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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报告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9-02-13 15:25:18

      2009年1月7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金硕仁
各位代表:
  我受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8年主要工作
  2008年,是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州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坚持继承、创新、突破,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
  一、注重提高立法质量,推进依法治州进程
  制定五年立法规划。为高质量地做好新一届人大立法工作,常委会注重经济、社会和民生方面的立法,在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广集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拟定22件立法建议项目,并审议通过了《州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
  制定和修订四部单行条例。常委会突出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需解决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水政渔政监察条例(草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防空条例(草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朝医药条例(草案)》的制定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用品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的修订,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通过召开座谈会、媒体公布、网站发布等形式广泛征求省、州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等社会各界的意见,经过常委会两次审议,将提交本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宣传和施行三部新定条例。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酒类管理条例》,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印发法规文本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动了新条例的公布施行。
  参与国家和省的立法工作。对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13部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稿,汇总意见,及时反馈,有些意见被纳进国家和省的立法文本之中。
  二、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常委会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讨论、问卷调查和暗访等方式,先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吉林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3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审议意见并跟踪落实。针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房地产市场不够规范、开发水平不高的实际问题,提出整顿市场秩序、解决遗留问题、规范市场准入等审议意见,得到了州委、州政府的重视,在全州集中开展了清理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出台了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市场。就我州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财政公务仓建设、规范票据使用、提高监管水平、确保罚没和扣押财物按时足额收缴入库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了各级政府对扣押和罚没财物的规范管理。为保护和发展朝鲜语言文字,提出了把对朝鲜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和使用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重要内容的意见。常委会还视察了敦化至延吉高速公路建设、企业创新、新农村建设等情况,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引起了州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围绕州委确定的重点工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8个专项工作报告,促进了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针对全州工业经济运行和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州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州经济的影响,规避投资风险,破解开发建设中的难题,科学制定产业规划,下功夫做好项目基础工作。就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中的问题,要求各级政府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创新体系,注重人才引进,促进产业升级,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工业运行质量和效益。针对北方旅游交易会的筹备情况,提出了加强旅游产品开发、搞好旅游线路包装、扩大旅游对外宣传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还听取州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建议进一步加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新农合定点机构监管机制。为维护司法公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涉诉信访案件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要求该院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健全涉诉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从而促进了涉诉信访办理工作。
  加强关系民生的审查监督。常委会高度重视对民生资金预算的审计情况,重点审查政府安排社保、医保、就业再就业、农村低保等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对民生资金审计中的物业维修基金管理问题,提出了尽快制定物业维修基金缴费标准、规范基金管理和使用的意见。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工作,完成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3件、省人大常委会报送1件和州人民政府报备的3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以涉法涉诉信访为重点协调和督办本级“一府两院”和下级人大办理信访事项,共受理来信来访524件,协调督办18件,化解了18起集体访和异常访,解决了一批重要信访问题。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发表140篇(次)报道,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推进生态州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为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常委会先后审查州政府关于州本级2007年决算的报告、州政府关于2007年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08年上半年全州计划执行、1~8月份预算执行、2007年度财政转移支付和州本级项目资金使用及2008年度州本级项目资金安排,批准了州本级2007年决算,提出了优化投资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发展壮大地方财源、深化财政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高度重视延龙图一体化建设,专门听取延龙图一体化方案和进展情况,并作出《关于批准将龙井市朝阳川镇整建制划入延吉市的决定》,推进了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和延龙图一体化的进程。
  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共任免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等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0人次;适时补选省人大代表5人。
  四、强化代表主体地位,确保代表依法履职
  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和参加检查、视察活动等项制度,努力使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全过程。建立代表培训基地,强化代表培训工作,共培训省、州、县、乡四级人大代表1200多名。为代表订阅发送有关刊物和书籍,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进一步搞好代表工作基地建设,召开全州人大代表工作基地建设经验交流会,推广了安图县、珲春市、和龙市人大常委会的经验。推进全州街道建立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站、乡村建立代表之家的工作,为代表了解民意,反映民情,依法履行职责,搭建了新的平台。制定“四优”(优秀代表小组、小组长和优秀人大代表、优秀建议)评选活动方案,进一步健全了代表激励机制。
  办理好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一是梳理催办代表建议。常委会认真梳理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建议,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明确了办理时限和质量要求。二是确定重点建议督办。选择解决异地办理车辆违章罚款等人民群众关注的10件建议到承办部门重点督办,使一批建议逐一得到及时办复。三是提高建议办复质量。跟踪建议办理的全过程,对人大代表不满意的答复件,要求有关部门重议、重办并提出限时整改意见,推动了办理工作。经过各相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对86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复完毕,办理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常委会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向国家和有关部门提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议案、建议,如图们至长春复线高速铁路项目、大唐珲春电厂三期项目、增加访问就业韩国语考点考试容量、适度放宽少数民族法官及检察官考试录用和国家层面应更加重视图们江开发开放问题等一批议案和建议,得到了国家及相关部门的重视、采纳和办理。
  五、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对外交往取得新突破
  常委会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继续开展同各国政治组织的交流合作,加强人大对外交往”的要求,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优势和特点,加强同周边国家地方议会的交往,接待了16批国外议会和友好人士来访。组织代表团赴俄罗斯滨海边疆区和符拉迪沃斯托克市杜马、日本秋田县和新泻市议会、韩国忠清南道和江原道议会进行友好访问,宣传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延边的投资环境,增进了国外地方议会、政府和议员、民众对延边的了解。先后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杜马、符拉迪沃斯托克市杜马、日本新泻市议会、韩国忠清南道议会签署了友好交流合作协议书,初步形成州人大常委会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地方议会定期交流的格局,探索出了人大与议会之间共同促进经济贸易、文化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可能性。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从思想、作风、制度等方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了整体工作水平。深入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质。深入基层和群众就农村义务教育、食品药品监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代表工作等情况进行调研,撰写出一批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有些报告由州委转发全州。常委会领导还分别参与包保全州重点项目工作,深入企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了常委会各项工作协调有序地运行。
  协助州委筹备召开州委人大工作会议,推广了汪清县委、安图县委加强人大工作和延吉市市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经验,为制定《中共延边州委关于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强对县(市)人大工作的指导,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学习班、交流信息资料、邀请列席会议等形式,密切了与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改进人大宣传工作,报道质量和宣传效果都有了新起色。继续办好《延边人大》刊物,推动了人大工作交流和理论研究。
  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在州委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社会各方面和各族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和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人大工作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还需要提高,监督实效还需要增强,代表履职条件有待于改善,常委会及其机关制度建设有待于完善。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09年主要工作安排
  2009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州人大常委会要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州委九届五次会议和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州工作大局,认真履职,创新务实,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实现新延边建设目标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切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更好地发挥法规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抓好单行条例的制定工作。按照五年立法规划,今年我们拟抓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鹿业发展条例》的制定和审议工作。做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传统体育项目保护条例》等条例的立法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
  通过创新民主立法方式达到科学立法。修改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自治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立法程序。成立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发挥专家学者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扩大对单行条例草案意见的征求面,真正做到集思广益。公开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和审议的内容、程序,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宣传和实行新定条例。做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水政渔政监察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用品生产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防空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朝医药条例》等4部单行条例的报批和公布施行工作,努力发挥好条例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二、充分履行监督职能,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解决
  做好执法检查工作。一是通过对州政府贯彻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就业促进条例》情况的检查,推动民生问题的解决,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二是通过对州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执法检查,着重加强对水污染防治以及水资源保护工作的监督,督促有关方面切实重视资源环境问题。三是通过对州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着重加强水土保护和农田基本水利建设工作的监督。四是通过继续对州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执法检查,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做好专项工作的监督。常委会着重抓好9个方面的审议:(1)关于“十一五”规划前三年固定资产投资与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2)关于全州林业经济发展与带动相关产业的情况。(3)关于延龙图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4)关于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情况。(5)关于口岸管理及通道建设情况。(6)关于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的情况。(7)关于城市房地产管理的整改情况。(8)关于检察机关开展民事审判及行政诉讼监察工作的情况。(9)关于全州禁毒工作情况。常委会主任会议将抓好州政府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对民生资金审计中物业维修基金管理问题和州法院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对办理涉诉信访案件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工作。做好图们至珲春高速公路和延吉至汪清高等级公路建设、城市小区物业管理、全州无障碍设施建设等情况的专项视察,加快重点工程的建设步伐,关注民生和保护弱势群体。
  做好计划、预算审查工作。听取和审查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本级2008年决算的报告、关于2008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全州财政转移支付和州本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2009年度州本级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州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全州计划执行情况、关于2009年1~8月份全州预算执行情况和关于2009年度州本级预计超收及拟安排使用情况等相关报告。
  进一步做好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对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组织好州人大新制定的单行条例和规范性文件向省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
  继续开展好“环保世纪行”活动,为提高环境质量、加强生态州建设提供舆论监督。坚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办理信访事项,促进人大信访工作规范化。
  三、创新代表工作,更好地支持代表参与和管理地方国家事务
  推进人大代表工作基地建设。制定和完善代表工作基地制度,抓好街道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站和乡村代表之家建设,为代表活动搭建良好的平台。继续抓好代表学习和培训基地建设,加强代表的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履职能力。
  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继续开展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组织代表参与“三查(察)”活动、旁听常委会会议和法院开庭审判工作,努力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抓好“四优”评选活动,进一步调动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加强代表活动制度建设,做好代表守则、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修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办法》,规范代表建议案的办理工作。坚持代表建议案办理情况督办、检查和通报制度,选择代表性强的建议案进行重点督办,提高代表建议案办复质量和实效。
  四、发挥人大对外交往优势,更好地推动我州对外开放
  继续发挥人大在对外交往方面的优势,密切与周边国家地方议会间的友好交往,努力扩大交流范围,力求实效。一是巩固和发展同已建立友好关系议会间的交流与合作,抓好州人大常委会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地方杜马、议会关于建立友好交流关系协议条款的落实,协商研究新的合作内容或项目。二是推动与韩国江原道、日本秋田县议会建立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拓展与其他周边国家地方议会间的友好交流。三是与国外议会合作发展中实现共赢。在务实合作、友好交流、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就资源开发、经贸合作、港口利用、陆海空联运、人才交流及科技、环保、农业、旅游等领域广泛进行研讨、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及图们江国际合作开发。四是通过成立双边友好小组、联席会议和论坛等形式,建立定期交流机制,不断促进与国外地方议会间的务实交流与合作。筹备和组织好州人大常委会与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家地方杜马、议会共同举办“2009环日本海地区地方人大、议会、杜马促进区域经济贸易暨图们江地区国际合作开发论坛”。通过上述活动,进一步扩大我州人大对外交往领域,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具有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和效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中共延边州委关于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决定》,更加自觉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为新延边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更加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将常委会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抓好贯彻实施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各项工作。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努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和落实到人大工作的每一个方面,构建有利于依法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
  坚持制度创新,全面提高常委会的工作水平。细化《中共延边州委关于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决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在重大事项决定方面,进一步完善有关具体内容、申报、调研、审议、决定等方面的制度;在会议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有关会前准备、审议质量、会后督办、结果报告等方面的制度;在责任追究制度方面,建立对违宪行为、违法决策、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在刚性职权使用制度方面,建立质询、撤销、特定问题调查处理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提高宣传工作质量。
  建设充满活力和效力的常委会及其机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完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充满活力和效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提高任免工作质量。采取挂职锻炼、集中培训等方式,强化常委会机关干部的培训。推进人大与党委、政府间干部的交流,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加强对县(市)人大的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任务为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要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延边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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