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徐基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州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徐基生副主任为组长、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和部分州人大代表参加的执法检查组,于5月21日至31日,对我州贯彻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朝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先后到龙井、安图、珲春、图们、延吉五个县(市),通过听取政府汇报、召开了政府相关部门、朝医药专家学者、制药企业代表座谈会,实地察看了6所朝医医院、2所乡镇卫生院、3家制药企业,对我州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有了基本了解。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
《条例》自2009年6月25日颁布实施以来,我州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加大扶持与投入力度,全州朝医药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
(一)朝医药工作进一步受到重视。州政府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对全州朝医药工作的领导,制定并实施我州朝医药事业“十二五”专题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朝医药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在每年召开的全州卫生工作会议上,都作专门强调和部署,把朝医药工作纳入年度卫生工作绩效考核项目中,做到了层层落实。加强了朝医药机构建设,经州政府批准,州卫生局增设了朝医处(内设机构),对朝医药工作实行全行业归口管理。珲春、龙井、图们、汪清、安图五个县(市)由编办下发文件,在依托各自中医院的基础上加挂朝医医院牌子(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并设置朝医科,配备朝医专业医师开展临床工作。
(二)朝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几年来,各级政府加大扶持与投入力度,朝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明显改善。州财政在从2009年起每年定额拨款100万元的基础上为延边朝医医院增加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医疗条件。2011年,州政府将原州商务局和州文联的3000平方米办公楼划拨给延边朝医医院,医院的使用面积扩大到6600平方米,面积增加近一倍,门诊科室增加到16个,住院床位增加104张,使医院的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有了明显提升,安图县政府在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为县中医院朝医科投入专项资金75万元,用于购置仪器和设备,提高诊疗水平。龙井市政府为中医院朝药药局投入50万元,引进先进的朝药炮灸机、煎药机等设备,提高了朝药的质量和治疗效果,为患者解决了服用汤剂煎药的困难。
(三)形成了独具特色优势专业学科。州及各县市朝医医院通过开展新业务、引进新项目、扩大对外联合,重点加强了专科专病建设,充分发挥了朝医药的优势与特色。延边朝医医院脑病科、前列腺科和图们市中医院朝医针灸推拿科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定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延边朝医医院糖尿病科和针灸科被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定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形成了以朝医特有的四象辨象方法治疗心脑血管疾病、脾胃病、糖尿病、风湿病、前列腺病、老年病等为主的专科专病学科群。为广大患者提供了多样化的医疗服务。
(四)朝医药人才队伍在逐渐加强。近年来,我州通过院校教育、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等途径培养了一批朝医药人才队伍。延边大学作为我州培养本科以上中医药人才的高等学府,自2010年恢复朝医专业后已招收了24名中医专业朝医方向全日制本科生,培养了一批朝医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目前,全州从事朝医药临床工作有104人,其中,具有中专学历16人,大专学历30人,本科生58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3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7 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44人。经过国家朝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朝医执业医师资格有124人(其中执业医师89人、执业助理医师35人)。通过名老朝医药专家师承教育形式,对全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技术骨干进行朝医药业务培训,推广了朝医药传统的诊疗技术。
(五)朝药产业发展规模初见成效。朝药是朝鲜族传统的治病用药,具有完整而明确的理论指导,临床疗效显著,毒副作用小,用药安全的特点。经过多年的研发,我州朝药已从手工作坊逐渐发展到工业化生产。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朝药复方熊胆乙肝胶囊和固元颗粒获得国家批准文号,列入省、州医保基本药药目录中,已被中国民族医药学会指定为全国民族医药推荐产品,药效得到市场认可,年产值各为600多万元。延边朝药药业有限公司是龙井市政府通过招商引资,组建的集科研、医疗、生产为一体的延边朝药集团,为全国唯一朝药生产企业,注册了“朝药”商标,主要生产6大剂型,27个品种,其中有全国独家品种两种,国家基本药物六种,国家医保产品九种,OTC(非处方药)产品14种,我州朝医药的发展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州在贯彻实施《条例》和发展朝医药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一)对发展朝医药事业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部门对发展朝医药事业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忽视了朝医药“简、便、验、廉”的特点和朝医药在预防、保健、康复、养生、治疗、治未病的客观优势,认为朝医药只是中医药的从属和补充,朝医药必须按照现代医学的发展模式去发展。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重中医轻朝医,淡化朝医”的现象,导致缺乏扶持和促进朝医药事业发展的紧迫性和责任感,致使朝医药政策落实不到位,朝医药管理体系不健全,州、县(市)朝医医院的发展相对滞后。
(二)朝医药专项资金投入不足。近几年来全州各级财政对朝医医院的专项投入,主要用于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而用于设备更新、人才培养、科研、医疗服务投入的较少。州财政对延边朝医医院每年投入专项资金仅100万元,各县(市)财政最多的投入70 多万元,最少的仅30——50万元。对朝医医院投入的增长比例远低于同级综合医院投入的增长比例。随着医院业务的不断扩展,编制却没有增加。延边朝医医院的在编人员还不到医院的职工50%(职工人数104人,在编人员50人),政府只给在编人员工资,而医院开展临床业务又离不开非在编人员,这些招聘人员的工资只能靠医院自己创收来支付,导致医院几乎勉强维持生存,严重影响了医院的进一步发展。各县市中医院朝医科人员编制不足更加突出,
(三)朝医特色优势发挥不够。由于现行医院管理体制和医疗市场激烈竞争实际,加上科学有效的管理评价和扶持激励机制不尽完善,朝医药服务价格体系形成不够,有些朝医特色服务没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支付政策等多方面因素,朝医医院特色发展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大多数医院为解决生存问题,选择朝、中、西医结合或走中西医为主的发展路子,朝医专科基础设施薄弱,朝医特色不明显,朝医优势不突出,朝医药学术研究弱化等,直接影响朝医药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朝医药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由于重视不够、待遇较低、人才培养跟不上等方面的因素,朝医药队伍发展速度明显低于中西医,名老朝医严重匮乏。尤其是随着上世纪60年代培养的那批老朝医的相继离退休,临床资深专家学者逐渐减少,且已年事已高,不少老朝医的学术经验未得到传承,许多特色医疗技术面临失传。中青年技术骨干队伍尚未建立,优秀临床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后继乏人,人才断档问题比较突出。同时,由于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培训经费投入偏少,朝医药专业人员学习、培训、进修、学术交流机会较少,直接影响朝医药整体队伍素质的提升。另外,朝医药技术职称晋升至今未列入国家技术职称序列,影响了朝医药专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朝药产业化发展程度不高。我州地处长白山脉,朝药资源十分丰富,现已发现药用植物600多种,临床常用朝药材150多种。朝药具有价格低、疗效独特等优点,深受广大患者喜爱。但由于没有统一的朝药评价体系标准,现实中对医院制剂室的建设和院内使用制剂配制、生产的标准过于严格,投入成本高,造成朝医专科临床中长期使用、疗效明确的经验配方难以得到推广应用,导致特色朝医专科缺乏特色朝药的支撑,抑制了朝医专科专病的良性发展。目前,朝医医疗机构处在无院内制剂使用状态。由于我们对传承发展朝医药传统理论,开拓朝医药市场,促进其产业发展的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不足,尚未看到朝医药同藏药、蒙药、壮药、苗药一样,具有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和价值空间,缺少扶持朝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导致朝医药挖掘整理和产业化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我州朝药企业较少,规模偏小、生产品种少、品牌效应低,特别是缺少朝药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市场竞争能力较弱,很难转型升级和做大做强。使得一个极富发展前景的产业不能尽快成为我州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为加快朝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朝医药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切实将朝医药事业发展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严格依法办事,采取有效措施,为朝医药事业的传承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卫生行政部门要理顺朝医药行政管理体制,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朝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设备和技术运用等方面的规范管理,严格各项准入制度。发改、财政、编制、科技、药监、人力社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协助做好朝医药工作。各级政府要将朝医药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建议州政府将延边朝医医院纳入全额拨款单位,增强医院发展活力,要解决人员编制不足问题,满足临床开展业务的需要,使其医院尽快达到国家民族医院要求的建设标准,各县(市)要设立和增加专项经费用于朝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
(二)完善朝医药特色服务功能。继续加强朝医医疗机构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朝医药的需求。将延边朝医医院建设成综合服务功能强、朝医药特色突出,专科优势明显的现代化综合性朝医医院,成为全州朝医医疗、保健、技术指导中心和临床教学、科研基地。县(市)级朝医医院要筛选有优势、有特色的朝医药专科专病项目进行重点建设,使朝医药特色与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达到院有专科、科有专病、人有专长、治有专法、病有专药,促进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三)加大朝医药的政策扶持力度。在医疗保障制度中,要将符合政策规定的朝医药特色诊疗技术、项目、院内制剂等纳入报销范围,在价格制定、临床应用、报销比例中要充分考虑朝医药特点,鼓励使用朝医药。将复方熊胆乙肝胶囊、固元颗粒等朝药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研究制定扶持县(市)以上朝医医院开展院内制剂的优惠政策,鼓励研制、生产院内朝药制剂,在全州朝医医院内调剂使用。
(四)加强朝医药人才培养工作。根据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朝医药事业的需求,要充分发挥延边大学高等院校作用,坚持开办以中医为主体朝医方向全日制专业,制定出台鼓励报考本专业的优惠政策,强化本科生朝医药基础理论和基本实践技能的培养,加大朝医药临床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力度,为基层培养朝医药技术骨干力量。积极开展全州师承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我州朝医药师承教育学历,职称晋升扶持政策,通过省和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代表意见建议、议案等形式,将朝医药专业人员技术职称纳入国家专业技术职称序列,调动朝医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要继续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技术骨干进行朝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基层朝医药的服务能力。
(五)做强做大朝药产业。立足于朝医药传统优势和特色,进一步完善朝药产业发展规划,加大产业综合协调和统筹发展力度,努力把朝药产业培育成我州经济发展主导产业。扶持和鼓励朝药企业发展,扶优扶强,加快培育朝药龙头企业,提高产业发展总体水平。进一步完善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加强朝医药科技队伍建设,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积极引进具有研究开发和成果转让能力的专家学者,对朝药企业产品开发成果转化进行专题科研攻关,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依托延边大学药学院、延边朝医医院和朝药企业之间合作,研发朝药新品种,创出朝药知名品牌,促进朝药产业规模化发展。
(六)推进朝医药文化建设。加强舆论引导,面向全社会进一步大力宣传《条例》,解读相关条款,普及朝医药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朝医药的认识和认可程度。认真总结和推广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中的好作法和新经验,及时宣传为朝医药发展作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对名朝医、优秀朝医、特色专科专病和重点学科带头人的技艺和成果。要通过广播、电视、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大对朝医药疗效和诊疗方法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相信朝医药、使用朝医药。
要重视朝医药文化传承和创新,巩固和发展朝医药服务的内在精神和思想基础。要将朝医药文化纳入我州文化建设大格局之中、挖掘朝医药文化资源和文化载体建设,以朝医医院,博物馆、档案馆、文化展览馆为平台,建立一批朝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积极申请朝医药传统诊疗技艺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推动朝医药的传承和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