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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报告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01-12 16:14:43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光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0年,全州检察机关坚持州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有力支持与民主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持宽严相济,重在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和各类跨国犯罪分子,共批捕跨国犯罪嫌疑人31人、起诉46人,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利益、民族团结、国家安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批捕29人、起诉46人)、严重暴力犯罪(批捕410人、起诉920人)、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579人、起诉1017人)和毒品犯罪(批捕202人、起诉305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541人,提起公诉3036人,有罪判决率100%。
  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犯罪案件,依法决定不批捕320人和不起诉181人,减少社会对抗;充分运用“调解、和解、化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02人次,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积极稳妥处理群众信访。全州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涉检信访,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着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从理解的层面,用调解、和解手段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80(件)次,受理举报案件线索138件,两级院检察长共接待来访131人次,批办来信84件,办结刑事申诉、赔偿案件33件。中政委、高检院、省院督办的重点涉检信访历史积案全部都得到解决,当事人彻底息诉。全州两级检察机关实现涉检进京零上访和零新上访户。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办理被害人救助案件3件。在办理民事申诉等案件时,配合支持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努力促成当事人双方自愿和解,息诉245件。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落实检察环节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延边创建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妥善安置、融入社会。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入校活动,共选派23名检察干警作为法制辅导员深入中小学校进行法制宣传。对未成年人的偶犯、轻微犯,区分情况实行帮教,促其回归学校,走上正途。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州委关于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全州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09件129人,其中大案 89件,大案率为77.52%,县处级8人,科级24人,要案率为6.2%;全州共立案查办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7件70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9件,占立案数的84%。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400余万元。反贪和反渎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
  努力提高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强化举报人权益保护。严格规范侦查活动,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办案质量明显提高。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实现办案零事故。职务犯罪案件当年有罪判决率为96.12%。
  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向重点工程、政府采购等重大招投标项目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831次。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与发案单位共同分析研究对策166次,提出检察建议书209件。加强宣传教育,两级院在机关、企业等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讲座216次,州院与州委党校联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教育进党校课堂”活动。举办“全州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览”, 从近十年来全州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选取了110件典型案件,分六部分专题、247块展板,历时三个月时间,在州本级及8个县市巡展1000余场次,观展25000余人,发放宣传手册5000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严肃查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24人。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问题,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8件60人;纠正错误立案21件28人。纠正漏捕46人,纠正漏诉41人。书面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7件次。
  加强审判监督。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提出刑事抗诉21件,依法改判6件,发回重审5件,原判改变率为78%。全州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共受案449件,立案357件,抗诉61件。法院再审62件(含上一年抗诉案件),改判21件,发回重审38件,调解1件,原判改变率为96%。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884件,纠正4件,依法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11人次,促进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全面推行“一证通”制度,严控超期羁押案件的发生。
  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以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公正廉洁为民执法”主题教育活动为主线,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正气上升,人气凝聚,士气昂扬”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进一步坚定了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检察工作政治方向,提高了检察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从严治检,强化内部监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 “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公正廉洁为民执法”主题教育、“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培养树立“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道德品质,进一步筑牢了检察人员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全年共选调招录大学生27人,纵向上挂下派3人,横向交流锻炼5人。加强教育培训,培训基层院干警21期451人次,其中,邀请全国刑事证据学专家来院授课。去年全州检察机关通过司法考试33人,有效缓解了检察官断档问题。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州院被国家七部委评为第四届“全国敬老模范单位”。州院安永植同志被高检院授予一等功。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检察一体化建设,整合办案资源,强化业务指导。扎实推行办案方式改革,认真开展量刑建议、刑事被害人救助、社区矫正工作。推行网络化办案、法律文书说理、办案风险评估,提高办案质量。强化执法考评,完善考评机制,促进规范执法。全面加强基层院建设,敦化市院被评为“省十佳基层院”。
  不断提高服务大局能力。全州两级检察机关向社会各界作出“发展软环境建设公开承诺”。共确定64个省州重大项目建设为两级院服务工作重点,提供法律咨询,解决实际问题,创建良好法制环境,促进项目建设快速发展。在查办涉企职务犯罪案件时,注意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力求做到“零干扰”。
  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全年向两级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报告专项工作26次。办结州人大常委会督办的代表建议1件。州院党组成员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进生产车间、田间地头等方式分别走访了全州326名人大代表。两级院编辑人大代表联络专刊21期,为人大代表赠订《检察日报》,加强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体现检察工作人民性,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积极参与伟大延边抗洪精神实践活动。面对去年全州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全州检察机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抢险救灾和抗灾自救工作中。共捐款76万余元,捐衣物、棉被等急需物资2000余件,出检力1200余人次。州检察院精心组织、蹲点包村、全力支援包保的安图县万宝镇矿山村,出资28万余元重建15户水毁房屋,出资7万余元修通1200米水毁村路。和龙市院被高检院授予集体一等功。结合“四走进”活动,全州两级检察院在为对口扶贫村争取资金、修筑村路、购买农资、改善生活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全州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仍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个别检察人员素质还不能够完全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检务保障现代化水平还有待提高;一些基层检察院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仍然凸显;执法规范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全州检察机关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各位代表,2011年,全州检察机关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着力保障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二是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更加关注和保障民生。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妥善处理群众司法诉求。四是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各位代表,今年是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州两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努力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新延边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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