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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报告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9-02-13 15:30:50

   2009年1月7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光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08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州检察工作,立足新起点,顺应新期待,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州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1623人,提起公诉2642人,有罪判决率为100%。
  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树立修复性司法理念,进行了刑事和解不起诉制度试点工作,注重非刑事化处置和非刑罚措施的适用。推行不捕不诉公开审查制度和答疑说理制度。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71人,依法决定不起诉119人,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认真开展控告申诉工作。接待群众来访来信712人次,全州两级院检察长共接待来访群众86人次,批办来信7件。全力做好涉检信访息诉工作,通过沟通化解,找准症结,落实措施,平息纷争。
  二、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全州检察机关按照中央和地方党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加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积极拓宽案源,健全侦查一体化机制,加强统一指挥协调,提高侦破案件能力。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82件86人。其中,大案和要案共68件,占案件总数的83.7%。涉嫌犯罪金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案件19件、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案件6件。在州委坚强领导下,成功查办原州政府副秘书长车钟日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涉案金额达2200余万元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着力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0件40人,占立案数的48.8%,促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入开展;查办破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共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9件53人。着力查办严重破坏环境资源的职务犯罪26件28人,占立案数的53.1%。反渎职侵权案件当年侦结率和移送起诉率均为10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39万元。通过坚决查办职务犯罪,使我州的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断深化。进一步完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开展“送预防进项目”主题实践活动。全州两级检察机关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法制宣传、警示教育50余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5000余人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依法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司法公正。在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中,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39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18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案件,决定追捕52人、追诉40人;对侦查活动中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等违法情况提出纠正违法52件次。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对量刑畸轻畸重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4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3件,现已依法改判6件。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56件,法院再审36件,改判24件;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正确裁判,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在刑罚执行监督中,对225名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人员进行了监督检查;推行监所动态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进行纠正,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
  严肃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全州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司法人员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等司法腐败案件7件7人。
  四、坚持服务大局,扎实为我州重大项目服务
  全州两级院按照《吉林省检察院关于服务全省重大项目建设的工作意见》的要求,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依法履行好检察职能,扎实为我州重大项目服务。两级院分别与州、县市相关部门联系,确定了在延边的64个省、州重大项目建设为服务对象。深入项目企业了解服务需求,理清服务思路,探索服务方式和服务途径,为企业、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帮助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建章健制,对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招投标等关键环节,提前介入,从源头上依法实施监督服务。与企业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积极帮助建设单位解决困难和问题,促进我州重大项目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水平
  按照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总体目标的要求,科学构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保障现代化和管理科学化“四个体系”,夯实各项检察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执法素质和能力。延边州检察院被州委、州政府授予第二届“延边州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称号,2个基层院分别被评为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院”和“先进基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全部进入全省检察系统先进行列。
  一是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通过开展以“职业信念、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精神、职业纪律”为主要内容的“五职教育”和以“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企业、走进基层”为主要内容的“四走进”等活动,坚定检察机关的政治方向。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体检察人员,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引导大家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信念,自觉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汶川大地震后,全州两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共向四川灾区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检察院捐款286390元。两级检察院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抗震救灾、奉献爱心、同舟共济的动人篇章。
  二是以规范执法为核心,全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建设,制定完善检察业务《考核细则》;全面推行网络化办案管理模式;深化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人民监督员监督办理自侦案件11件;不断深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提高对自侦案件的综合协调指挥能力;推进查办职务犯罪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不断提高自侦案件当年有罪判决率,反贪案件达到88.37%,反渎案件达到86.5%,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加强基层院建设,8个基层院公用经费全部达到一类标准并列入财政预算;采取一切办法,努力解决检察官断档等问题,全州检察系统有21人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
  三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完善与人大代表联系专项工作,两级院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员负责联系工作,加强信息交流。加强与人大代表面对面交流,州院党组成员分片负责,到田间地头、生产车间、办公场所与人大代表见面,促膝交谈,汇报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全州两级院定期刊出与人大代表联络《专刊》,及时向两级人大代表汇报工作情况。为全州各级人大代表赠订《检察日报》。
  一年来,全州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群众工作的能力、法律监督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队伍结构不合理、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影响和制约了检察工作的开展。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各位代表,2009年全州检察机关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扎实抓好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是紧紧围绕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依法公正高效地履行检察职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积极推动全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三是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忠诚、公正、清廉、严明为核心,以班子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正气上升、人气凝聚、士气昂扬”的检察官队伍,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做到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州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忠诚捍卫法律尊严,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新延边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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