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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报告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1-01-12 16:11:43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金硕仁

各位代表:
  我受州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州人大常委会在州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继承、创新、突破”,圆满完成了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进全州改革开放新突破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制定3部单行条例。为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减少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制定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规范了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综合防御和救治体系。为促进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事业,制定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条例(草案)》,对朝鲜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奖励措施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为给贫困公民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法律援助条例(草案)》,规范了法律援助的范围、对象、具体程序和援助保障。这3部条例草案通过座谈会、媒体公布、网站发布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经州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多次审议后提请本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探索了城镇供热方面的立法,推动了“暖房子”工程的开展。此外,根据形势和发展的需要,及时修订了州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
  公布施行4部单行条例。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鹿业发展条例》,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施行,印发法规文本,推动了新条例的宣传贯彻。
  参与国家和省的立法工作。对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等14部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及时反馈有关意见,许多建议被纳入国家和省的立法文本之中。
  二、紧密围绕全州发展大局,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把推动州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22项专项工作报告,对3个方面的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围绕经济工作进行监督。听取上半年全州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既充分肯定州政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对制约发展的瓶颈因素进行深层次分析,要求州政府加快自主创新,转变发展方式,强化项目建设,推动全民创业,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关注开发开放,对州政府贯彻落实《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情况进行视察并听取专项报告,州政府按照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加快通道建设,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了延龙图一体化进程。为推进“三农”工作,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督促州政府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全力推动专业农场建设,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听取州政府对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林业经济发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大林权争议排查调处力度、强化督导检查、稳妥推进改革的要求。州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切实解决林权制度改革中的问题,圆满完成了全州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重视旅游产业发展,检查国务院《旅行社条例》和《吉林省旅游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提高了旅游文化品位和宣传促销水平,优化了旅游市场秩序,推进了重点景区景点建设。视察州财政公物仓建设的进展情况,加强了罚没物品的规范管理工作。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进行监督。我州遭受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后,常委会立即深入灾区了解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及时调整监督计划,视察并听取州政府关于洪涝灾害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保障救灾资金、加快灾后重建、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的要求。针对群众反响较大的物业管理问题,听取州政府关于物业管理情况的报告,州政府按照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就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问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了执法检查,提出了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建议。州政府采取得力措施,使全州食品安全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就全社会关注的安全生产问题,检查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州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加以落实,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效能。就如何做大做强文化产业问题,听取州政府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创新发展思路、加快培育主导产业等要求,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发展。
  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行监督。就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听取州政府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审议意见的报告,督促州政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压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打造“平安延边”创造了较好的交通环境。听取州政府关于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对禁毒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要求州政府重视打防结合,遏制毒品犯罪率上升的势头。关注边境安全,视察了全州边境管理工作情况,提出增强国防意识,营造大边防格局,依法管理边境,更好地为我州经济发展和边疆稳定服务的要求,推进了边境管理工作。
  围绕建设生态州进行监督。常委会就事关国计民生的水污染防治问题,多次开展监督检查,听取州政府关于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对水污染防治法检查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督促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标准和机制,提高依法防治水污染的工作。州政府认真制定改进措施,推进了水污染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延边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开展10次大型活动,刊发各类报道120篇,为加强生态州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围绕建设“法治延边”进行监督。听取州检察院开展监所检察工作报告,提出了夯实监所检察基础、提高监督水平的要求并监督落实。听取全州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案件侦破水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在2010年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测评中我州名列全省第一。听取和审议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常委会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决议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的要求。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开庭审判案件,了解法官审判、检察官公诉、律师辩护等情况,对促进“两院”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司法公信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围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听取和审查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本级2009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09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0年上半年全州计划执行、1~8月份预算执行、2009年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和州本级项目支出使用情况、州本级2010年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批准了州本级2009年财政决算,督促州政府进一步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和约束力,统筹各种可用财力,规范转移支付,严格部门预算,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提高财政绩效。同时,常委会积极创新部门预算审查方式,将州直部门预算全部纳入审查范围,提高了部门预算审查质量。
  围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行法律监督。监督检查全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州政府报送的《延边州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延边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延边州道路班车客运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推动了全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
  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112件,来访335件587人次,集体访8件,其中涉诉信访87件。常委会通过交办、转办、协办、督办、领导接访等形式,使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人事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严格法定程序,做到任前法律考试、任前公示、见面表态,增强了被任命干部的法治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3人次,确认补选州人大代表18人,补选省人大代表1人。
  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代表工作的有效途径,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使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更加规范、更具活力、更富成效。在代表培训工作方面,举办全州乡镇街道人大干部暨人大代表培训班和人大代表小组组长暨人大干部培训班,累计培训130人次。在代表活动基地建设方面,全州66个乡镇、32个街道设立代表工作办公室,设立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站102个、代表之家246个。组织省、州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对我州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等方面提出了建议,为有关方面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在联系代表方面,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等制度,广泛听取社情民意。邀请91名代表列席州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360人次参与常委会检查、视察、调查活动。给代表订阅寄发刊物,开通代表信息发送平台,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加大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力度。认真梳理122件建议,分类交办,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对9件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相关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使关于加快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等一批建议案得到了积极落实和推进。
  指导在我州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积极提出议案、建议。在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我州代表共提出5件议案和36件建议。大会主席团确认交办的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执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边境管理法》和《关于授权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等议案,尤其“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促进法”已纳入专题调研计划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议程;授权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设定行政处罚条款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行政处罚法工作中予以考虑。关于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要求国务院认真解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使用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关于维护国家主权,规范和加强陆地边境管理,尽快制定陆地边境管理法的两件议案国家正在研究考虑之中。关于赋予珲春直购电试点政策的建议已得到落实并实施。关于减免自治州县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化解国贫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地方配套所欠债务、加强长白山林区生态环境保护确保松花江、图们江、鸭绿江水系生态安全等建议,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重视并积极推进。在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我州代表提出的55件建议,也都得到认真答复并在积极办理中。
  四、拓展对外交流合作,推进我州开发开放进程
  继续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优势,加强同周边国家地方议会的交往。常委会组织代表团友好访问韩国江原道、日本新泻县、新泻市议会,与韩国江原道议会签署了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协议。截至目前,同俄罗斯、韩国、日本的5个地区议会建立了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参加了在日本新泻市举行的第二届东北亚地区地方人大主任、议会议长论坛。就完善相互间的友好合作机制、促进政府间合作机制的建立和发展达成广泛共识;共同推进环日本海(东海)地区人流、物流工作;深化各方在旅游产品开发、联合推介、信息交流、过境便利等方面的合作。同韩国忠清南道议会、首尔广津区议会和日本新泻市、秋田县等议会、政府进行了深入接触,就空中直航、陆海联运等一些共同关注的项目达成共识。全年接待了11批131人次国外议会和友好人士来访,宣传了延边,增进了友谊,促进了交流与合作。
  五、注重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及其机关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坚持学习培训,形成长效机制,举办6期常委会法制讲座,提高了理论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建立健全常委会会议制度和机关工作制度,促进了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了一些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州委、州政府作出决策、推动工作提供了参考。常委会领导还参与包保全州重点项目工作和农村扶贫工作,深入企业调研,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动项目取得新进展。重视机关干部的培养和使用,选派干部参加挂职锻炼和各种培训,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改进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优化了机关工作环境。常委会机关派驻工作组进驻包保村开展灾后重建,提前完成了包保村26户水毁房的重建任务。
  加强与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联系,采取邀请指导、配合协助、主动参与等办法,完成交给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任务32项。通过研讨交流、培训指导等形式,密切与县(市)人大的联系,共同研究解决人大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加强与其他地区人大的联系,共接待123个考察团组1011人次。
  加强人大宣传,举行州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纪念活动,编辑《延边人大30年》纪念画册。组织集中报道50余次,提升了报道质量和宣传效果。继续办好《延边人大》刊物,改版延边人大网站,扩大了信息覆盖面。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辛勤工作的结果,还有赖于“一府两院”、县(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配合,各级党委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州人大常委会,向各级党组织,向各位代表和全州人民,向州“一府两院”和各级国家机关,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有不少差距, 主要是:单行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的形式与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常委会的部分工作制度有待于进一步落实。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1年工作安排
  2011年是我州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州全面落实长吉图规划纲要的关键一年。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和全州工作大局,继续“继承、创新、突破”,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较快发展作出积极的努力。
  一、加强立法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抓好单行条例和规章的制定工作。组织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道路班车客运经营管理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口岸管理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防震减灾条例》等4部单行条例,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守则》。
  开展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乡村林业管理条例(修订)》的立法前期调研工作。组织好单行条例的报批、公布施行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
  二、增强监督实效,促进经济社会较快发展
  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紧扣全州经济中心工作,听取2011年上半年全州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上半年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州经济发展和运行情况。关注重点项目建设,听取州暨县(市)重大项目建设及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视察汪清至延吉高速公路建设情况,推动重点工程扎实推进。重视“三农”发展,听取全州农业机械化情况的报告,加快农业产业化和农村机械化进程;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边黄牛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促进延边黄牛产业发展;听取州政府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推进林业改革和发展。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增强对计划、预算审查的监督实效,听取2010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2010年度全州财政转移支付和州本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2011年度州本级项目资金安排、2011年1至8月份全州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1年度州本级预计超收及拟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做好州本级2010年决算的审查工作。
  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关注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产生活问题,听取州人民政府关于房屋产权证照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全州物业管理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2009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的审议意见的报告,推动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关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听取州人民政府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职业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努力推进职业教育,促进全民就业。重视老年人生活,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重视提高生活环境质量,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继续开展“延边环保世纪行”活动,为创造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氛围。
  坚持推进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关注公安出入境安全工作,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贯彻实施情况,保障出入境安全,畅通对外开放渠道。关注法院执行工作,听取全州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继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开庭审判案件,促进司法公正。重视信访工作,加强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认真组织对群众来信来访特别是涉诉信访的受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信访队伍建设,组织州、县人大信访干部开展对口学习和培训。
  依法开展询问和质询。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相关规定,依法开展专题询问、质询工作,切实提高常委会的监督实效。今年我们将对代表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物业管理、老年人权益保障等问题听取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并按法律规定邀请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答复问题。同时,根据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质询案,按法定程序适时开展质询。通过富有成效的监督,促进和支持州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
  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对县(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调研指导。
  三、继续抓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进一步抓好代表活动基地建设,丰富活动基地内容。召开代表活动基地建设经验交流会,促进全州代表活动基地均衡发展。继续抓好代表培训基地建设,发挥培训基地作用,抓好代表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的培训学习,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履职能力。继续开展州人大代表专题调研,为全州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继续开展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组织州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坚持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办、检查和通报制度,听取州政府关于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提高代表建议办复质量和实效。
  四、不断深化对内对外交往与合作,更好地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独特作用
  继续推进对外交往与合作。巩固同东北亚各国地方议会的友好交往,组织代表团参加第三届环日本海(东海)地区地方人大、议会、杜马论坛。发挥人大对外交往优势,进一步推动环日本海(东海)相关地区的物流、交通、教育、文化等多个领域的合作。重视与国外地方议会达成的意向、协议的落实,力争使一批共同关心的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加强与国内各级人大联系。配合好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在我州开展的立法和检查、视察、调查工作,充分反映我州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在上级人大立法和监督等工作中体现我州的州情和意愿。加强与县、乡两级人大的联系,开展乡镇人大工作调研,加大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继续开展同国内其他地区人大交往,适时组织代表团赴发达地区考察学习。
  五、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履职能力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常委会重大事项及时向州委请示报告制度,组织对《中共延边州委关于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动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在党的领导下更好地履行职责。继续办好常委会法制讲座,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水平。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作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研究问题。严格落实常委会会议制度、审议制度、交办督办制度,保证常委会工作优质高效地开展。加强干部学习、培训、挂职锻炼和交流工作,增强干部队伍活力。重视人大工作研究,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拓宽人大新闻宣传领域,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推进人大工作向社会公开。抓好人大网站建设,创新《延边人大》办刊方式。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任务,为人大拓展了更加广阔的工作空间。让我们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创新开拓,扎实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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