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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决议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1-01-15 09:29:50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提出的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符合我州实际,集中了全州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反映了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是我州实现富民强州新跨越的关键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关键五年,也是实现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五年。实现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必须以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的历史性机遇,解放思想,“先行先试”,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实施“开放先导、项目带动、城乡统筹、和谐保障”四大发展战略,联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全面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繁荣富裕、文明和谐新延边建设。
  会议号召,全州各族人民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饱满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努力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而努力奋斗!

 



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