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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报告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01-16 08:50:26

                           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申万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州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1年,州法院在州委的领导、州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州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和自身建设工作,为实现我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了积极的司法保障。
  一、以保障和谐稳定为根本,全面履行审判职能
  2011年,全州两级法院受理各类诉讼案件32,809件,结案30,352件,其中,州法院受理各类诉讼案件4805件,结案4158件。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推进平安延边建设。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大对边境犯罪和毒品案件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审理了崔海龙纵火致4人死亡案、廉君杰、孙胜范故意伤害(致死)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案件,有效遏制了严重刑事犯罪的上升势头。加强对《刑法修正案(八)》的学习、理解、实施与指导,保证法律准确适用。充分发挥减刑、假释等司法手段在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046件。一年来,州法院受理一审刑事案件88件,审结72件;受理二审刑事案件140件,审结134件。
  ——妥善化解民事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人身财产关系案件,注重弱势群体利益保护,全州法院审结抚养、继承等案件673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270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加大调解力度,已结案件中调撤率为50.59%,使大量矛盾纠纷得以和解。成功调解了赵某与图们市长安化肥编织袋厂27名退休职工、图们人寿保险支公司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等关系职工基本生活的群体性上访案件。一年来,州法院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2,644件,审结2,203件;受理二审民商事案件1344件,结案1220件。
  ——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努力规范行政管理秩序。依法调整公共权力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运用和解方式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全州法院行政案件和解比例达20.79%。办理行政机关申请非诉行政执行案件①1096件,依法保证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0件,赔偿1件,赔偿金额6万元。
  ——创新执行工作机制,着力化解困扰执行难题。巩固和发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建立创新“五项机制”②,通过实行媒体曝光、公布拒执人员名单、悬赏执行等方式,使执行实际到位率不断提高。集中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加大对执行工作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执行强制措施审批、执行款物管理等制度,保证了执行工作的依法、规范、公正。州法院全年受理执行案件238件,执结198件,执行标的为4.9亿元。
  ——强化信访源头治理,依法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全面贯彻落实涉诉信访工作“五项制度”③,树立全员信访意识,通过建立信访责任终身制、信访责任否决制、信访责任倒查制和信访统一立案制,使信访工作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认真开展进京访案件清理专项活动,共清理22件,已化解18件,息访、停访比例为81.8%。办理中政委交办信访案件8件,仅剩1件未化解,提前完成了化解任务。全州法院在收案量全省第二的情况下,取得了“案访比”④为全省地区法院最好的成绩。
  二、以落实司法为民为宗旨,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以拓展和延伸司法职能为切入点,不断强化司法服务和保障机制。
  ——发挥能动司法作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审判信息社会问题评估分析制度,完善审判信息对社会问题的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警示、参谋和宣传教育作用,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有价值的建议,为完善社会管理措施、堵塞社会管理漏洞、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提供法律服务,全年上报《情况反映》9期,提出司法建议47条。将服务于“吉珲高速铁路”等全州重点建设项目纳入两级法院工作重点,及时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梳理和论证,把好项目建设的法律关,提出4份风险评估和司法建议,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使高铁沿线近4000户群众的征地搬迁工作顺利进行,保证了项目的如期推进,其做法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肯定,并在全省法院推广。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落实便民利民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需求,设立优先立案、优先执行的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切实解决特困群体的困难。稳妥审理好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审理农村土地经营纠纷687件。加强诉讼引导、加大法律释明力度,增强当事人风险意识和举证责任意识。坚持司法礼仪,文明办案,努力为群众做到“五少”⑤。积极实施司法救助工作,确保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一年来全州法院共缓、减、免诉讼费2460.23万元,州法院缓、减、免115.23万元。
  ——健全联动司法机制,创新矛盾化解格局。积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社会参与、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格局,完善诉讼与调解对接、“大信访”格局和执行联动长效机制,使717件矛盾纠纷诉前得以及时化解。通过创设交通巡回法庭,探索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有效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做好缓管免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三、以提升司法公信为目标,切实强化法院管理
  以加强法院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不断规范司法行为,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在审判理念、证据审查和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开展对下指导,统一了全州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裁判标准;分析查找全州法院民商事上诉案件审判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制定对策;实行危险驾驶等新型案件的报请制度;继续开展量刑规范化⑥试点工作,两级法院共审结涉及量刑规范化十五种罪名917件案件,1464人,成果受到了中政委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督导检查组的充分的肯定。在全州法院开展了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活动,清理案件226件。通过加强审判管理和开展“审判监督年”⑦活动,不断规范审判行为,使全州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和涉诉信访等工作保持良好的运行态势,延边地区法院在全省法院案件质量、效率综合指数排名中名列第一。
  ——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对全州法院干警的思想动态进行调研分析,有的放矢地加强队伍建设。组织法官进行岗前培训、晋职培训和专题培训124人次,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以党建促队建,结合“创先争优”和“三帮扶”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举办了全州法院体育运动大会暨文艺汇演,实现了审判工作和法院文化建设的双丰收。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开展巡回廉政警示教育报告会、聘请廉政监督员和拓宽廉政信访范围、进行明察暗访、加大查处力度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开展“整治司法不公、严惩司法腐败”专项行动,评查信访、发改和超审、执限案件981件,对存在瑕疵和问题案件依法纠正。全年进行了8次明察暗访活动;查处违纪违法人员9件9人。
  ——创新司法公开举措,提升司法民主水平。深入开展“司法公开促进年”活动,全面实行司法工作“六个公开”⑧。实现了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对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等程序采用公开摇号、随机确定的方式进行委托。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件、群众关注案件或重大活动,主动接受舆论监督。设立“法院公众开放日”,通过开展邀请公众参观法院工作、旁听庭审活动、进行普法宣传、座谈交流等方式,密切法院与社会公众的联系,保证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改进法院工作。坚持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和旁听庭审等制度,虚心向人大代表征集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共收到34份反馈《征求意见表》,对意见进行了逐项梳理和落实。积极配合州人大对全州法院执行工作的执法检查,并认真落实审议整改意见。全年共向人大、人大代表和政协、政协委员做工作报告3次;向人大及其常委会通报法院工作18次;办理人大、政协转批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21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的执法检查1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察庭审、听证68人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5次,采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次;为代表委员编发《州法院工作专报》4期。
  2011年,州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优秀单位。法警支队荣立集体二等功,刑二庭被评为吉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刑一庭被评为全州政法工作先进集体,立案一庭被评为全州文明窗口,院机关党委被评为首届州直机关模范集体,院工会被评为州直机关工会工作先进集体。有1人荣立个人一等功,2人荣立个人二等功,2人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4人被评为省级单项工作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全州法院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很多不足与问题:一是审判工作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执行、信访工作仍是难题,需要我们继续穷尽措施、长抓不懈;二是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入,群众观念淡薄,司法作风不文明、行为不规范、工作不细致;三是案多人少、法官断层、经费不足等困难仍然存在;四是社会经济转型速度加速,利益诉求更加多样化,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难度加大。为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界的支持,尽最大努力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
  各位代表,2012年是实施我州“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州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司法保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力争在以下方面有新的作为:
  一是立足司法为民,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结合我州经济发展和法院工作实际,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案件质效、权益保障和公平正义等焦点问题,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于改革发展大局,依法促进全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是发挥审判职能,在推进矛盾化解上有新作为。建立和完善法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在调解、仲裁、执行等环节的联动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和质量。密切注意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努力实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坚持能动司法,在创新社会管理上有新作为。完善社情民意调查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充分听取群众和社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大审判管理和对下指导力度,积极参与平安延边建设,努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四是接受司法监督,在提升队伍素质上有新作为。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拓宽司法公开渠道,主动寻求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以透明的司法程序确保公正的裁判结果。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筑牢法官队伍“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观念,全面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廉政教育和法院文化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下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全州法院将认真坚持党委的领导,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公正执法,司法为民工作主题,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实现我州“十二五”发展目标,推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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