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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报告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分院工作报告

2011-01-12 16:16:05

                           州中级人民法院分院院长 金忠一
各位代表:
  我就全州林区法院2010年的主要工作情况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0年,延边林区法院在州委、州林管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省高院的监督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审判工作,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为维护林区社会稳定,推进林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社会矛盾化解为主线,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水平,全力促进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治犯罪,确保林区社会稳定。一年来,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47件,审结242件,结案率为98%,平均审限38天。其中,故意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6件,盗伐、滥伐林木案件51件,破坏野生动植物案件14件,其他刑事犯罪案件166件。一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了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及破坏林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有效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严格把握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并准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质量。二是积极开展打击涉林犯罪专项活动,全力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组织开展了打击毁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与延边电视台联合制作了宣传森林法、保护森林资源的专题电视节目,制作了森林法规及案例宣传光盘800张,发到林场、乡镇和村屯。三是大力推进量刑规范化,实行量刑标准化庭审,确保了量刑公正。
  (二)积极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林区和谐稳定。一年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855件,审结1720件,结案率为93%。其中,调撤案件1218件,调撤率为71%。开庭率和公开宣判率均达100%,平均审限为62天。一是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提高民事案件审理水平,针对林改后林地使用权、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涉林案件增多的特点,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探索解决民事纠纷案件的有效途径。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将庭前、庭审、庭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优势,努力从根源上解决隐患,做到了“案结事了”。三是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调解机制。通过加大指导力度,健全调解网络,拓宽调解领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目前,全州林区已有民调组织289个,民调员1172人,建立了以局调解组织为龙头,林场(工厂)调委会为主体,街道、(社区)调委会为基础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两级法院还结合林区特点,深入林区、场区、社区巡回审理、就地办案,送法上山,送法到厂(场),送法到家。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达到100%,服判率达96%以上。
  (三)更新信访工作理念方式,扎实开展涉诉信访工作。两级法院把立案信访工作作为人民群众感受司法为民服务的“窗口”,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消除各种隐患。共接待林区群众来信来访4143人次,立案3015件,受理申请鉴定案件58件。一是全面开展“全员大走访”活动,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深入到老上访户家中,对涉法上访户逐一排查登记,责任落实到人,使老上访户的停访率达到93%。二是加强对发改案件、申诉案件和社会关注案件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建立了听证接待制度,强化和规范了申诉听证程序,实行了院领导每周轮值参加听证接待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三是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共减免当事人诉讼费26万元,缓交诉讼费30万元,解决司法救助金29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能够打得起官司,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努力破解“执行难”。两级法院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切实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为目标,加大了“执行难”的破解力度。一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855件,总标的额为17323万元,实际执结和有处理结果的830件,结案标的额为13720万元,案件执结率为97%。一是大力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对历年来的执行积案进行了全面清理、摸查,共清理出符合执行积案条件的执行案件207件,已经清理执结205件,执结率99%,有6个林区基层法院跨入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行列。二是加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破解委托“执行难”。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强化了法院与有关部门的协助和配合,形成了治理执行难的合力,为切实解决跨省受托执行案件,分院合理配置执行资源,抽调了基层法院业务骨干,实施大案攻坚,保证了执行案件依法、规范、公开执行。
  (五)发挥审判监督职能,确保司法公正。在审判监督工作上,充分履行审判监督的职能作用,切实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申诉案件裁判确有错误的坚决依法纠正,对无理申诉、缠诉的案件,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既维护了司法既判力和法律权威,又维护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强化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服务延边新林区建设
  一是积极服务林区棚户区改造。针对林区棚改工程战线长、区域大、贫困人口多的实际,分院专题研究部署,适时制定下发了《关于为全州林业棚户区改造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工作意见》,明确了“五个坚持、五个统一”的原则,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掌握了审判与司法服务工作的主动权。特别是在棚户区拆迁中,积极配合企业作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主动介入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对出现的纠纷及时调解。由于工作措施得力,所有拆迁户和旧房改造户中无一进省进京上访。
  二是围绕《长吉图规划纲要》实施,服务林区经济建设。为配合《长吉图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分院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长吉图规划纲要”为林业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从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经济发展、促进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等三个方面提出了19项具体措施。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延边建设。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了“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深入社区做好缓、管、免及“两劳”释放人员的帮教、帮扶工作,发挥了社区矫正在教育、改造罪犯、预防重新犯罪的积极作用。两级法院组织送法上山送法进社区、进学校活动31次,分院还与延边电视台组成法制宣传队开展了下乡普法宣传活动。分院被省高院评为平安吉林建设先进单位。
  三、强化队伍教育管理,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意识,锻造风清气正的法官队伍
  一年来,两级法院按照上级法院关于“人民法官为人民”暨人民性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紧密围绕“公正高效办案,和谐司法为民”的工作主题,提高公正廉洁司法意识,创新司法便民措施,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力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全面科学发展。
  一是完善政治思想教育方式,着力提升干警思想境界。分院把“人民法官为人民”暨人民性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时召开理论中心组会议,专题研讨会,开展大调研活动,切实提高了法官干警对人民法院人民性本质属性的认识,党员的先进性得到更加充分展现。在今年的“7.28”特大洪灾中,全体法官干警共为灾区捐款14万元,分院还筹集4万多元的米、面、豆油等赈灾物资由院长带队送到灾区,为灾区义务献工134人次。分院被省高院评为党建促队建先进集体。
  二是加强审判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一年来,分院举办各种业务培训班6期,两级法院法官参加上级法院各种审判业务学习班178人(次),进一步增强了法官驾驭庭审工作的能力。按照州委政法委关于百名政法干部锻炼交流的意见要求,先后派出11名法官到兄弟法院学习交流,协助办案483件。
  三是大力开展司法宣传和文化建设。两级法院注重司法宣传和法院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林区法院、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典型事例。有两名基层法院院长做客中国法院网,在国家级媒体宣传9次、省级媒体宣传27次、州级媒体宣传363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在开展司法宣传的同时还注重抓好法院文化建设,先后举办了乒乓球、排球、羽毛球比赛,举办了3期法院文化建设摄影展、书画展、廉政文化长廊,组织了学习陈燕萍争当好法官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培养了干警健康向上的情趣。
  四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林区两级法院把公正廉洁司法作为提升执法能力的重要保障常抓不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层层签订了责任状,组织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考试,制定下发了《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制度,以落实《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五个严禁”为契机,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适时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了违法违纪行为。
  四、开展“阳光审判”,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提高执法的公信力
  一年来,两级法院以“公正高效办案,和谐司法为民”为实践载体,积极推进“阳光审判”工程,公开开庭、公开宣判,依法公开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对公众关注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视察,增加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增强了社会监督力度。今年,两级法院受理的案件,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全部公开开庭审理,公开开庭率达100%,提高了息诉服判率和当事人满意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林区法院在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司法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一是由于机构体制正处在改革阶段,各项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二是林区法院法官断层严重,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三是少数法官缺乏公正廉洁司法意识,为民执法理念淡薄。四是个别干警就案办案、缺乏服务大局意识。五是法院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硬件设施有待进一步改善。这些问题和不足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2011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一年,也是林区法院机构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林区法院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深入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全面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林区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以维护林区稳定、促进发展为根本任务,以协调利益、化解矛盾为着力点,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继续为建设“平安林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二是坚持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在方便诉讼、保护诉权、改进作风等方面多下功夫,力求实效。三是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审判管理,探索执行新路,以提高结案率、调撤率、服判率,降低发改率为目标,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及时化解各类纠纷,加强对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指导,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暨人民性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提高法官的驾驭庭审能力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思路,探索新形势下的激励机制,实行制度管理和激励机制相结合,推进廉洁公正司法,不断提高队伍的战斗力。五是坚持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健全人民代表联络机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工作,更好地促进审判工作的开展。
  各位代表,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所面临的工作任务将会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林区法院将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握“三项重点工作”,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延边”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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