各种座谈会、民主测评、旁听法院庭审和调查问卷活动,代表意见和建议成为有关方面科学决策、推动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
常委会按照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推动创新和狠抓落实为重点,着力在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上下功夫、求突破、见实效。
加强常委会建设。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掌握和熟悉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意识、议政能力、审议水平和工作质量。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各项议事规则,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加快推进“五个延边”建设,确立并完成了20个重点课题调研工作,为州委、州政府科学决策、推动落实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积极参与和扎实推进全州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和农村扶贫包保工作,深入企业、深入基层,通过多种途径,切实帮助理清思路、查找问题、找准症结、破解难题。进一步推动常委会新闻报道导向转变,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会议和领导活动媒体报道数量,不断加大对代表活动和优秀代表典型选树的宣传力度,真正让代表走到台前,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加强与县市人大联系,交流情况,听取意见,推进工作。
重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和机关建设。各专门委员会主动开展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在协助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良好服务。改版《延边人大》刊物,提高办刊质量,组建全州人大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提高人大宣传工作水平,增强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充分发挥人大对外交往优势,积极参与环日本海地区的国际区域合作,有效促进图们江国际合作开发,为加快推动延边对外开放进程提供有利条件。组织代表团参加在俄罗斯举办的“东北亚地区地方议会议长论坛”,并对韩国忠清南道、江原道和昌原市议会进行友好访问,进一步扩大了延边对外影响,促进了对外经贸文化交流,为推动全州对外开放和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一些成绩,这是州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州人大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州政府、州法院、州检察院密切配合、协同工作的结果,也是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是单行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创新。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改进。
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新的形势带来了新的任务,新的任务赋予了新的使命。常委会要在州委的领导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明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州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州民主法制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五个延边”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发挥法规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扎实做好立法工作。结合我州发展实际,在继续做好经济立法的同时,进一步突出民生立法和社会立法。按照立法五年规划,做好城镇园林绿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及河道砂石管理等方面单行条例的前期调研、起草和审议工作。扎实推进《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人口发展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外国人管理服务条例》和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的修改、报批和公布施行工作。
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开门立法制度措施,广泛采取公开征求立法建议、立法听证、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有效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渠道,确保立法工作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符合民心。探索推行立法后评估工作,综合运用社会调查、定量分析、效益评估等多种方式,对法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评价,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提高立法质量。
开展新定条例宣传工作。积极做好新定条例报批后的公布实施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好条例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努力做好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制定和修改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二、不断提高监督实效,更好地支持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
精心谋划监督选题。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开发开放、加快城镇化进程、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生态延边建设以及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好监督工作。按照监督计划安排,重点加强对预算决算审查、项目建设、民营经济发展、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判、反贪污贿赂等方面工作的监督,对中小企业发展、口岸管理、畜牧业发展等方面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
完善和强化监督措施。认真贯彻《监督法》,依法按程序办事,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综合运用工作监督、专题调研、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重点专项督查,切实了解实情、找准问题、制定措施、破解难题、促进发展。加强法律监督,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坚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办理机制,促进人大信访工作规范化。积极配合好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在我州开展的立法和视察、调查、检查工作,主动反映我州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在上级人大立法和监督等工作中,充分体现我州州情和意愿。
三、不断创新代表工作,更好地支持代表发挥作用
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坚持以“抓基础、创特色、求实效、树品牌”为主导,通过创新代表主题实践活动载体,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好代表服务、联系、监督、培训等活动,最大限度地确保代表参与活动的覆盖面,为代表有效履职提供良好服务。继续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等活动,完善省、州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和信息平台建设,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构建科学公正的人大代表评价体系,建立行之有效的代表激励机制,增强人大工作活力,促进代表依法履职。
加大建议办理力度。做好州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督办、网上办理和见面答复等工作,适时组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协调会,提高代表建议办复质量和实效,把代表依法履职、投身经济建设、推动全州发展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
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举办省、州人大代表法律知识培训活动,积极为代表赠阅履职刊物,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规范代表小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指导制定代表小组年度活动方案,有计划地开展好代表专题调研、视察、检查。健全完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邀请代表列席会议和参与审议。完善常委会专题询问制度,选取代表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并进行询问。
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人大机关职能作用
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实现“班子要有新作为、队伍要有新形象、工作要有新突破、社会要有新观感”为目标,全面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推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全力抓好学习型机关建设。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准确把握角色定位,注重加强自身学习,广泛开展交流宣传,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要通过学习,努力提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能力,圆满完成好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做到让党委满意、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深入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始终坚持把改善民生放在首位,通过创新方式方法,拓展与群众的联系渠道,积极征求民意、反映民愿。深入开展“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工作,为代表联系群众、发挥作用搭建有效载体和平台,切实做到为发展服务、为代表服务、为群众服务。
扎实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要求,以提高效率、规范运行、改进作风为目标,从建立完善工作程序、标准和制度入手,进一步抓好机关执行力建设,妥善处理好全面与重点、监督与支持之间的关系,形成规范有效、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切实加强对县市人大的联系和指导工作,积极主动帮助和支持县市人大开展工作、破解难题,全面推动全州人大工作均衡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让我们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围绕发展和民生大局,团结一致,务实创新,开拓进取,为加快建设富庶、开放、生态、和谐、幸福延边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