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州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情况的检查报告
2010-01-15 09:02:58

      ——2009年7月29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隋清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安排,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以隋清江副主任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从6月下旬至7月上旬,对州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三法一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其间,听取了州水利局贯彻实施“三法一例”情况的汇报,检查了8个县市贯彻实施“三法一例”情况,组织驻会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了延吉市“三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州地处长白山区,水系较发达,河流众多,水能资源蕴藏着巨大潜力。境内有图们江、牡丹江、布尔哈通河、嘎呀河、珲春河、海兰河等六条主要江河。总流域面积42.400平方公里,其中,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470条,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6条。近年来,州和各县市认真贯彻实施“三法一例”积极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加大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有些工作极具有前瞻性和开拓性,为改善我州城乡居民饮水环境,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
  (一)加强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目前全州已建成大、中、小型水库99座,塘坝317座,总库容达到3.54亿立方米,建成堤水工程191处,拦河坝598座,修建江河堤防991.88公里。建成万亩以上灌区13个,各类饮水工程159个,全州水利工程总供水能力达到10.79亿立方米。全州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15.98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5,320立方米。近年来,全州各级政府重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如珲春市正在建设的老龙口水库库容可达3.6亿立方米,建成后可大大地改善珲春市居民饮用水、工农业用水和增强防洪能力等。汪清县把水利工程建设和解决农村村镇饮水结合起来,按照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创造了村镇统一规划,统一供水的新模式。延吉、和龙等县市投入巨资进行饮用水水源库、引水入库增加库容等水利工程建设。各县市加大了地下水资源的利用,有计划将地下水资源作为补充。各县市普遍注重水利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储备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水利项目建设资金。
  (二)加大了防洪抗旱治理力度。各县市政府加大了防洪抗旱治理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项目资金,实施了堤防工程、蓄水工程和排洪排涝等工程建设。尤其是全州城镇的堤防工程建设和城镇环境建设有机结合,提升了城镇的品位,改善了生态环境,并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沿河沿江房地产的价值。延吉市、敦化市、龙井市、珲春市、安图县等县市利用堤防工程建设了堤路,大大缓解了交通拥堵不畅问题。各县市政府还制定了《城市应急防洪预案》和《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成立了以县市长为总指挥的防汛指挥部,全面实施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提前部署好防汛抗旱的物资准备和抢险队伍等工作,加强了综合防洪抗旱措施,做到未雨绸缪。
  (三)加强了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州及各县市政府,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改善”的水土保持方针,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主线,全面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治理河道、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强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严把审批验收关。汪清、安图等县市在治理方式上,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和使用拍卖等多种形式并举,多渠道筹措水土保持治理资金,推广“谁承包、谁治理、谁受益、允许继承和转让”的优惠政策,充分调动方方面面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安图县还结合退耕还林工作治理水土流失,几年来,全县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0多平方公里。实施了生态沟等治理工程,开发沟系80多条,起到了蓄水保土、涵养水源的作用,还开展了荒山造林5万多亩,去年开发建设单位投入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资金1500多万元,编报水土保持方案15件。由于采取这些得力措施,初步控制了水土流失。
  (四)加强了河道整治。各县市依照《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对辖区内的河道编制了整治规划,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资金,同时也加大了地方的投入,对河道的险工险段进行了治理,提高了河道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严格采砂管理,清理河道障碍物。安图县为了加强河道砂石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在进行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基础上,制定年度采砂计划,实行采砂许可证制度,确保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要求采砂单位按照要求开采,严禁向河道抛弃废料、杂物,在采砂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缴纳“河道整复保证金”,做好采砂后的河道整复,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关部门经常对河道采砂监督检查,维护河道采砂秩序,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延吉、敦化、珲春、龙井、安图等县市将河道治理与城市环境治理相结合,对穿越城区的主要河道清淤平整,拦河截流,修建护坡,美化绿化,修建河堤公路和游乐园等设施。
  二、存在问题
  “三法一例”实施以来,对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升民生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我州江河流域长,流域面积大,按照“三法一例”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水资源逐年减少,保护和节约水资源迫在眉睫。据全州水资源状况调查,近10多年来,我州水资源逐年递减10%左右。造成水资源减少的原因有诸多方面:一是几十年的森林掠夺性采伐,毁林开荒、种地、种参、开矿、破坏湿地、草地和荒山植被,使水源涵养条件受到严重破坏;二是近年来实行的沟系承包造成的小流域环境的破坏。有的在沟系中建旅游点,乱倒垃圾,排放污水,破坏植被,造塘坝养鱼、养林蛙等,使水资源受到污染和破坏;三是在饮水水源库区周围的涵养林和植被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尤其是继续砍伐林木和大量开垦湿地等人为因素的破坏,造成水资源逐年减少。据汪清县介绍,在近10年来,发生干旱的年份有7年,尤其近年来逐年加重,由于缺少水资源,今年农田干旱受灾面积2万多公顷,将近2000多公顷的水田未按时插上秧,罗子沟近三分之二的旱田受灾,所谓延边怕涝不怕旱的说法已经不符合实际;四是由于水利设施陈旧造成的跑、冒、滴、漏,加之管理不善等因素,使占供水量三分之一的水资源流失;五是随意乱开采地下水资源,有些宾馆、饭店、洗浴、房地产开发等单位未经批准随意开采使用地下水。
  (二)江河水污染仍设有从根本上得到治理。我州区域内的主要江河大部分流域仍在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有的地方将江河视为倾倒垃圾的场所,大量排放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农村向河流倾倒垃圾的现象也很普遍,布尔哈通河、海兰河、嘎呀河、图们江等主要江河,其水面漂浮物多,水质混浊不清,气味难闻。由于水污染还引发我州特有的大马哈鱼等水产种质资源减少,有的濒临灭绝。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江河的污染亟待加强和治理。
  (三)防洪和水土保持治理难度大。由于缺少资金,一些肩负防洪功能的病险水库得不到除险加固。经过多年的建设,全州主要城镇的防洪堤防工程比较完善,并在防洪中初显成效。但在城区以外的绝大部分流域没有堤防工程,任由江河水泛滥冲蚀农田。一些河流由于流域植被破坏,遇大雨和暴雨,极易形成山洪,成为威胁下游村屯的隐患。图们江珲春三家子乡西崴子村段,由于没有建设护堤工程,每年冲刷掉长约1500米,宽约15米的土地,敬信镇西架山村段每年冲刷掉长约400米,宽约15米的土地,致使国土严重流失。而目前对这些江段还没有制定具体的治理计划。有的县市大多乡村小流域整治经费投入不足,未能进行系统的治理,从而导致冲蚀农田现象较为严重。还有一些未经批准的项目业主,不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不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两费”,不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乱挖乱建,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
  (四)河道管理力度薄弱。一是一些县市对在河道内乱挖乱采砂石等破坏河道的行为制止不力。一些采砂石的业户只顾谋取个人利益,只选择含砂多的地方作业,将河床破坏成千创百孔,将废弃物堆放在河道内,还有的在采砂的同时破坏了两岸的植被,破坏环境,有的在采砂后留下多处深坑,不进行整复,每年都有发生淹死人的事件。有的将所采的砂石和废弃料堆放在河道中间,造成河流改变,在汛期造成河堤被冲刷,近堤农田被淹,导致水土流失;二是河道管理体制不顺。尤其在界河采砂管理方面,有关方面还没有形成合力,管理部门很难履行职责;三是执法难度大。由于我州河道管理的流域面积大,加之水利执法机构不健全,人员少,执法人员编制都是自收自支编制,执法难度大。加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额度小,力度不大,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因此,造成执法难度大。
  (五)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目前我州仅有汪清县从去年实行了城乡水事一体化管理体制的改革,将水利局改为水务局,比较好地理顺了水务管理。但州和其他县市仍没有解决水事的一体化管理问题,仍然延续几十年的多家管理水务的体制,管理手段和方式落后,经常出现管理方面的推诿扯皮的现象。
  (六)全社会的节水和水法制意识还十分淡薄。目前人们水忧患和节水意识普遍不强,水法规的宣传力度很小,社会影响不大,尚未形成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氛围,使“三法一例”的执法缺乏广泛的社会基础。
  (七)水资源和水利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差、项目储备不足。多数县市没有提前编制水资源和水利项目规划,难以及时争取上级水利项目资金,大多地方水利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又难以兑现。
  三、几点建议
  针对在“三法一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三法一例”宣传力度。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增强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意识,加快水利发展,实行人水和谐,进一步强化宣传实效,营造浓厚氛围,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月和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等广泛深入宣传水法规,增强人们水忧患意识和水法制观念,促进水事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使水法宣传体现更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三法一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入寻常百姓家,强化群众的水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水事法制环境和氛围。
  (二)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力度。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水资源越来越显示其重要。虽然我州水资源相对丰富,但必须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要编制好水资源规划、提前做好水利建设项目的储备。州和各县市政府都要保障水利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资金;二是要搞好饮用水水源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三是搞好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确保饮水安全。延吉市五道水库、延吉水库(二水源)库区和上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森林采伐,培育涵养林,严禁破坏植被,严禁和取缔小金矿、小煤矿,开展植树造林。对此州政府应协调延吉市和安森局制定解决方案。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项目资金,做好龙井大兴水库等水源库区的移民工作,保护好饮用水水源,搞好库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四是加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应有计划限量开采;五是积极推进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要严格执行“水资源供需协调,综合平衡,保护生态,厉行节约,合理开源的原则”,制定年度用水计划,用水实行总量控制,落实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取水现象。动员全社会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有效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努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继续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依照《防洪法》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防洪安全,制定防洪应急预案、抗旱预案、城区防洪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各类防洪预案。要做好防洪工程建设,如病险水库的加固和乡镇村屯的堤防建设,提升防洪标准,做好防汛人员和物资的准备。加强综合防洪能力。要加快灌溉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县市谋划建设一批浇灌面积较大的灌区,增强抗旱能力。
  (四)加大水土保持治理力度。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护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制度,对公路、煤矿、砖场等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实行严格监督。要进一步做好小流域治理,特别是对利用沟系进行旅游开发的项目,必须严格监督管理,严禁破坏植被和湿地,严禁随意向河道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在荒山、荒地、荒坡植树种草,搞好生态建设;要搞好流域乡村重点部位的堤防建设,防止冲刷堤坝和农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协调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解决好图们江流域水土流失问题。
  (五)加强河道整治建设和保护。要处理好河道整治与采砂的关系,必须把河道整治放在第一位,严格计划审批,严禁掠夺性采砂;要理顺河道管理机制,调动州、县市两个积极性,合理调解各方利益,形成上下一体的管理机制;州政府要协调边防部队加强与地方管理部门的配合,处理好界河采砂的管理问题;要加大河道的行政执法力度,州和县市人民政府要保障水行政执法经费。
  (六)加大江河及水源库区污染的治理力度。治理江河和水源库区污染,不仅仅是水利部门一家的事,还涉及环境保护、城乡建设、旅游等部门和江河流域的各个县市。因此,治理江河和水源库区的污染,必须由州政府统筹编制规划,实行江河流域和区域统一规划和治理。一是要采取具体措施,禁止向江河和水源库区倾倒各类垃圾、排放废水;二是清除以往倾倒河床及库区周边的污染物;三是加强城市排污口的监控管理,严格控制向河道排污,认真贯彻《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加强排污量计算和水质检测,坚持“谁污染、谁清理、谁赔偿”的原则。
  (七)加快水务体制改革,转变管理方式。目前,我州水务管理体制已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要尽快转变管理方式,强化依法科学管理,创新水务管理体制,改变多家管水的局面,实行水务的一体化管理。在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可以借鉴广东、上海、黑龙江等地以及汪清县的模式。
    (八)积极推广汪清县农村人畜饮用水工程建设经验。为解决农村人畜饮用水,汪清县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和“农村人畜饮用水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同时,实施了农村乡镇村和包括驻地林业企业的供水网建设。州政府应认真总结和推广汪清县农村人畜饮用水供水网建设经验,搞好农村和林区人畜饮用水供水网建设。