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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决议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01-04 16:10:36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金光镇检察长所作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张书华检察长所作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工作报告》。

 

 

 

 


 



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