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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报告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0-04-13 15:46:26

                  ——2010年1月7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金硕仁

各位代表:
  我受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9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州人大常委会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坚持继承、创新、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州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民族立法有新进展
  制定四部单行条例。坚持民主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抓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鹿业发展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制定工作。通过座谈会、媒体公布、网站发布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经常委会两次审议提请本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注重立法制度建设,修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自治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立法程序;启动人大立法咨询工作,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工作规程》,建立立法咨询专家资源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作用。
  公布施行新的条例。州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水政渔政监察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用品生产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防空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朝医药条例》,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印发法规文本等形式广泛宣传,推动了新条例的公布施行。
  参与国家和省的立法工作。对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等25部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稿,精心组织座谈,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汇总整理,及时报送上级立法机关,其中许多意见被纳进国家和省的立法文本之中。
  二、监督工作有新成效
  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一是检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道路交通法规实施情况。常委会组织检查并做出审议意见,要求政府加强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加大道路交通执法力度,全面治理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我州交通秩序有了改观。二是检查关系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针对我州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面临威胁、水源涵养功能下降的问题作出审议意见,建议州政府实施重点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工程,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引起了州政府的重视。三是检查关系民生就业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就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针对金融危机带来就业压力增大问题,建议州政府解决就业难点,提高培训质量,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全州就业再就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四是检查关系全州可持续发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就水资源逐年减少、防洪和河道管理力度薄弱问题,建议州政府加强水土保持治理和河道整治,加快水务体制改革,努力实现水资源持续利用,州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了对水土流失和河道整治工作。常委会还视察图们至珲春高速公路建设情况,提出全力建设“生态路、环保路、景观路、安全路、廉洁路”,确保工程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州委确定的重点工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11项专项工作报告,促进了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是围绕经济工作进行监督。分别听取了“十一五”规划前三年固定资产投资与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和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建议州政府谋划和储备重点项目,优化产业结构,改进招商方式,搞好项目融资,确保完成全年工业经济指标。先后审查2009年上半年全州计划执行、1至8月份全州预算执行、2008年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和州本级项目支出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坚持程序性与实质性审查并重,将州直部门预算全部纳入审查范围集中审查,推动政府提高部门预算水平,规范预算行为。林业经济是我州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委会听取了全州林业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建议州政府深化林企改革,推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林业职工生产生活质量。二是围绕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针对延龙图一体化工作存在的行政管理体制不统一、功能定位不明确、瓶颈制约因素较多的实际情况,常委会对延吉、龙井、图们三市开展了专项视察,提出了解决体制性障碍、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实施重大项目建设、整合开发区资源等建议,得到州委、州政府的重视,州政府按照审议意见,采取措施,制定方案,逐项落实,并将州新兴工业集中区划入延吉市管理。三是围绕建设和谐社会进行监督。针对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发展和文化产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听取州政府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情况报告,建议州政府加强文化产业规划,加大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调整文化产业结构,实施民族文化重点项目建设,打造民族特色文化产业。针对我州毒品犯罪率上升、毒情形势严竣的实际情况,听取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州政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注重打防结合,切实加大投入,从根本上遏制毒品犯罪率上升的势头。为进一步改善口岸设施,推进对外通道建设,听取口岸及通道建设情况,建议州政府加大通道建设力度,完善口岸基础设施,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加强对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听取了州政府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对民生资金审计中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州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落实审议意见、州法院落实涉诉信访案件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等报告,推动了事关民生的物业维修、房屋产权、特困群体住房和涉诉信访问题的解决。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完成了向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报备的4件和州人民政府报备的6件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以涉法涉诉信访为重点协调督办本级“一府两院”和下级人大办理信访事项,共受理来信来访412件,协调交办46件,化解了7起集体访和异常访,解决了一些重要信访问题。开展10次“延边环保世纪行”活动,发表140余篇(次)专题报道,为为推进我州自然与社会和谐、科学和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有新加强
  审查批准财政决算。听取和审查州政府关于州本级200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州政府关于2008年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批准州本级2008年财政决算的决议。人大财经顾问专家组提前介入,严格审查,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了财政决算工作。
  批准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常委会听取、审议并批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推动了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推进“法治延边”建设。就“五五”普法工作中重点建设法治政府问题,作出《关于开展法治延边创建活动的决议》,要求州政府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强化公务员法治理念,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促进司法问题解决。听取和审议州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作出《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议》,解决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加强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
  完善人事任免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7人;补选省人大代表1人,确认补选州人大代表43人,依法罢免州代表1人。严格任职资格审查,对拟任命司法职务的审判和检察人员进行任前考察了解公示并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坚持颁发任命书和任职发言制度,保证了人事任免工作的严肃性。
  四、代表工作有新举措
  探索闭会期间代表履职的方式方法。一是加强代表活动基地和代表培训基地建设。构建州、县(市)、乡(镇)三级代表培训网络,加强代表骨干培训,培训各级人大代表3868人次。先后在敦化、汪清召开代表活动基地建设经验交流会,全州24个街道成立代表工作办公室,78个社区建立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站,66个乡镇221个村建立了代表之家。二是创新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活动。州县(市)两级领导干部代表带头述职,全州197名州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指导县(市)、乡(镇)共1714名代表向选民进行述职。述职活动在社会引起较大反响,切实增强了代表履职的责任感。三是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检查、视察活动等项制度,努力使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全过程。制定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日办法,听取代表诉求建议并帮助解决问题。四是组织开展“四优”评选活动,对优秀代表小组、优秀代表小组组长、优秀代表和优秀建议进行了表彰。
  加大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力度。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办法》。确定10件重点督办建议,成立督办组,召开督办会,使关于加强农村卫生所建设、关于加强有关社区警务室建设等一批建议得到了积极落实。对人大代表不满意的答复件要求有关部门重议、重办并提出限时整改意见。对承办建议较多的8个部门开展集中检查,提出督办意见。州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90件建议办理质量和落实率明显提高。指导我州的省和全国人大代表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及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需省和国家支持的建议、意见。针对我州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的建议,国家粮食局等单位在总结相关政策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决定适度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完善最低收购价粮和临时存储粮的收购办法,粮食收购量明显增加,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卖粮难问题,得到了主产区种粮农民的拥护和欢迎,也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同时,吉林至珲春复线高速铁路、图们至青岛开行图定旅客列车、敦化至黑龙江东京城铁路、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等议案、建议,得到国家各相关部、委积极的肯定。
  五、对外交往有新局面
  成功主办了“2009环日本海(东海)地区地方人大、议会、杜马促进区域经济贸易暨图们江地区国际合作开发论坛”。来自环日本海(东海)地区的日本秋田县和新泻市议会、韩国忠清南道和江原道议会、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杜马、州人大常委会的负责人围绕“交流、合作、发展”主题,就资源开发、经贸合作、港口利用、陆海联运、人才交流、科技、环保、农业、旅游等问题进行广泛研讨,通过了论坛备忘录,推动了环日本海(东海)地区经济贸易和图们江国际合作开发。论坛中提出的中俄铁路运输、中俄韩日陆海联运等一批共同关心的项目,在会后得到了积极推进。
  继续加强对周边国家地方议会、杜马的交往。组织代表团对韩国忠清南道、江原道议会和日本新泻市、新泻县议会进行了友好访问,就双方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共识。继续加强了同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杜马、符拉迪沃斯托克市杜马的联系,增进了友谊,促进了合作与发展。一年来,常委会共接待来自韩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的地方议会代表团15个,共138人次。
  六、自身建设有新进步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州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制定方案认真整改落实,常委会及其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事业心和责任感明显增强,为群众做了许多实事。深入调查研究,围绕全州中心工作和民生问题,撰写了一批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有些报告得到州委重视并转发全州。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常委会各项规章制度,保障了各项工作协调有序运行。坚持常委会法制讲座制度,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举行了5次法制讲座,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水平。重视机关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选派干部参加挂职锻炼和各种培训,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
  加强对县(市)人大工作的指导。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学习班、邀请列席会议等形式,密切了与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组织集中报道60余次,各级媒体刊播稿件500余篇,报道质量和宣传效果都有了较大的提高。继续办好《延边人大》刊物,推动了人大工作交流和理论研究。
  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在州委正确领导下,经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共同努力和全体人大代表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方面和各族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和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大工作的一些问题和不足,立法质量还需提高,监督实效还需增强,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自身建设需要加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解决。
                                2010年的工作安排
  2010年是我州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实施的起步之年。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和全州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为全面实现新延边建设的宏伟目标发挥更大作用。
  一、继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我州的全面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抓好单行条例的制定工作。今年拟抓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草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项目条例(草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法律援助条例(草案)》的制定和审议工作。同时做好其他立法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
  做好新定条例的报批和公布施行。按照工作规程,做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鹿业发展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报批和公布施行工作。
  提高立法质量。根据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立法规划项目,做好《州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修订工作。继续规范立法程序,创新立法工作,广集民意,开门立法,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二、履行监督职权,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做好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对州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执法检查,推动我州农村农业的产业化发展。二是对州政府贯彻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情况进行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促进我州旅游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做好专项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州政府关于落实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物业管理工作、食品安全工作、上半年全州工业经济运行、落实人大常委会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州检察院开展监所检察工作和州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等9个方面报告。抓好常委会审议意见反馈工作。跟踪抓好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审议意见贯彻实施、全州林业经济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禁毒工作等情况审议意见的反馈工作;抓好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常委会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决议的情况反馈工作。做好烟叶基地建设、汪延高速公路建设和全州边境管理等方面的视察工作。继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开庭审判案件,了解法官审判、检察官公诉、律师辩护等情况,促进司法公正。
  做好计划、预算审查工作。听取和审议、审查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本级2009年决算的报告、2009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09年度全州财政转移支付和州本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2010年度州本级项目资金安排,2010年上半年全州计划执行、2010年1至8月份全州预算执行、2010年度州本级预计超收及拟安排使用情况等相关报告。
  进一步做好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对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组织好新制定单行条例和规范性文件向省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报批和备案工作。
  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密切与“一府四院”及县(市)人大信访工作机构的联系,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加大信访督办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为国家机关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继续开展“延边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对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事件和重点工程进行深入报道,为加强生态州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创新代表工作载体,不断增强代表参与和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
  抓好代表活动基地建设,丰富活动基地内容,为代表活动搭建良好的平台。继续抓好代表学习和培训基地建设,强化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履职能力。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继续开展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组织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积极开展“三查(察)”活动,努力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坚持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办、检查和通报制度,提高代表建议办复质量和实效。
  四、巩固我州人大对外交往的成果,推动我州对外开放取得新成绩
  巩固和发展同已建立友好关系议会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与韩国江原道、日本秋田县议会建立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拓展与其他周边国家地方议会间的友好交流。抓好环日本海(东海)地区地方人大、议会、杜马促进区域经济贸易暨图们江地区国际合作开发论坛相关内容的落实,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及图们江国际合作开发。组织好州人大代表团出席在日本新泻市举办的第二届环日本海(东海)地区地方人大、议会、杜马论坛,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深化研究和宣传工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创新提供服务
  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研究。探索和总结人大工作创新经验,加强应用性研究,积极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努力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提供服务。拓宽人大新闻宣传领域,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抓好人大网站改版升级工作,办好网站栏目,努力发挥网站作用。创新《延边人大》办刊方式,努力提高办刊质量。抓好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活动。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继续办好常委会法制讲座,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水平。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和群众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方式,完善专门委员会提前介入条例草案的起草和审议工作程序。巩固常委会及其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就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继续加强干部学习、培训、挂职锻炼和交流工作,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提高机关干部的履职能力。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加强网络建设和管理,保证信息安全。
    各位代表,《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为延边的发展绘就了更加宏伟的蓝图,也为人大工作拓展了更加广阔的空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让我们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创新的精神,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恪尽职守,求真务实,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全州改革开放新突破和经济社会大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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