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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动态

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胜利闭幕

2010-01-13 09:31:09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预定议程后,1月9日在延边艺术剧场胜利闭幕。
  闭幕式由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金硕仁主持。
  出席闭幕式的代表295名,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执行主席(按汉字姓名笔画排列):邓凯、李秉胜、李得龙、金中岐、金贞海、金硕仁、徐基生、隋清江在主席前排就座。
  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在主席台就座的领导还有:李龙熙、高勇、冯君、李景浩、金基浩、于晓峰、李兴国、车光铁、邵利、西门顺基、闵光道、王景友、王福生、甄玉兰、金敬燕、刘有林、崔哲云、石明诚、金顺爱、朴惠善、刘怀、李占文、金永默、赵哲学。
  原州级领导曹龙浩、曹凤鸣、吴长淑、张龙俊、黄铄、南兴烈、金圣友、张富奎、李洁思、杜文全、韩昌镇、全秀哲、赵鸿义、金东云、周文宝、全平先在主席台就座。
  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申万虎、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光镇、州中级人民法院分院院长金忠一、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院长张立华也在主席台就座。
  全国人大代表金柄珉、咸顺女也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全力推进自治州开发开放,建设新延边的决议;表决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预算安排意见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州中级人民法院分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鹿业发展条例(草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草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
  会议认为,在大会主席团、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会议充分发扬民主,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鼓舞了干劲,开得很成功,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会议期间,代表们肩负着全州人民重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意识,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审议,积极提出建议,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批准的各项报告,充分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较强的履职能力。
  会议号召,今年是我州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实施的起步之年。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开拓奋进,扎实工作,为实现全州改革开放新突破和经济社会大发展而努力奋斗。
  州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州直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中、省直单位负责人,有关团体负责人列席了大会。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落下帷幕。
 



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