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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报告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8-01-04 16:12:46

一一2007年12月11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申万虎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州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州中级法院工作情况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州法院在州委的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责,推进了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的发展。 
   一、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五年来,全州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05301件,结案99614件,结案率为94.6%。其中,州法院受理各类诉讼案件l2629件,结案ll464件,结案率为91%。受理执行案件23916件,执结22050件,执结率为92.1%。
    (一)依法惩罚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州法院切实加强以建设“平安廷边”为目标的刑事审判工作,重点打击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及时审结了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广泛关注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加大对跨国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理走私、贩毒案件141件278人,严厉打击了边境地区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注重抓好经济犯罪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判,审结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案件250件285人。五年来,全州法院共受理刑事一审案件11440件,结案llll8件,结案率为97.2%。其中,州法院受理刑事一审案件624件,审结572件,结案率为91.7%;受理二审刑事案件472件,结案456件,结案率为96.6%。已结案件中,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13409人,给予刑事处罚l2989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1084人;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4722人。
    工作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刑事司法理念,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持罪刑法定和宽严相济的原则,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护,依法宣告无罪26人,依法宣告免予刑事处分394人,其他处理572人,依法判处拘役、管制和缓刑6611人。办理减刑案件3873件,假释案件205件。全州9个少年犯合议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共审结少年罪犯1017人,通过参加社区矫正等活动,积极参与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依法调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州法院共受理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83271件,结案78044件,结案率为94%,其中合同纠纷案件42361件,诉讼标的总额59.36亿元。州法院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4669件,审结4041件,结案率为87%;受理二审民商事纠纷案件4976件,结案4605件,结案率为93%。
    努力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提供法律服务,共审理企业改制破产案件82件。不断完善远程立案、巡回审判等各项便民机制,及时调处农村矛盾纠纷,保障和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我州“软环境”建设的总体部署,依法改善我州投资和发展的法治环境,依法审理了l664件涉外案件。重视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共受理此类案件27508件。为了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五年来,全州法院共缓、减、免诉讼费l687.94万元。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既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州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449件,结案l435件,其中,州法院审理一审、二审行政案件389件。通过审判,提高了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增强了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意识。
    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司法原则,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结案件中,调解处理22933件,教育撤诉21349件,调撤率达60.4%,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
    (三)强化执行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执行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在州委的领导下,召开了全州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会议,成立了全州执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首次将执行工作纳入到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党委对执行工作的领导。通过开展清理积案等活动,对二十年来近千件中止执行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处理了一大批群众普遍关注的有影响案件。
    强化执行监督和管理,对执行工作中的消极执行、违法执行、违规操作和随意中止、终结执行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活动,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规范开展。五年来,全州法院执行标的总金额为61.2亿元,切实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立足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制定了《信访工作流程管理办法》等制度;确定了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州法院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两名副院长分管信访工作,班子成员都承担了信访案件的包保任务。除日常接访外,坚持每逢重大节日、各级党代会和人大、政协会议等敏感时期,对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提前做好疏导工作。
    为了完善治理涉诉信访案件的长效机制,建立了信访责任倒查追究制度,严格查处在审判、执行和信访环节中的失职行为,并通过实施判后答疑制度,努力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五年来,全州法院共受理来信来访2675件、次,使一批久访不结的重点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二、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
    五年来,州法院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为核心,扎实地开展了多项司法规范化建设,推动了全州法院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认真整治法律服务市场。与州司法局、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管理的若干规定》等规定,有效地杜绝了我州法律服务行业中违规代理诉讼的混乱现象,规范了诉讼代理、法律援助、法律顾问、公证和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的正常秩序。
    (二)规范证人出庭作证权利义务。制定出台了《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支付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若干规定》,明确了证人出庭作证合理费用的范围、标准、计算和支付方法等,保护证人出庭作证的权益与义务,较大幅度地提高了证人出庭率。
    (三)适应形势发展调整民事审判机构。针对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急剧增多、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在全省法院率先设立了民事审判第四庭,专门审理涉及房屋买卖、租赁、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为规范全州房地产市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建立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在全州法院建立了以电脑办案网络为依托,将案件流程管理、质量管理和违法审判监督管理集于一体的审判质量效率管理体系。通过网络收集、汇总和管理各项审判数据,对涉及审判质量与效率的指标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并依照相关制度进行考评。通过网络,州法院可以随时掌握和调用各县市法院的收结案件数、发回改判数、案件审限和执行金额到位率等数据,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五)启动了执行案件信息威慑制约机制。将全州法院所有执行案件信息,纳入了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数据库,并通过这个平台,与全国各大金融、工商登记、房地产、交通、出入境管理等部门网络进行了链接。在这个机制的约束下,债务人如果不履行生效法律确定的义务,就要付出不能信贷,不能置产,不能出境和限制日常消费等代价,在客观上起到了促使其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的作用。
    三、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素质
    五年来,州法院以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为目标,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法官队伍素质为根本,进一步加强了法院队伍建设。
    (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广大法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州法院监察室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纪检监察组织称号,并荣立集体二等功;州法院司法警察支队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州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和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延吉市法院费云龙同志荣获“中国法官十杰”称号;全州法院均被评为文明法院,2个法院被评为模范满意人民法院。
    (二)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认真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重点,开展了“执法执纪建设年”、“专项整改”和学习贯彻《法官行为规范》等活动。对2000年至2006年以来,全州法院2600件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和全部执行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复查,查找出了个别案件证据采信不合理、适用法律不当、案件定性有误以及案件审限过长等问题。对剖析出的执法理念有偏差、就案办案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并向州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
    (三)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构筑“四不为”的廉政机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构建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和不必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通过审判监督、专项整改、明察暗访和人民群众的反映等渠道,加大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贪赃枉法行为的力度,法院自查率达到了97%。
    (四)以强化班子建设为重点,推动法官专业化教育工作。始终把班子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第一位,在加强本级班子成员自身建设的同时,协助县市党委选好配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了法官队伍的专业化培训教育工作,五年来,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培训法官710余人次;有21人攻读研究生;选派5人到国外学习深造;l03名法官参加专升本教育;224名法官接受最高法院组织的专项培训,提高了法官队伍的职业素质。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改进法院工作。完善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和旁听审判制度,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积极配合州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对全州法院行政审判、执行工作、民事审判和专项整改等工作进行的专题调研,并就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了整改措施。邀请全国、省、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58次;办理州人大、政协转办案件67件;编缉出版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刊》,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提供方便条件。
    五年来,全州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法官的司法观念还不能完全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没有牢固地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表现为责任意识不强,司法水平不高,个别案件仍然存在裁判不公、执法不严、久拖不决问题;二是对法官行使职权,监督不力、少数法官办案不廉、以权谋私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三是审判作风问题仍很突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淡薄,审判作风不端、司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四是执行难和涉诉信访等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五是法官队伍断层,补员困难,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审判任务繁重,导致的案件积压和干警健康令人堪忧。对于这些发展过程中的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后一个时期,全州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及时、公正、高效地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服好务。 
    (二)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司法和
谐观,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全面推进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法官队伍。
    (四)认真贯彻十七大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不断完善审判、执行和法院管理的新模式,把法院改革工作提升到一个新层次,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延边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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