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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决议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01-15 09:16:43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龙熙州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主要任务和总体部署,同意对“十二五”期间的任务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州人民政府团结和带领全州各族人民群众,克服了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和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项目建设成效显著,经济运行质量持续好转,城镇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取得新的突破,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民生状况明显改善,保持了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全州各族人民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全面落实《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大力实施“开放先导、项目带动、城乡统筹、和谐保障”的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全力谋发展、求突破、促和谐,努力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
  会议号召,让我们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凝聚全州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振奋精神,锐意进取,为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实现“十二五”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