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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2012-12-23 10:02:14

赵哲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四部条例(草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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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日,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延边艺术剧场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325人,实到代表304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由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赵哲学主持。

此次大会的执行主席是(按汉字姓氏笔画排列):孙景远、李得龙、张安顺、金中岐、金贞海、金硕仁、赵哲学、徐基生、高杰。

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也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杰作的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专业农场发展条例(草案)》的说明。发展专业农场是我州深化农村改革、创新经营体制的一项重大突破,不仅打破小农经济的模式,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有效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统筹推进,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而且还保证农民获得土地增值和劳动力转移的双重收益,成为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有效途径。该《条例(草案)》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会议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贞海作的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我州地处长白山腹地,是图们江、松花江、牡丹江、绥芬河上游和东北亚区域重要生态屏障,也是全国和全世界公认的生物多样性宝库。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州的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制定一部保护生态环境的单行条例是十分必要的。

这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该《条例(草案)》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和有关法律法规。

会议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基生作的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人口发展条例(草案)》的说明。自1996年开始,延边朝鲜族人口由于婚育观念改变、抚养子女成本高、受教育程度提高等因素的影响,过早过快地出现朝鲜族负增长,这种态势若长期发展下去,必将影响我州的长远发展。制定一部促进朝鲜族人口发展的单行条例是十分必要的。这有利于依法鼓励朝鲜族生育,增加朝鲜族人口,实现朝鲜族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该《条例(草案)》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会议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景远作的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草案)》的说明。近年来,我州劳动关系逐步多元化和复杂化,劳资纠纷呈现多发态势。国家和省于2004年颁布实施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针对基层存在的具体问题难以逐一细化相关条款,无法满足我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现实需要。制定一部劳动保障监察方面的单行条例是十分必要的。这有利于提高劳动保障监察能力和水平,规范用工市场秩序,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该《条例(草案)》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和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

州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州直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中省直单位负责人、有关团体负责人列席了大会。

(州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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