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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报告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工作报告

2011-01-12 16:17:16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检察长 张立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就2010年延边林区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延边林区检察机关在省院、延边州委和林管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州暨县市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林区经济发展大局,以“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在服务林区发展战略转变、产业结构转移、体制机制转型、可持续能力提升的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以“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两级院以“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强化诉讼监督,讲求办案质量和效果,各项工作继续保持了良性发展态势。
  (一)充分发挥打击刑事犯罪职能作用,深入化解矛盾纠纷,竭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从源头上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在保证严格依法的前提下追求更好的社会效果。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移送决定逮捕案件83件9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9件53人,不批准逮捕34件44人。公诉部门共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76件261人。经审查,起诉143件186人,不起诉20件27人。
  健全和完善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规范了刑事和解、恢复性司法、附条件的不起诉等办案方式。针对一些如邻里纠纷、亲属争执、朋友口角等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和过失犯罪案件,着重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角度出发,根据案情进行“软性改造”,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帮扶弱势群体,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惩防结合,深入推进林区社会廉政勤政建设。建立办案安全防范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侦查规范化建设,突出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侦办了八家子林业局原局长王雅范贪污受贿650余万元的系列职务犯罪大案和白河林业局黄松蒲林场原场长王占军涉案820万的职务犯罪大案。全年共受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24件24人,立案19件22人,大案13件,其中涉案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2件。挽回经济损失1673万元。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2件13人,立案8件8人,移送起诉后法院均已做有罪判决。
  坚持惩防并举,结合企业特点,对易发案件部门的100余名林业中层干部进行了检察约谈并签定了廉政承诺书,对400多名各级林业领导干部、重要岗位人员和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任前提醒”。综合运用个案预防、宣教预防、专项预防、预防预测等方式,对涉及民生的林业棚户区改造、木材竞价、红松果林承包、沟系竞拍等重大项目进行预防33次。搭建预防工作平台,在林业一线建立预防工作联系点67个,初步形成了以检察机关为主体、党政支持、基层联动、全社会关心、参与、监督的延边林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格局,促进了林业惩防体系建设。
  (三)创新工作方式,强化诉讼监督职能。坚持纠正诉讼违法与查办司法腐败相结合,完善涉林案件量刑平衡机制和量刑建议制度化,适时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共发现立案监督线索21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1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12件15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9件10人,法院已做有罪判决11人。受理公安机关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线索6件7人,提出纠正意见6件7人。对重特大刑事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7件32人。对量刑畸轻的判决依法抗诉2件3人,依法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案件15件55人。加强对3个林业中心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利用社区矫正平台强化对“监外五种人”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民事行政案件立案3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终止审查2件,提出检察建议22件,法院采纳20件。
  (四)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创新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了涉检上访、信访分析、信访回访、接访、约访、下访等制度。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64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立案复查3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件。息诉罢访了在高检院、省院挂牌督办2件涉检信访积案。
  二、不断更新执法理念,为林区经济发展、民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检察服务保障
  两级院结合林检工作实践,着力研究符合林检工作的思路,按照延边林业发展总体的要求,从更好地为林业经济向林区经济转变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资源保障、环境保障、秩序保障、组织保障服务出发,针对延边林业确定的九项重点工作,从强化服务措施,落实服务责任,增强服务实效入手,制定了《延边林区检察机关关于服务林业“三转一提升”工作意见》,突出了服务林区经济、服务棚改工程、全民创业、改善民生工作。尤其是历时三年,投资40亿,改造8万户林业职工住房,可谓延边林区有史以来“天字号”棚户区改造重大工程2010年基本结束。两级院能够自觉主动的投入到服务棚改项目工作中,把为新林区建设服务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融入走进重大项目建设之中,从监督、预防、服务的角度,在各个环节提出了强化管理、依法管理的意见或建议,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一起“工程上去,干部下来”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腐败案件,保证了棚改工程惠及于民。
  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四走进”活动,拓展了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民生方式方法,以黄泥河林区院为试点,探索并推行了符合林区特色的集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接访巡防、预防犯罪、综合治理于一体的“检察官巡访”工作模式,搭建起了一座贴近百姓、服务民生的连心桥。省院和州林管局对此给予充分肯定,这一成功经验在延边林区予以推广。一年来,两级院共走进林场、乡村巡访300余次,带案下访100余次,设检察联系点50处,聘请兼职检察联络员110人。接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受理举报线索51件,控告8件,申诉案件5件,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80余件。
  三、以主题实践活动和“两反”专项教育活动为载体,严管厚爱,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用典型引路,强化了职业精神和职业责任教育。开展了向全国检察机关一等功荣立者杨会山和全州政法系统标兵姜承军学习活动,引导干警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努力为林检事业建功立业。8月份与《延边日报》联合开展“林区检察基层行”宣传活动,刊发宣传稿件40余篇,发挥了主流政法舆论的引导作用。
  (二)加强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公正廉洁行使。一是结合“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活动,狠抓了自身警示教育。召开了延边林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严格执法执纪打招呼会,对基层院检察长和分院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组织观看了全国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巡回展。二是扎实开展“百万案件评查”工作。两级院选出110起案件进行全面综合评查评议,通过评查发现瑕疵案件9起,纠正了执法办案中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三是坚持检务督察通报制度。从检察纪律、检察业务、执法办案和检察事务管理等方面督察、暗访30次,对发现的执法办案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发出督察通报4次。
  (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意识日益增强。加强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的动力。结合两反和主题实践活动,给州人大代表寄出了一封信,发出了一张征求意见函,送去了一张检察联系卡,征求人大代表对林区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逐项落实,并制定整改措施。两级院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进行法庭诉讼观摩活动11次,对重大敏感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委会旁听7次。
  (四)把抗洪抢险救灾融入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之中,使队伍在洪灾面前得到锤炼。在7.28特大洪灾中,两级院党组迅速行动,成立了抗洪救灾抢险队,第一时间深入受灾一线,参加抗洪抢险和灾后重建工作。为灾区捐资10余万元,衣物1000余件,出义工300余人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体工作发展尚不平衡,有待进一步加强;人员老化、人才缺乏、体制不合理制约林检工作的发展;经费保障渠道不畅,仍然是影响林检工作发展问题。这些问题,有些是客观方面的,需要通过机制创新加以解决,有些是主观方面的,需要通过自身不懈努力加以克服,还有些问题需要通过组织协调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1年是林检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面对新的形势,检察任务依然艰巨,责任依然重大。新的一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把检察工作放在林业发展大局中谋划,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统筹抓好各项检察工作。
  一是更新执法理念。关注民生民利,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思路上、定位上、措施上找准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的结合点和切入点,自觉融入到林业工作大局,做和谐林区建设的促进者。
  二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强化监督,办案力度与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关系,切实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做维护林区稳定的保障者。
  三是打牢基层基础。以“四个体系”建设为契机,为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做基层院建设的争创者。
四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做公信廉洁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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