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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报告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分院工作报告

2008-01-05 16:14:52

一一2007年l2月11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州中级人民法院分院院长  金忠一
各位代表:
    我就全州林区法院2003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2003年以来,延边林区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下,在省法院及州人大的监督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充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打击预防犯罪、化解矛盾纠纷、服务改革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等各项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新延边,实现廷边林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为构建和谐延边提供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刑事审判工作。充分履行打击预防犯罪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五年来,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216件,审结ll86件,结案率为97.5%。其中盗伐、滥伐林木案件205件,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76件。为了有效地发挥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保护好林区的生产生活秩序,两级法院主要开展了四项工作:一是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林区盗伐林木的团伙犯罪和破坏野生动物犯罪,有效地维护林区的生产、生活秩序,为建设和谐林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故意杀人、贩卖毒品犯罪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予以坚决打击。做到领导高度重视,精心指挥,认真研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预防犯罪上下功夫,两级法院深入林场、乡镇、村屯就案讲法,发宣传材料一万余份,提高了林区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四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挽救工作。两级法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合议庭5个,落实各种帮教措施。我们还与学校、家长、监改场所密切配合,在预防犯罪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多数基层法院在审理的案件中没有出现重新犯罪现象。
    (二)、民事审判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林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以转变司法理念入手,认真贯彻“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指导思想,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充分履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林区社会稳定、服务改革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平安延边、和谐延边林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五年来,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241件,审结4650件,结案率为88.6%。在民事审判工作上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以人为本,增强和谐司法能力,组织审判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尤其是认真学习了《物权法》和新修改的民诉法。分院派专人参加最高法院组织的《物权法》培训班学习,并先后举办了全州林区两级法院物权法、民法、司法文书制作等法律业务培训班,收到了很好地效果。二是强化诉讼调解,在审理案件上加大调解力度,开展了庭前、庭后调解相结合的审判方式,使全州林区两级法院的调解撤诉率有了较大的提高。部分基层法院的调撤率达90%以上,多数法院的调撤率也在80%以上,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三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了多元化调解机制,加大对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在全州林区建立了300余人的调解队伍,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立案工作。立案工作以抓稳定、促和谐为出发点,全面落实便民、为民的各项措施,坚持立案、审判、执行相分离的原则,加强立案职能管理,规范立案审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科学规范的立案管理体系和立案工作运行机制。并在辖区内建立信访信息员队伍,形成林区法院系统信访信息网络。五年来,两级法院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1200件次,立案8694件。其中,刑事案件1216件,民事案件5246件,执行案件2047件,其它l85件。为了使立案工作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分院开展了“文明窗口”活动,将“爱民、为民、便民、利民”思想融入到立案信访工作中,努力为创建林区和谐社会服务。近两年来,延边林区两级法院做到了零进京上访、零进省上访,在全省法院系统中也是唯一实现  “双零”目标的   
法院,为建设林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审判监督工作。充分履行审判监督职能作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五年来,两级法院共受理审判监督案件43件,审结39件。在审判监督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并从有利于林区社会稳定出发,采取必要的调解手段,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规范执行工作行为,最大限度地实现裁判结果。全州林区两级法院树立大局意识,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分院为保护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加大了对执行局装备、车辆及人员的投入,除完成本院执行案件外,还采取有效措施,集中优势兵力,积极完成省法院指定的跨省委托执行案件的执行,执行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两级法院还为最大限度地实现裁判结果、促进和谐执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执行环境,有的法院还成立了执行110,部分法院坚持疑难案件研讨制度、执行回访制度等,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2047件,执行标的额19676万元,已执结l433件,已执结金额13773.20万元。
    其他各项工作也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建设林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开展工作,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调整审判资源,加强了审判管理,努力使各项工作走向正规化、科学化,实现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目标。
    二、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五年来,我们把建设一支学习型、和谐型、务实型、创新型、廉洁型的班子和队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此,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加强班子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五年来,班子多次集中组织学习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召开后,分院党组组织全院干警收看开幕式,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联系工作实际都写出了学习体会。两级法院把学习十七大报告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大会辅导、座谈会、演讲等形式把学习不断引向深入。二是开展了和谐班子建设活动,按照上级法院和州政法委的部署,制定了创建和谐班子方案和开展活动的具体措施。围绕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等为主题,分院召开了二次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总结工作,查找不足,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加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充分发扬民主,制定了民主决策制度,做到各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重大事项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从而增强了班子成员的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发挥了班子的整体功能,在队伍中形成了坚强的核心。四是转变作风,服务基层。分院把转变作风、服务基层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近几年,分院班子成员下基层达100余次,征求意见,了解基层法院的班子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和物质装备建设情况,多次同林业局党委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先后为基层法院解决了办公楼建设问题及车辆不足问题,并通过沟通协调,为各院争取了资金投入,使各院更新了设备,办公条件有了很大改观,干警的工资标准有了很大提高,切实做到了服务基层好事办实、实事办好。针对基层法院反映的森林案件管辖不明、上访案件增多问题,分院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调研,同林业局沟通,征求基层单位意见,采取变上访为下访,解决了上访案件增多的问题,促进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在加强队伍建设上,重点抓了三个建设。一是抓制度建设,按照省法院、州政法委关于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制定了《延边林区法院年度综合考评办法》、《延边林区法院干部管理意见》、《法官专业技能培训考核制度》等项制度,用制度规范队伍建设和各项审判工作。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法院的各项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抓素质建设,增强和谐司法能力。先后组织干警进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审判业务知识考试,促进了法院干警学习政治理论和审判业务知识的积极性,在省法院组织的案例评选中,两级法院有三人分别获得二等奖和三等奖,共有六人编写的案例被省法院采用。与此同时,还组织业务培训20余次,分院先后举办了民事、刑事、立案、法警和干部管理培训班,聘请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有关部门领导及相关专业人员授课,开阔了视野,提高了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还采取挂职锻炼的形式,提高两级法院审判干部的业务素质。三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根据每年工作计划,两级法院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延边林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并将各项制度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省高院的“七条禁令”、“八个严禁”等项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规范法官的言行举止,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近两年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由于分院党组带领广大法官及其它工作人员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切实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得到了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五年来,全州林区两级法院有十个法院进入人民满意法院,三个基层法院进入人民满意模范法院,先后有二个基层法院、六名法官被省法院荣记集体和个人二等功,有3人被授予人民满意模范法官。
    各位代表:全州林区两级法院在各项工作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实现了再上新台阶的目标。但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是各院工作开展不平衡,在两级法院的整体推进上还要下功夫。二是班子队伍建设工作和各项制度的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要进一步抓牢、抓实。三是队伍的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司法能力还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四是部分法院审判力量不足,近年来,随着部分法官的离退,法官队伍得不到及时补充,尤其是朝鲜族法官队伍出现断层,不同程度地影响审判工作的开展。这些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十七大精神统领法院的各项工作,紧密联系法院审判工作实际,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为加快林区经济建设、促进林区和谐稳定提供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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