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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报告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2-01-16 08:54:02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金硕仁
各位代表:
  我受州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1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州人大常委会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和全州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创新开拓,扎实工作,为促进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
  努力提高单行条例的质量。常委会抓住立法工作中的审议、咨询、征求意见等关键环节,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使新制定的条例更加符合州情、体现民意。为进一步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加强客运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道路班车客运管理条例》,规范了我州道路客运班车的运营、管理以及乘客合法权益保障。为做大做强人参产业,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使人参资源优势逐步向产业优势转化有了法律保障。为加强地震灾害的灾前防范和灾后自救,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防震减灾条例》,对地震预防措施、监测预报、工程抗震设防、灾害应急和救援管理等给予了全面规范。为推进我州对外开放,营造优质高效的通关环境,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口岸管理条例》,对口岸管理的职责、设施建设投入等进行了规范。以上四部条例草案经过常委会多次审议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加以修改,将提交本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我州的立法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抓好单行条例的公布施行。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法律援助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三部单行条例,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施行,印发法规文本,推动了新条例的宣传贯彻。
  积极参与上级国家机关立法。对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草案)》、《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修改草案)》等10部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稿,精心组织座谈,广泛征求意见,许多意见和建议被纳入国家和省的立法文本。
  二、关注发展民生,增强监督实效
  坚持发展要务,强化经济工作监督。常委会抓住我州经济发展的重点环节,听取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一年来,先后听取州政府关于全州工业经济运行、重大项目建设及产业发展、国税工作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对州庆献礼工程进展情况组织视察,使常委会监督工作与全州经济工作始终做到同步合拍。针对项目结构不合理、优质项目储备少、生产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及时向政府提出了完善项目储备、转变发展方式、搞好综合服务等建议,使一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针对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不畅、人才匮乏等实际问题,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州政府加大产业和人才对接力度,组织了20余场大型的人才供需见面会,促进了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关注“三农”问题,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边黄牛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提出了加快发展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品牌的建议。视察全州农业机械化工作并听取政府专项报告,就农机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等问题作出审议意见,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理顺管理机构、加快专业队伍建设。重视对外开放环境建设,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贯彻实施情况,推动全州公安机关加强出入境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了出入境服务质量。
  创新监督方式,加大民生问题监督。首次将专题询问纳入常委会日常工作,依法对州政府物业管理工作、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开展询问。询问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提问,州政府副州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当面解答,并通过延边电台、延边电视台、延边信息港网站等新闻媒体全程直播,在社会引起了较好的反响。州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问题,推动了我州物业管理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专题询问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视,总结推广了州人大常委会的做法和经验。关注人民群众生活,听取州政府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2009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的审议意见》报告,进一步规范了廉租住房的管理使用。听取州政府关于房屋产权证照办理情况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要求州政府克服困难,化解矛盾,切实推进房照办理工作。视察城市供热和“暖房子”工程,要求确保人民群众过上温暖的冬天,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供热管理,城市供热温度和质量有了较大的改进。重视文教事业发展,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职业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建议政府优化职教环境,整合职教资源,调整专业设置,加强师资建设,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技能型人才。深入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地方志等部门调研,建议政府抓住制约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和新闻出版事业的繁荣。常委会将食品安全作为常态监督内容,对工地、学校、宾馆的餐饮设施进行集中视察,督促政府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坚持公平正义,切实推进司法监督。常委会把推动全州两级法院解决“执行难”作为监督重点,听取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完善监督机制、规范执行行为、加强队伍建设等建议。全州两级法院以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为着力点,规范管理,完善机制,提高效率,推进了法院执行工作,我州法院执行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听取了州政府关于我州“六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批准《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延边建设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延边建设的决议》,为“十二五”期间我州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受理群众来信103件,来访287件332人次,集体访5件,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注重生态和谐,加强环境监督。为保障我州居民饮水安全,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针对水源地环境污染、乡镇村屯饮水质量较差、城市供水漏失率高等一系列问题,作出审议意见,要求州政府尽快落实水源保护区禁伐规定,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增加乡村饮水工程投入。深入开展“延边环保世纪行”活动,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围绕生态旅游、城市绿化、节能减排等方面开展10条线路的集中采访,发表140多篇专题报道,为加强生态州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规范审查程序,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听取并审查州政府关于2010年州本级决算的报告、关于2010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全州上半年计划执行、1~8月份预算执行、2010年度财政转移支付和州本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州本级2011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等报告,批准了州本级2010年财政决算,督促州政府进一步增强公共财政理念,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绩效。充分发挥财经顾问专家组的作用,加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指导,强化了部门预算审查监督。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法律监督,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细则》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蜂业条例实施办法》等进行了审查备案。加强了对县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
  三、加强人事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严格法定程序,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5人次,确认补选州人大代表25人,补选省人大代表4人。
  积极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依托代表培训基地举办全州人大干部和代表培训班,培训代表130余人次,提高了代表的法律素质和履职能力。组织召开全州代表活动基地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了延吉、龙井、图们的经验和做法。坚持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日、代表走访选民、帮困扶贫、专题调研等活动,召开16次座谈会,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68件。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参加检查、视察活动等项制度,代表列席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91人次,参加各种民意测评92人次。通过订阅、寄发刊物等形式,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抓好州人大代表“四优”评选,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注重代表建议在国家层面的落实。制定《延边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规范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议机制。将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9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整理、分类,及时转交州政府办理,确定10件重点建议进行督办并收到良好效果。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期间,我州代表共提出45项议案和建议。其中,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检查的议案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积极回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拟于今年开展执法检查。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进行检查的议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上得到吴邦国委员长的高度重视,并要求关注长白山森林生态资源保护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拟于今年进行执法检查。水利部积极回应《关于加大延边州边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就敦化香水水利枢纽和图们石头河水利枢纽工程问题,要求吉林省做好项目的推进工作,并适时组织开工建设,水利部将会同国家发改委依据有关投资政策给予支持。国家发改委重视《关于在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差别化产业支持的建议》,就在和龙建设进口资源加工园区和年产240万吨特钢项目问题,表示给予大力支持。国家海关总署认真研究《关于批准安图县双目峰临时口岸对外开放的建议》,要求我州积极做好口岸开放的申报工作,待条件成熟后根据国务院要求及时办理开放手续。关于支持珲春建立转变发展方式示范区、尽快批复珲春至东宁铁路项目、采取措施解决东北地区林农矛盾特别是珲春大量集体林错入国有林问题等建议都有较大幅度的推进。此外,我州代表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的议案,2011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三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赴国内6省区进行立法调研,取得实质性进展,调研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启动该项法律的立法工作。
  四、巩固成果探索新路,对外交往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常委会继续发挥人大对外交往优势,巩固和深化已建立的友好关系,拓展对外交往领域,取得了良好成效。常委会派出代表团分别访问了韩国的忠清南道、江原道、昌原市和日本的秋田县、新泻市等议会,接待了韩国的忠清南道、江原道和日本的新泻县、秋田县等议会21个代表团166人次。与韩国昌原市、日本秋田县议会达成建立友好关系的意向,将在今年正式签署协议书。由州人大常委会发起的东北亚地区地方人大主任、议会议长论坛规模不断扩大。韩国江原道议会承办的2011年度第三届论坛有9个代表团参加。我州人大代表团在论坛上提出应举办更多的中小规模活动、利用论坛影响为人大代表和议员中的企业家提供交流与合作的便利、不断促进政府间合作机制的建立和发展等建议得到了与会者的一致赞同。向韩国江原道议会、道厅提出要尽快落实《江原道贸易港引进集装箱货物支援条例》,对珲春—扎鲁比诺—束草航线给予资金支持的提议得到韩国江原道道厅支持;赴韩国为我州东春航运寻找新的合作伙伴,经过各方不懈努力,韩国大亚集团决定参与东春航线经营,预计今年上半年珲春至束草航线复航。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坚持常委会学习制度,举办六期法制讲座,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认真落实《中共延边州委关于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决定》,配合州委对全州落实决定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报告提交州委常委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就人参产业、兴边富民等专题进行调研,撰写了一些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提出了一些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州委、州政府作出决策、推动工作提供了参考。常委会领导及其机关干部参与包保全州重点项目、农村扶贫和“三帮扶”工作,深入企业、农村调研,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重视机关干部培养、使用和交流,选派干部参加挂职锻炼和各种培训,推荐交流了一些年轻干部,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
  加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制定《州人大常委会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发放了《县乡人大选举工作操作实用规范》,组织开展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成立了全州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常委会领导深入到县(市)听取情况,协调指导,解决问题。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换届工作,编印《全州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通报》,促进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交流。在州委的领导下,经过州、县(市)人大常委会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政权建设。
  加强人大工作交流。采取邀请指导、配合协助、主动参与等方式,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完成执法检查的视察调研9次。加强对基层人大联系和沟通,通过研讨交流、培训指导、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形式,共同研究解决人大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加强与其他地区地方人大的联系,共接待134个考察团组1152人次。
  加强人大研究和宣传工作。关注国内人大工作创新成果,认真编印《延边人大》和《研究参考》,指导我州人大工作。制定《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制度》,丰富人大网站内容,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组织集中报道80余次,各级媒体刊播稿件700余篇(次),报道质量和宣传效果都有了新的提高。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有赖于“一府两院”、县(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配合,各级党委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州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人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是:单行条例的实施力度有所欠缺,监督方式的创新和监督效果还有待于增强,代表履职成效还要继续加以重视,常委会履职水平还需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2年工作安排
  2012年是我州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自治州建州六十周年,也是州第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届满之年。常委会将按照州第十次党代会要求,紧紧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和全州工作大局,坚持“继承、创新、突破”,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我州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依法治州进程而不懈努力。
  一、抓好立法工作,依法保障我州各项事业稳步开展
  制定单行条例。组织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专业农场发展条例》。
  做好单行条例报批报备和公布施行。抓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道路班车客运管理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防震减灾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口岸管理条例》的报批报备、公布施行和学习宣传工作。
  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开展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工作调研,重点修订(改)现行单行条例。继续完善立法征求意见方式,扩大征求范围。配合好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二、增强监督实效,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保障
  严格审查计划、预算。对州本级2011年决算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2011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2011年度全州财政转移支付和州本级项目资金使用及2012年度州本级项目资金安排、2012年上半年全州计划执行、2012年1至8月份全州预算执行、2012年度州本级预计超收及拟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议。
  精心组织专项监督。对汪清—延吉高速公路建设、珲春圈河口岸—朝鲜罗津公路建设、《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延吉市房屋产权证照办理、全州旅游产业和专业农场发展等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和审议《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贯彻落实、2012年上半年全州工业经济运行、州政府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房屋产权证照办理、州城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和州职业教育条例等审议意见情况的专题报告。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专项报告,进一步推动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六五”普法进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制观念。围绕“蓝天、碧水、青山” 工程,继续组织开展“延边环保世纪行”活动,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扎实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就业促进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朝医药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法律援助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促进国家的法律和我州相关条例的贯彻实施。
  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发挥备案审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全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检查。
  认真组织专题询问。对我州专业农场建设、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促进政府在相关领域改进工作。
  三、做好代表工作,不断促进人大代表履职尽责
  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完成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培训基地的建设并投入使用。举办全州人大代表培训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制定《关于加强全州人大代表活动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代表活动基地建设。完善代表和选民联系制度,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走访选民和选举单位等活动。坚持人大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日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行风政风监督检查以及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组织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交办、督办、网上办理和二次答复等工作。集中检查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规范依法任免程序。修改和完善《州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人员办法》,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坚持法律职务人员任前考察、法律知识考试和公示制度,为州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提供依据。
  筹备州人大换届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做好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参与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和审核,协助做好各项候选人结构和比例的配备,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拓展交往领域,继续保持国内国外的交流与合作
  完善对外交流合作机制。与周边国家友好地区杜马、议会加强联系,推动东北亚地区地方议会议长论坛常态化,建立定期交流互访机制。进一步落实与国外地方议会达成的意向、协议,力争使各方共同关心的项目取得重大进展。根据建州六十周年活动安排,邀请国外友好关系的地方议会议长参加州庆活动。适时与韩国昌原市议会和日本秋田县议会签署友好关系协议书。
  密切联系各级人大。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在我州开展的立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及时反映我州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指导。加同国内其他地区人大联系与交流,学习先进地区人大工作经验。
  五、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履职能力
  继续办好常委会法制讲座,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水平。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科学立法、服务代表和机关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规程,促进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加强人大宣传,突出展现人大代表工作实绩。加大干部培训、挂职锻炼和交流工作力度,增强干部队伍活力。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政策引导和协调办理等工作,突出抓好有理上访的督办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任务,为人大拓展了更加广阔的工作空间,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州各族群众生活得更加美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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