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得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以副主任李得龙同志为组长的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3月14日至18日,对州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以下简称“三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先后听取了州暨珲春、汪清、安图、延吉市(县)人民政府的汇报(龙井、和龙、图们、敦化市人民政府以书面汇报),召开了由公安、外事、边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查看了州暨延吉、珲春、汪清、安图县(市)公安机关的出入境办照大厅,走访了延吉等4个县(市)的7个公安派出所,还就有关情况询问了部分申请办照人和公安民警。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三法”颁布实施以来,尤其是近年来,州暨县(市)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贯彻落实,较好地保障了出入境中国公民和入出境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去年,我州审核审批出国(境)证照121,672人次[其中,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91批、306人,因私护照97,543人次、港澳台通行证20,972人次、赴朝边境旅游通行证2,851人次],同比增长30%;办理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6,564人次,同比下降6%。我州出入境管理工作位居全省前列,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和延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窗口”,其他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窗口”,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连续三年获得全省公安系统“执法先进单位”称号等。可见,“三法”在我州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
(一)加强领导,宣传普及,公民的“三法”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为贯彻落实好“三法”,州暨县(市)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出入境工作领导小组,公安机关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设立了出入境管理部门,配齐了部门领导。领导小组经常听取贯彻“三法”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落实“三法”的有关事宜,使出入境管理工作上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为让更多的公民了解“三法”,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以宣传。州公安局通过在《延边日报》开设出入境法律知识专栏、利用延边广播电台“百姓热线”等栏目和通过电视台、网络媒体及新闻发布会等手段宣传“三法”, 使出入境法律宣传工作名列全省前茅。去年,延吉市公安局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三法”80多次,印发宣传单3万多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这几年,我州公民的出入境法律意识明显有了增强。
(二)改进服务,提高水平,公民出入境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一是缩短了审批时限。各出入境证照审批机关从缩短审批时限入手,加强数据库信息管理,严格依法审批,缩短窗口受理时限每人次为10分钟以内,审核和审批时限分别不超过1个和2个工作日,提高了审批效率,得到了办照公民的好评。二是加强了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的管理。在全省率先对“中介机构”采取了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中介机构”的广告宣传,加强了对“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了“中介机构”的诚信度,出入境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有了进一步的保障。三是采取了行之有效的便民措施。改善了窗口的接待环境、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州暨县(市)两级公安机关都设立了办照大厅,有的添置了大屏幕等必要设备。各办照大厅都在醒目位置张贴了办事指南、收费标准、民警工作规范和举报电话等,以便公民办照和监督。还通过提供网络申请表格下载、设立咨询电话、采取“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措施,为办照公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去年受理电话咨询7641人次,办理护照加急手续5886人,休息日加班办理护照645人次,得到了办照人的称赞。图们市公安局办照大厅跨入了我省先进行列。
(三)完善措施,增强能力,对外国人的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升。一是摸清了底数。去年,公安机关对常驻境外机构及外国人情况调查摸底,了解到全州共有境外机构627家、常住外国人5911人、重点境外机构25家、重点外国人38人。二是建立了信息通报机制。为及时掌握来我州外国人及旅游团组的情况,州公安局会同边检、旅游等部门建立了有关信息共享机制。三是确立了联络员及回访制度。公安机关根据对外国人管理的实际需要,确立了联络员制度。安图县公安局还向重点外资企业长白山矿泉水厂派驻专职民警为企业服务。为保护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实行了回访制度,定期回访常住外国人,向他们讲解法律、征求意见、温馨提醒,降低了非法居留等现象的发生,受到了涉外企业及外国人的欢迎。四是加强了培训和检查。去年,州公安局对全州公安机关180多名队(所)负责人和宾馆旅店从业人员进行了出入境管理法知识培训,加大了对宾馆旅店外国人住宿登记情况的检查力度,提高了对外国人的管理水平。
(四)依法履职,严格执法,涉外领域的违法犯罪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一是加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查处涉外案件执法不严、处罚标准不一等问题,州公安局先后制定了《关于严格依法规范非法居留外国人查处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依法规范查处非法因私出入境中介案件工作的通知》,严肃了执法纪律,统一了处罚标准。二是严格审批、报备和查处了非法中介活动。为有效预防出国人员的违法行为,出入境管理部门严把受理审核关,严格落实倒查责任,对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依法报备,严肃查处了非法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两年来,延吉市共报备了2329名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我州出国人员被遣返人数呈现了逐年下降的趋势。去年,我州查处非法因私出入境中介案件12起,取缔非法因私出入境中介公司1家,为群众挽回损失50多万元。三是扎实开展了清理“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专项行动。去年,我州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清理整治“三非”外国人专项行动,共查处“三非”外国人512人。州公安局去年还审核涉外行政案件636起、涉外刑事案件40起等,较好地履行了涉外管理职责。
二、存在的问题
检查组认为,在贯彻实施“三法”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宣传“三法”的广度和深度不够。还存在着宣传面窄、宣传不深入的问题。如,除宣传内容不够全面外,宣传对象和普及上城镇居民多、农村居民少,部分村屯留有死角等,尚未形成全社会知“三法”、守“三法”的局面,致使骗领护照、被遣返及容留外国人等现象仍然出现。
(二)编制少、设施落后的问题突出。我州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业务量超过长春和吉林的总和,占全省的三分之一以上,然而,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机构建制和基础设施投入却低于长春和吉林,远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我州出入境管理工作需要,影响了出入境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三)对外国人的管控能力有限。在外国人管理工作中,存在对临时来我州的部分外国人住宿登记不及时、“三非”外国人和外国人的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对个别重点外国人管理有时失控等现象,加之法律规定的处罚力度不强,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
(四)对非法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的打击力度还不到位。近年来,随着韩国访问就业、雇佣许可制等政策的变化,我州不具备办理因私出入境中介资质的个别组织和个人,非法开展中介活动,收取高额费用、擅自扣押护照和签证等,致使部分计划出国劳务公民受骗,引起了社会关注。
三、建议和意见
(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三法”力度。搞好“三法”宣传,不仅是维护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合法权益、促进出入境管理工作的需要,更是落实《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巩固边疆、建设法治社会的需要。州暨县(市)人民政府要把“三法”纳入“六五普法规划”,切实加大宣传“三法”的广度和深度,形成政府、部门和社会都重视和参与的态势。宣传内容不限于“三法”文本和基本常识,要扩大到相关配套法规及处罚规定;宣传面不仅针对城镇,还要扩大到各村屯;不仅要利用好已有的宣传载体,还要探索新的有效模式,从而逐步形成全社会公民、“中介组织”等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要进一步加强出入境管理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州人民政府要研究设立适应我州对外开放需要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局建制,逐步增加人员编制和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切实解决机构建制、人员和设施装备不适应的问题。要加强出入境管理队伍建设,加大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监督检查,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纪律严明的出入境管理队伍。
(三)要进一步完善外国人管理机制。为促进外国人管理工作规范化,保障外国人合法权益,减少外国人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州暨县(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外国人管理机制,把外国人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平安延边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外国人管理机制。要严把签证过期、居留许可审核审批关,适时告知我国入出境管理法律规定,及时掌握外国人有关情况,严厉打击外国人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管理更规范、服务更到位、打击更有力的外国人管理新局面。
(四)要进一步提高出入境管理工作水平。要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出入境管理服务质量。继续加强业务培训和服务理念教育,探索并坚持深受人民群众认可的便民措施,巩固和扩大“文明窗口”等争创成果,提高打击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能力。要针对出入境管理新问题开展扎实的调研工作。不断总结推广出入境管理工作先进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提高出入境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贯彻“三法”的能力,为我州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