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代会期间,代表应该如何行使提出议案权
2019-01-15 09:01:15

进入2019年1月,各地陆续进入“两会”时间。代表法规定,代表享有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权利,那么,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应该如何行使提出议案权呢?

提出议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提议案的主体要符合法定资格或者法定代表人数。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级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议案。

二、所提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三、议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此外,对议案还有书写格式上的要求,即每个议案要有案由、案据和方案,如果提出的是法律法规案,还应当附有法律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

提出议案时应注意什么?

一、要一事一案。一件议案只就一个问题提出案由、案据和方案,不要把几个问题放在一个议案中提出。

二、要使用大会印发的议案专用纸。

三、参加联名提出议案的代表,要亲笔签名,并填写清楚代表证号、邮政编码和通讯地址。在同一议案中代表不能重复是签名。议案由谁领衔,请提出议案的代表自己商定。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需要由代表团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并由代表团负责人签署。

四、对列入本次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的意见,可以在有关会议上发表,也可以整理成书面意见直接送交大会秘书处,不要作为议案提出。

五、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楚,以保证大会秘书处按照程序及时处理。

信息来源:浙江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