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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汪清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设置人员机构、资金保障的相关建议

2013-03-13 13:56:48

 汪清县林业局局长  高延

一、基本情况

200212月,吉林省人民政府以吉政函[2002133号文件批准建立汪清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42 756 hm²,保护区类型为森林生态系统类型。2003年,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林业管理局下发新设机构的通知(延林局字[2003]1号),设立汪清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隶属汪清林业局领导。2011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67434 hm²,保护区属于“野生生物类别”中的“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东北豹、东北虎、东北红豆杉。

二、保护区意义

吉林汪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东北红豆杉自然分布的中心部位,保护区的气候特征很适宜东北红豆杉的生长,是连接东西南北天然东北红豆杉的纽带,在保护区内共有近55万余株,是东北红豆杉保护、开发、研究的理想场所。作为两大水系(绥芬河、图们江)、四条主要河流(绥芬河、珲春河、大汪清河、小汪清河)的重要水源地,保护区植被对下游的生态安全、水土保持具有重要的意义。保护区是东北虎、豹在吉林的重要分布区,历史上,保护区及周边地区常有东北虎、豹出没,自2008年以来,保护区内出现了东北虎、东北豹足迹8次,通过架设的远红外相机先后拍摄到东北虎的影像资料1次、东北豹照片及视频20余次,这在全国均属首次。专家认定保护区内东北虎数量为1-2只,东北豹4-5只。除了东北豹和东北虎这两种极为珍稀的野生动物以外,保护区内还频繁拍摄到原麝、猞猁、紫貂、黑熊、梅花鹿、豹猫、貉、狗獾、黄喉貂等其它珍稀野生动物的影像资料,进一步证明了保护区内物种多样性极为丰富,因此,把保护区建设成为东北虎、豹的重要栖息地,对于东北虎、豹的保护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三、现有人员编制

2002年,汪清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吉林汪清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吉政函【2002133号)精神,成立汪清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核定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9人,科研人员17人,保护人员30人。

四、国家级保护区建设相关建议

由于保护区属公益型事业,保护区能够用于巡护、监测、科研、宣传教育和社区工作的经费甚少,近年来,汪清林业局在木材产量调减和销售收入减少、资金紧张、转型发展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坚持自筹资金承担保护区管理局日常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好的适应保护区管理和发展,为此建议:

1、按现有体制将汪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列为事业单位,使保护区各项工程建设及业务工作有一个稳定、可靠的投资渠道,保证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2、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通知》精神及国家林业局颁布的《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标准(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保护区管理局实际情况,申请汪清自然保护区人员配置为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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