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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报告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工作报告

2012-01-16 08:30:56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检察长 张立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就2011年延边林区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1年,延边林区检察机关在省院、延边州委和林管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州暨县市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林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遵循司法规律,坚持理性司法理念,秉承执法促进发展、办案确保稳定、监督保障民生、服务提升效果的原则,林区检察各项工作保持了良性发展态势。
  一、紧紧围绕第一要务,进一步拓展检察服务林业发展空间
  把服务林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延边林业“十二五”规划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没有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就没有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理念,认真研究林区发展建设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向林区社会作出了2011年政行风和促进软环境建设五项公开承诺,创新服务举措,发挥服务和维稳职能,切实担负起了新林区建设捍卫者和守护者职能。
  加大保障民生力度,推进兴林富民战略。盯紧林区棚户区改造、沟系承包、红松果林发包以及绿色食品产业等重大投资工程和民生项目,及时跟进各项服务措施,为林木精细加工、生态文化旅游、木材竞价和资源开发提供法律服务,从监督、预防、服务三个方面,就林业经济发展重点项目提出强化管理、依法运作的检察建议50余条,为林区重大工程和民生项目的安全和真正惠及于民提供了检察保障。
  二、紧紧围绕第一目标,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注重提高做好群众工作能力
  把关注民生作为第一目标,不断拓展“四走进”活动的内容和范围,群众工作的触角得以延伸。在走进社区、走进林区、走进企业、走进项目的基础上,还走进学校,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强化青少年法制意识、优化成长环境。走进武警森林部队,建立联系制度,制定工作措施,共同保护好森林资源,维护好生态和边境安全。
  检察官巡访工作机制日趋规范。在林场和社区普遍设立了检察服务工作站和检民联系点,聘请了兼职检察联络员,使这一平台成为林检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和维稳的“工作站”。依托检察工作站,接受法律咨询1000余次,依法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200余件,受理群众首次申诉3件、首次控告13件,受理群众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4件,办理刑事赔偿1件,处置网络舆情1件。
  三、紧紧围绕“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要求,积极为延边林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自侦工作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21件25人,其中大要案 14件;立案侦查渎职犯罪案件21件3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反贪和反渎工作在全省林区检察工作名列前茅。
  侦查指挥协作机制和案件线索管理机制得到不断完善,发现犯罪、侦破案件的能力明显提高。尤其是渎职侵权工作得以加强和改进,在破解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方面取得成效,反渎工作创造了延边林区检察机关成立30年来历史新高。
  大力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在重大工程项目中综合运用个案预防、类案预防和专项预防,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12件,开展警示教育预防宣讲32场次,保证了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成为廉洁项目和廉洁工程。同时,针对新形势下林区职务犯罪的特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拟定研究课题,加强致罪因素和对策研究,为林管局党政提供了决策服务。
  四、紧紧围绕第一责任,为延边林业经济建设创造宽松和谐的环境
  不断强化批捕、起诉职能。共受理批准逮捕案件100件129人,批准逮捕77件102人,不批准逮捕23件27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239件360人,起诉172件267人,不起诉17件23人;适用和解程序办结13件。
  为了促进和谐林区建设,一方面把促进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注重在检察环节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推动建立和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另一方面注重发挥林区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专项活动。针对个别林农为搞多种经营而采取各种手段蚕食国有林地的问题,开展了治理侵占、蚕食国有林地专项活动,通过开展各种专项活动共收回被侵占林地、湿地100余公顷。
  五、紧紧围绕“公平公正”,更加突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精神,坚持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把“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准确监督”贯穿始终,以监督保障公平,加强诉讼监督内部衔接配合和外部协调协作。监督立案17件22人,监督撤案6件6人,纠正漏捕3人,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5份,书面提出纠正违法6件次;民行检察部门受案28件,立案27件,监所检察部门依法提出纠正超期羁押意见4件4人,发出书面检察意见2份,口头检察意见14次,意见均被监管单位采纳。
  六、紧紧围绕“执法为民”,更加突出职业信念教育,实现外创环境与内树形象互促共赢
  切实加强宗旨信念教育。以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为契机,注重用好、用活这一载体,加强了对干警的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精神、职业纪律、职业形象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唱红歌、听老革命讲传统、烈士碑前重温入党誓词、走进军营、走进警营、走进社区、走进基层等活动纪念建党90周年和人民检察创建80周年活动,使全体干警坚定了职业信念,增强了职业荣誉感,增强了为新林区建设服务意识。
  标准化检察院建设稳步推进。围绕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的总体目标,走出去观摩借鉴兄弟院经验,引进来先进管理理念改进工作,按照实用、易于操作、便于掌握的原则完善制度体系框架,科学辩证的正确处理创业与创建、当前与长远、实绩与考核等关系,从去年两个示范院到今年全面铺开,扎实有效的推进了林区检察机关标准化建设管理进程。
  不断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多举措做好联系、服务人大代表工作。年初,为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强化外部执法监督,全面实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聘请了57名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还实行案件质量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强化检务督察,对在督察、巡查、暗访中发现的执法办案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
  回顾一年来林区检察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有力支持下,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创造性还需进一步调动。二是标准化建设还处于摸索阶段,创特色、抓亮点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三是林区检察事业发展基础薄弱、经费保障难、办案力量不足等制约发展因素客观存在,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2年,延边林区检察机关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为林区生态建设、经济转型、体制改革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林区社会建设创造优质的法制环境。二是着力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持执法办案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三是积极发挥侦查监督、公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破坏森林资源环境犯罪,全力做好维稳工作。四是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司法腐败案件,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五是加强检察文化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完善检察职业道德自律机制,着力构建检察人员共同的核心价值体系。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延边林区检察工作面临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起点、更实的举措、更好的成效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延边林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保持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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