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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决议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草案)》的决议

2008-01-04 15:56:53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原则通过《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并授权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们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

 

 

 

 



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